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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請教grammar
樓主: Sappy_K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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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grammar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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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0
21#
發表於 17-12-4 19:4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7-12-4 19:47 編輯

阿女讀高中時,讀中文中學。由於佢無論寫作能力、詞彙量、文法能力都係全文科班第一,所以作文堂時偶爾有同學向佢請教。

但佢有個問題,就係整個中學階段嘅英文堂都係瞓覺為主、繪畫為輔,完全無心機聽佢認為無用嘅英文講解,所以佢只係識寫達意而文法好嘅文章,但係當同學問起點解咁樣寫係正確、點解第二種寫法就係錯,佢只能答: 咁樣寫就順口,所以正確; 另一種寫法唔順口,所以就唔啱。當然,呢個答案滿足唔到同學嘅需要。

由於我個女睇書量係佢D同學嘅幾十倍,所以佢有強烈語感,文法自然通; 佢D同學睇書少好多好多,所以語感欠奉,就算勉強死記文法法則,到真正寫文時也就錯漏百出了。

講起勉強死記文法法則我好有經驗,就係當下以為自己明白以為自己記得,但無幾耐又會忘記,就算真係記得,面對真實寫文時總覺得唔知用邊個至啱,因為一個文法法則經常與其他法則相衝突,唔知點算。

到後來,經過瘋狂閱讀幾年之後,我終於將少年時學到嘅文法法則消化,成為自己知識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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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0
22#
發表於 17-12-4 21:23 |只看該作者
將文法學習視為「捷徑」是幾十年前升中試時代,文法教育最高峰期的教育理念。當時小學的教育,文法教育佔課堂以及功課大部份,默書串生字佔一點,閱讀理解佔更小。

文法和和默書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剛學過時,很像學了非常多,但很快就忘掉。

以閱讀學生字,每晚所能學懂的都很少,但日積月累就會很可觀;默書串生字,一晚動輒可以「學懂」三十字,遠比閱讀為多,但通常這三十個字,一兩個星期後就幾乎完全忘掉,長遠來說效率甚低。

以閱讀累積語感從而領略文法,每天都很少,但卻很難忘記,日積月累就很可觀;學文法,每天能學到的文法法則都很多,但小弟自己及小弟的中小學甚至大學同學的表現,直指一個事實,強記文法法則很難記得牢,今天好像學懂了,但三幾天後就好像消失得無影無蹤似的,就算記牢了,也很難用得出。

我吃過了文法為本的苦頭,當然叫女兒不要犯爸爸當年的錯,輕信全港無能的英語老師了。於是,她中學的英語課就比爸爸當年善用得多了。既然英語課無用,何不用之睡覺來養精蓄銳,等待下一節課?何不練習繪畫,以實現視覺藝術拿5**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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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23#
發表於 17-12-4 21:26 |只看該作者
eviepa 發表於 17-12-4 21:23
將文法學習視為「捷徑」是幾十年前升中試時代,文法教育最高峰期的教育理念。當時小學的教育,文法教育佔課 ...

但上英文課時用來睡覺,不是無視課堂規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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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0
24#
發表於 17-12-4 21:3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7-12-4 21:54 編輯
Sappy_Kerry 發表於 17-12-4 21:26
但上英文課時用來睡覺,不是無視課堂規則嗎?

根據女兒所說,大部分老師的態度是,只要學生不嘈吵,自己靜靜地睡覺,他們是不會干涉的。

學生最重要的是在課堂中學得最多。只要沒有干擾他人上課,自己應該可以選擇最佳學習方法。

我當年英文堂很努力聽書,獎勵是差勁的英文程度;我女兒不聽書,做懶惰學生,懲罰是英文全班英文第一。這個現象表明甚麼?我女兒是壞學生?抑或是從我的年代到我女兒的年代,英文老師都是騙飯吃的老師?應該是我女兒向老師致歉,理由是不尊重師長教導?還是老師們要向我女兒請罪,理由是沒有在課堂裡履行老師的責任,教導有用知識給她?



354
25#
發表於 17-12-4 22:2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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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26#
發表於 17-12-4 22:34 |只看該作者
TedTed 發表於 17-12-4 22:28
簡單而言,學習只靠學校老師教,跟盡信書無大分別
古語有云: 盡信書,不如...
...

但我覺得就算課外額外教授知識給小朋友,都要教識小朋友尊重他人,這是德育的一部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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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2
27#
發表於 17-12-4 22:49 |只看該作者
1998Ruby1998 發表於 17-12-4 17:36
回覆 eviepa 的帖子

的確閱讀對呢類文法有更大幫助,我提供嘅「捷徑」只係幫佢地考試測驗一把,我教嘅小朋 ...

很喜歡Ruby 在這裡講解Grammar。如果E叔唔介意的話,可否如過往另開帖子繼續發表偉論,好讓大家重溫這個帖時,無需額外花時間略過不必要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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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0
28#
發表於 17-12-4 23:4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7-12-4 23:49 編輯
Sappy_Kerry 發表於 17-12-4 22:34
但我覺得就算課外額外教授知識給小朋友,都要教識小朋友尊重他人,這是德育的一部分哦!
...

