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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浸大學生會自暴其短 發廣東話聲明回應爆粗 ...
樓主: 小時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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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自暴其短 發廣東話聲明回應爆粗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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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發表於 18-1-27 07:57 |只看該作者
Vanadium 發表於 18-1-27 05:40
其實社會不公,做事偏私有私心,一直都經常存在,上一代逆來順受,加上知識水平唔高,唔敢亦唔識批判人地。 ...
退一步說片中所講普通話朗誦那位同學確實普通話不錯而被錯評,我相信也是極個別現象,都可以好好溝通,都一定找到上訴機會。批判思考的真諦是理性思考,獨立自由思考,不是遇事就懷疑人生,別人都是陰謀,自己只是熱血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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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發表於 18-1-27 08:54 |只看該作者
joyce76123 發表於 18-1-27 07:57
退一步說片中所講普通話朗誦那位同學確實普通話不錯而被錯評,我相信也是極個別現象,都可以好好溝通,都一 ...
我想你說的,沒有太多人反對,至少包括我。
但要小心新聞與資訊只會把小數負面放大,如他們這樣無禮態度對語文中心職員,肯定不會是大多數。就如連我最細的孩子3歲時都識問我,為何新聞報來報去都是這些東西。

但少數人的聲音不代表不值得聽,那班年青人講了一句,我個人就幾上心,當副校叫他們可appeal時,他們幾個一同回應: 為何要我appeal,而不是你們更改不完善之制度?

社會不斷叫年青人包容,真覺得有問題,理性地慢慢appeal,但卻因利益不改變有問題之地方,最後有任何爆發,歷史告訴我們是正常現象。

但歷史亦告訴我們,混亂過後,往往都會帶來更美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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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發表於 18-1-27 09:25 |只看該作者
「獨行」被罰停學 老師為其叫屈(一)

https://thestandnews.com/society ... E5%B1%88-%E4%B8%80/

陳士齊(齋 Sir,文首圖片)出席記招,為陳樂行遭停學抱不平。

齋 Sir 強調,是次風波本無關中港矛盾。普通話可以是必修科,但不應考音韻學,更不應成為畢業的必要門檻。

浸大的苛求乃其他大學所無,致令多數學生「肥佬」,無法畢業。學生普遍憤慨,已曾通過公投。

副校長周偉立答應陳樂行和陳士齊,將另辦豁免試,不再考音韻學,只考溝通能力,且有合理的評分標準。

陳樂行遂允暫緩二次公投。然而當豁免試出爐,「爛 grade」的比例依然過半,卻不悉如何評分,方有此前行動。

是日陳在門外調停,一外藉女士走出門口,指控陳指使學生,他才大聲批評她。陳認為該職員處事魯莽,若大學願意從公,他不介意對質作品格審查。

「當日陳樂行冇阻礙人,冇講粗口,你錢大康憑乜野 suspend 佢?」若無政治動機,就應該繼續讓他上學,等候聆訊結果。

「陳樂行冇搞港獨。只係浸大普通話畢業要求過分。佢作為中醫專科,成日用普通話,佢接受我地要讀普通話。」問題不過是語文中心「不稱職」、「人謀不臧」。

他說來屆候選學生會「漣翊」,已準備為普通話試之存廢再辦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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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發表於 18-1-27 09:27 |只看該作者
「獨行」不服停學 老師為其叫屈(二)

https://thestandnews.com/society ... E5%B1%88-%E4%BA%8C/

一、陳樂行

陳樂行(文首圖)說,涉事的外籍女士乃語文中心副主任。

學生要求交代評分標準,她聲稱不知並斥學生威脅。但在鏡頭以外,當學生坐下等副校長到場,她不時撩撥學生,說學生不用工作,她要工作云云,反過來是中心職員勸她冷靜。

《環球時報》披露背景後,陳不停收到恐嚇短訊,廣州中醫院亦不停收到滋擾電話,要求交人等等,接線生無辜挨罵。他感激老師陪伴,醫院擋駕,為免麻煩,儘早返港。

陳自辯從未有過分言行,只曾和職員理論。但遭《環球時報》點名,才成為針對焦點。他質疑停學的是槍打出頭鳥的未審先判。

二、杜耀明

杜耀明說教職員不應成為磨心,如想保障師生,避免衝突,禁止涉事學生進入語文中心即可,但毋須停學,同時須正視問題源頭

三、黃偉國

無論兼任校董的黃偉國、執教廿載的陳士齊、年資最久年的杜耀明,都從未聽過校方直接勒令學生停學,要求校方交代往例比較是否恰當。否則應循慣例,先行紀律聆訊,聽過學生辯解,再行定奪處分。

