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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一選校 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
樓主: ew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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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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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4
21#
發表於 12-6-7 17:26 |只看該作者

引用:朋友現在租住單位,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

原帖由 ew911 於 12-06-07 發表
朋友現在租住單位,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請問可以點做? 雖則朋友無須申請小一,但還想繼續租住此單 ...
真唔明有什麼要考慮,我會同業主講:「收到唔係自己的信,我會寫上'無此人'並退回發信人」拒絕非法行為,要用最直接的方法!



Rank: 5Rank: 5


1617
22#
發表於 12-6-7 18:45 |只看該作者
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講要減租一半和簽十年長約,唔係告發佢!

點評

manmanchubb    發表於 12-6-9 01:11

Rank: 6Rank: 6


8834
23#
發表於 12-6-7 19:00 |只看該作者

引用: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

原帖由 cykk 於 12-06-07 發表
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講要減租一半和簽十年長約,唔係告發佢! ...
「好建議」

不過做之前先讀讀香港法例第200章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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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4
24#
發表於 12-6-7 19:01 |只看該作者

引用: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

原帖由 cykk 於 12-06-07 發表
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講要減租一半和簽十年長約,唔係告發佢! ...
相信係講笑啫,勒索罪嚟㗎,(以威嚇手段取得金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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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25#
發表於 12-6-7 19:11 |只看該作者

回覆:sukitelfold 的帖子

用電郵覆甘做係唔啱嘅,到下年抽獎後,才去告發佢!



Rank: 5Rank: 5


1986
26#
發表於 12-6-7 19:13 |只看該作者
你有約有STAMP DUTY, 一查便知

Rank: 6Rank: 6


7522
27#
發表於 12-6-7 19:19 |只看該作者
ew911 發表於 12-6-7 15:59
朋友現在租住單位,業主要求用租戶地址申請小一,請問可以點做? 雖則朋友無須申請小一,但還想繼續租住此單 ...
為免犯法,必須將事情通告教育局。

Rank: 6Rank: 6


7522
28#
發表於 12-6-7 19:21 |只看該作者
cykk 發表於 12-6-7 18:45
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講要減租一半和簽十年長約,唔係告發佢! ...

小心,這樣說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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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4
29#
發表於 12-6-7 19:22 |只看該作者

回覆:Babyeddie 的帖子

打厘印只不過話你交咗厘印費(稅),而政府系統中並無中央資料庫查,但這樣為何D人仲要打厘印咁笨,就係當有租務糾紛,法庭不會受理無打厘印的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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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30#
發表於 12-6-7 22:4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JustAParent 的帖子

可考慮。不過等於叫我朋友會被人一個月通知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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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31#
發表於 12-6-7 22:4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k_lego 的帖子

不過到6月抽到時已經係生約。

Rank: 6Rank: 6


8834
32#
發表於 12-6-7 22:50 |只看該作者
ew911 發表於 12-6-7 22:44
回復 JustAParent 的帖子

可考慮。不過等於叫我朋友會被人一個月通知搬走?

你不是說下年年尾完約嗎? 即年底前是死約吧.  即使後果係即搬, 都無理由去犯法呀.

Rank: 5Rank: 5


1120
33#
發表於 12-6-7 22:51 |只看該作者
其實水電煤都係租客,業主又可以點有住址証明?應該都係申請私/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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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4
34#
發表於 12-6-7 22:55 |只看該作者

回覆:ew911 的帖子

會唔會差餉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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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
35#
發表於 12-6-7 23:12 |只看該作者
其實業主根本唔洗問租客,可以申請郵局的郵件轉遞服務,只要封信under你申請左既名,d信會自動轉寄去另一個單位! 我諗教育局未必會查郵局卦! 我想業主最驚係佢又報,你又報,咁教育局又真係會查,所以話聲俾你聽先!
http://www.hongkongpost.com/chi/ ... dex.htm#redirection

點評

evaken    發表於 12-6-8 11:31

Rank: 4


686
36#
發表於 12-6-8 09:02 |只看該作者
其實佢係業主應該唔算犯法喎? 可能佢已經諗好生約時早一個月通知你朋友搬走自己住番呢!  家下好多父母都為小朋友升小一而搬屋轉校網啦! 同埋聽聞12月底前遞上教育處新地址係無問題喎! 除非佢唔住喺度, 但我諗如果佢小朋友入到應該都會收番間屋囉!

點評

evaken    發表於 12-6-8 11:32

Rank: 5Rank: 5


1208
37#
發表於 12-6-8 09:52 |只看該作者
cykk 發表於 12-6-7 18:45
照業主意思,到將來比佢成功抽到,就同業主講要減租一半和簽十年長約,唔係告發佢! ...
Good!!哈哈,贊!

Rank: 5Rank: 5


1315
38#
發表於 12-6-8 18:41 |只看該作者
冇良業主,大石XXX

Rank: 5Rank: 5


1120
39#
發表於 12-6-8 19:11 |只看該作者
咁!吾經我朋友轉交信比佢,我估佢無做刑事都ok. 不過,我會叫朋友如果,搬走前要申報教育局業主疑似個案。佢估個業主係B6,所以迫住要用這地址。

Rank: 5Rank: 5


2635
40#
發表於 12-6-10 00:26 |只看該作者
如果業主報讀直資或私校, 根本學校唔會理會地址, 只係最大可能性係怕你朋友用此地址報讀小學, 如果佢業主唔通知佢而用左, 教育局一查便出事, 其次業主將間屋租俾租客, 一定唔可以再用此地址作任何用途, 如:申報小學, 在租約期內此單位係屬於租客, 業主都唔可以隨時進入此單位, 因為係犯法, 你可以要你朋友拒絕, 因為佢答應的話, 俾教育局發現同樣都會有罪, 無論係唔係被迫, 千祈未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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