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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Hello, Dr.T speaking...
由於本港法例對心理學家暫時未有管制,基本上任何人都可以自稱為心理學家。實際上,本港專業的心理學家主要分兩大類:教育心理學家和臨床心理學家,碩士資格是基本的學歷。
教育心理學家全部都是合資格教師,而且有教學經驗,專門處理與學習有關的問題(由資優到不同種類的學習障礙,以至智障)。當初的教育心理學家,主要在教育署(現稱為教育統籌局)或特殊教育機構服務。現時服務逐漸發展至中小學。臨床心理學家不一定有教學經驗,理論上可以處理人生各階段出現的心理問題,惟教育不是他們的專長。
無論選擇甚麼類型的心理學家,家長最重要是留意他們是否屬於各國專業心理學會會員,如美國心理學會和英國心理學會。
進行韋氏評估只要是由合資格的心理學家進行的,過程基本上是沒有分別,所不相同的是測試後的分析及建議-家長的評價是沒有實際教學經驗的人士在演譯結果上始終有局限.
填寫生活表現問卷只是協助搜集資料,不是必需的過程,而且有經驗的心理學家在與小朋友相對一小時後應已對孩子有一定的認識,一般情況下無需再另填問卷(除非有獨特的行為問題,需要額外的資料)
cptkt 寫道:
現時坊間的心理學家有分"臨床"和"教育", 請問兩者有何分別呢? 若進行韋氏評估, 兩者所出的結果會不會有差異呢? 另外, 點解有一些機構在跟兒童進行韋氏評估時, 要兒童父母填寫一份有關兒童日常生活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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