四、邵家臻

邵家臻展示昔日浸大師生,包括副校長和管理層,為取回李惠利校舍地皮,佔領城規會靜坐抗爭。

「大學都明白咩係示威,咩係抗爭,非不得已嘅時候都會咁做。」他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是次爭端。但未有結論前應繼續讓學生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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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發表於 18-1-27 09:53 |只看該作者
唔會無的放矢嘅,單睇在媒體嘅工作,不出一年,羊皮下嘅真面目,在政壇會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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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發表於 18-1-27 09:5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kfy 於 18-1-27 09:58 編輯

高端/有權力,本來理應有權自有責,但卻有權用盡,而沒有盡好自己的責任,或混水摸魚,關門睬你都傻,大眾要包容。

低端/沒有權力,乖乖地任人魚肉接受這世界的不公,那還有一線生路。否則就自找苦吃,大眾決要和他們畫清界線,因為他們爭取權益的方法愚昧。

那些旁觀、甚至幫手掉石頭的大眾,還未攪清楚自己和自己的子孫是高端還是低端,而那條高端低端的線是每天被當權者重新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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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發表於 18-1-27 09:57 |只看該作者
Vanadium 發表於 18-1-27 05:11
所以唔好講年青人點,大人世界點做野、講唔講道理都好重要。我睇完上文下理,發覺佢地殺上去語文中心前,近 ...

係學生要求豁免試的。

我上面也說,其實浸大好心,應要求加多一個豁免試,係捉蟲。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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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發表於 18-1-27 10:3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youma 於 18-1-27 11:05 編輯

我都睇完上文下理,仲聽埋今早商台訪問教員校友和陳同學, 有以下補充.
1.        校方一直有回應學生訴求, 只是學生始終不服.
2.        陳同學不認為有威嚇教職員, 但教職員認為是威嚇, 當日幾次打算報警, 但最後有教員恐怕會影響學生前程而冇報警. (睇完段片, 刑事機會好大, 無需要身體接觸)
3.        學生起初不肯道歉, 後來發覺社會一面倒指責自己, 學生才不情願地道歉.但道歉了, 卻不肯接受任何懲教, 繼續插豁免試, 繼續轉移視线.
4.        今早訪問中, 教員認為考試準則問題最好交第三方專家評決. (這點我好同意)
5.        校友即時考核陳同學的普通話水準, 認為還不及一些外國人說普通話. (我覺得算頗流利, 但幾多錯音, 正正就是拼音底子不夠好, 水準同我差不多, 在國內工作同樣會被人笑.)
6.        個人好同意教員所講, 尊師重道, 遠比什麼普通話試合格重要!
7.        社會上有部份人, 對人不對事, 總認為有權的領導人必然係衰人, 必然係為個人利益; 年青人見多識廣, 必定係對, 就算做錯事也是由於成人錯在先, 年青人無須負責. (年青人自然有恃無恐!)
8.        其實, 大學生走堂如家常便飯, 停學對學生的損失好有限, 說不上是懲處, 只算是輕度的警告. 而偏袒做錯事學生的人, 是非不分, 才是罪魁禍首, 更應受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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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2
149#
發表於 18-1-27 10:46 |只看該作者
Vanadium 發表於 18-1-27 08:54
我想你說的,沒有太多人反對,至少包括我。
但要小心新聞與資訊只會把小數負面放大,如他們這樣無禮態度對 ...
歷史告訴我,人類無數次混亂後,無數無辜的人累累白骨上堆出少部分的人的輝煌發達,然後一次次洗牌,人生短暫,我們管不到以後,但不希望犧牲我自己以及我子女,穩定和平的生存環境來成全少部分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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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發表於 18-1-27 11:15 |只看該作者
社會如何畸形? 主流仍覺得學生對老師態度唔啱而批評,而學生亦無話自己當時態度啱,亦已公開道歉。呢d情況仍覺畸形? 香港仍有咁好價值,應珍而重之。


希望你說現象是真的。

我感覺到的是無論對錯,立場行先。

至少我見到報紙評論是:

1. 講句粗口啫,又唔包容啦!
2. 做了幾十年人,近兩三年才知道原來香港人對粗口的敏感度是如此誇張!
3. 司長瞒僭建就包庇,”學生粗口” 就不能包容等等。

這些是甚麽?以前可能稱"抽水怪",如是存心不良者,以此揾食者,應稱甚麽?

現今的年青人好慘,香港仲慘。在外國,住在大城市的年輕人不够競爭,可穿州過省到别的地方,香港年輕人可到那里?

有一個說法叫今日讓一線,日後可相見。但今天的年青人咩都做過頭,用最激、最毒的詞語,日後怎能相見?

現在社會不好的地方,就是當年青人犯事時,不去看到底係唔係真係犯事,而是以社會之不公、以青年的熱血為由,將之合理化、英雄化。其實,呢啲係唔係香港本有之價值?以犯了事上法庭為例,法官只會判有冇犯事,量刑時才考慮動機、有否值得同情之處等等。香港是法治之區,怎能不先問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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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03
151#
發表於 18-1-27 11:44 |只看該作者
歷史係會將破壞同建設用唔同態度去落墨。

太平盛世,想破壞社會人倫秩序去重新洗牌,亂噏歪理,都要唔好當人係文盲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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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發表於 18-1-27 11:51 |只看該作者
kfy 發表於 18-1-27 09:56
高端/有權力,本來理應有權自有責,但卻有權用盡,而沒有盡好自己的責任,或混水摸魚,關門睬你都傻,大眾 ...

你講左去邊,實在講實事,好無?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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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0
153#
發表於 18-1-27 12:02 |只看該作者
youma 發表於 18-1-27 10:35
我都睇完上文下理,仲聽埋今早商台訪問教員、校友和陳同學, 有以下補充.
1.        校方一直有回應學生訴求 ...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8-1-27 13:08 編輯

第八點,我的理解是,兩位同學被指威嚇老師,行為粗野,老師感到受侮辱。因為表面証供成立。正確做法係「先停學」,不會影響其他同學和老師下,才調查。

所以停學不是懲罰,是保障學校社群,老師,能感到安全。

想像一下,如果不停學,幾個又再上語文中心,攪出更大的事,我係老師一定怪校長不停學。

成年人做事要設身處地。 大學生也是成年人的。老師不報警,真係用心良苦。其實
報左警,表面証供成立,警察一定查。到警察查,學校才停課對學校更好。但學校沒有咁做,為乜?同學明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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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1-27 12:10 |只看該作者
呢幾目睇好多評論,覺得羅秉祥的評論最合胃口,當然,我唔係全都讚成,例如第6點

"6. 教育不能脫離環境。我覺得浸大普通話畢業要求雖然用心良苦,但可以改變;這個政策沒有錯,但不合時宜。在這幾年間,香港政治氣候大變,導致強制普通話過關的畢業要求不受歡迎。既然香港一半大學都沒有這個普通話畢業要求,浸大取消這個硬性要求,也說得過去。"

我也同意取消(其實建一語言中心,讓有心求學的得益就成了),但不能因政治氣侯變而變。做任何事都應有原則和道理。

我讚成其7,8,9點。再抄下來。

7. 上週三一群同學衝擊語文中心辦公室,這是一個校園欺凌事件。幾個高大男同學兇惡粗暴痛罵兩位有禮貌的女老師,包括一位與普通話無涉的外籍英語老師。同學步步緊逼,說粗口只是冰山一角;看錄影帶一清二楚。我們對校園欺凌行為必須零容忍 。浸大同學大都溫文有禮,這個事件嚴重影響社會對浸大同學的印象。

8. 涉事同學最好儘快主動為當天的衝擊行為道歉,讓大家討論焦點離開當天衝擊事件,並同時呼籲大家重新聚焦。焦點不在語文中心這個執行單位的功過及如何優化這個豁免試,而聚焦在大學普通話畢業要求這個政策的存廢。 大家退一步,海闊天空。

9. 希望浸大校方儘快果斷地取消這個硬性規定,使校園重新成為一個愉快學習的地方;語文中心同仁也因此無需受累。師生一起聚焦,提升大學水準,這是一個三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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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發表於 18-1-27 12:13 |只看該作者
涉事同學最好儘快主動為當天的衝擊行為道歉,讓大家討論焦點離開當天衝擊事件,並同時呼籲大家重新聚焦。焦點不在語文中心這個執行單位的功過及如何優化這個豁免試,而聚焦在大學普通話畢業要求這個政策的存廢。 大家退一步,海闊天空。


我唔覺同學道謙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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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1-27 12:5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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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1-27 13:1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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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8
158#
發表於 18-1-27 13:13 |只看該作者
凝聚態 發表於 18-1-27 12:58
絕對無錯!
正如警方拉了一些疑犯,若表証成立而又擔心疑犯會影響審訊公證、影響其他他的人生安全或其他、 ...
睇唔到學生意圖或恐嚇要傷害語文中心的老師或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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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發表於 18-1-27 13:26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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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0
160#
發表於 18-1-27 13:38 |只看該作者
cow 發表於 18-1-27 13:13
睇唔到學生意圖或恐嚇要傷害語文中心的老師或職員。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8-1-27 13:51 編輯

企到理一埋,大聲叫喊,老師覺得受冒犯,叫佢企後D,佢唔肯,仲叫老師自己企後D,還未計大叫你唔話得事,叫個話得事的人出來。

恐嚇,威嚇,侮辱係好主觀,所以要查。最重要的是看老師自己的感覺。片段所見,己有表面証據,報警是合情理,等警察查,法官判。事實據報老師確多次考慮報警。

如果不停學,佢地以為自己啱哂,第二日再上語文中心佔領,你答我,老師的「不受威嚇/侮辱的權利何在?」

不停學,出左事,校長便難辭其咎。因為大學不只有學生社群,還有教職員社群。

學生無理由把自己利益放到很大,凌駕其他人。自己就有,「佔領權」,「要求老師立即隨時隨地要交代權」,「返學權」,老師就無「不被騷擾侮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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