我更加要教導下一代要尊重值得尊重的人,至於不值得尊重的人,則可以不尊重。

其實我女兒中學時,上課睡覺者不少,對於完全沒用的課堂,未試過投訴,只是靜靜做自己事已經相當不錯。

中國傳統很多吃人的禮教。例如尊師重道到一個地步就是不論老師有沒有盡責,學生都要尊重。

又例如「天下無不是之父母」。我估計,如果父親強姦女兒(雖不普遍,但報刊偶有報導),宋明理學家會要求女兒配合父親的需要。

我在EK多次指出我父母所做出的令人髮指的事,相信很多網友不以為然。不過,我從來非常反對「天下無不是之父母」這種陳舊思想。我想,如果當日我們幾兄弟姊妹都不這麼尊重父母,我們的日子會好過很多。我兩個姊姊也不會成為現代奴隸,亦不會有長遠的心理問題。

盲目尊重,有個很嚴重的後遺症:姑息養奸。只要英語老師沒有一個範式轉移,英文堂都只會是低效能的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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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0
29#
發表於 17-12-5 07:37 |只看該作者
Olympian 發表於 17-12-4 22:49
很喜歡Ruby 在這裡講解Grammar。如果E叔唔介意的話,可否如過往另開帖子繼續發表偉論,好讓大家重溫這個帖 ...
遵命。
不過走之前講埋呢句,現今一般學校所教嘅文法已經過多,已經太過浪費時間。如果晌屋企再加文法教育嘅話,簡直係浪費加浪費。

我揾咗幾十年都揾唔到一個只做文法練習而唔點睇英文書嘅人文法會好; 調轉講,我哋四大閱讀派老豆 shadeslayer, stjoboldboy, 聰明仔爸同我都力主唔好做咁多文法練習,結果個個仔女D文法都比自己D同學強好多。

嗱,stjoboldboy 個女英文又响文憑試攞咗個5**,而家讀緊神科咯。

文法學習,從來都只需要微量而唔係大量; 反而閱讀就需要大量。


45691
30#
發表於 17-12-5 10:07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Rank: 5Rank: 5


2411
31#
發表於 17-12-5 10:1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Ruby,
我也想問問你未識那些rules 之前,應用/寫作方面會否有這類型錯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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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63
32#
發表於 17-12-5 10:27 |只看該作者
eviepa 發表於 17-12-4 16:54
呢類嘅問題,無經過大量閱讀,只係睇文法理論嘅學生就肯定唔明。但係好似我個女咁,只受過少量文法訓練,但 ...
我當年係中中, 我老師有解釋過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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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7
33#
發表於 17-12-5 10:2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IloveJJ 的帖子

論睇英文書,我應該少過呢度好多小朋友,小學一個月最多都係睇 4-6 本薄薄地。睇英文書的確可以幫忙應付唔識答嘅題目,填充、MC 揀唔落手,就會塞/代替 d 字,睇下邊 d 順眼順口,不過當然有失策估錯嘅時候。
小學其實已經學曬 d 文法,中學只係重溫。依家大學就繼續重溫我 12 年學過嘅文法 ,呢排講 Relative Clause "...which/who...."。Grammar 書我比較少睇,好多都係教小朋友果陣發現。有 d 小朋友真係吸收慢,又唔太愛閱讀,我身為老師,係短短兩三個月時間幫得就幫,如果有可以幫佢地攞高分嘅 tips,可以提升佢地分數令佢地開心,令佢地對英文冇咁冇信心/抗拒,我都一定會講佢地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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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63
34#
發表於 17-12-5 10:30 |只看該作者
eviepa 發表於 17-12-4 19:42
阿女讀高中時,讀中文中學。由於佢無論寫作能力、詞彙量、文法能力都係全文科班第一,所以作文堂時偶爾有同 ...
咁樣寫就順口,所以正確 <==== 阿妹前兩年咁樣答我, 俾我打咗兩巴。


45691
35#
發表於 17-12-5 10:3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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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0
36#
發表於 17-12-5 11:09 |只看該作者
IloveJJ 發表於 17-12-5 10:33
即係,你識既文法,係小學教既?小學有教幾時用the,但有你講得咁仔細嗎?
...

Definite article / indefinite article 咁基本幾肯定係小學教。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Rank: 5Rank: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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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17-12-5 11:32 |只看該作者
eviepa 發表於 17-12-5 07:37
遵命。
不過走之前講埋呢句,現今一般學校所教嘅文法已經過多,已經太過浪費時間。如果晌屋企再加文法教育 ...

Eviepa,

你最近鬱結, 無處賣弄, 近開幾篇文章不倫不類, 長篇大論以為殿堂, 後只淪為家長作為談天說地的茶攤.

今次樓主唔好彩, 問吓文法都比你騎劫, 在小學版又長文大論重覆、重覆你的女兒偉大成績. 講咗咁多, 我相信你女兒同埋Stjoboldboy個女兒都眼尾跳, 聰明爸都不恥和你共提.

我又估吓, 你得罪人多稱呼人少, 身邊都無乜好的親朋戚友. 你主觀推崇自我, 講得多錯得多, 陷於困境, 讀咁多書所為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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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63
38#
發表於 17-12-5 12:35 |只看該作者
shadeslayer 發表於 17-12-5 11:09
Definite article / indefinite article 咁基本幾肯定係小學教。
中學。

Rank: 12Rank: 12Rank: 12


64163
39#
發表於 17-12-5 12:38 |只看該作者
IloveJJ 發表於 17-12-5 10:33
即係,你識既文法,係小學教既?小學有教幾時用the,但有你講得咁仔細嗎?
...
我記得小學教得好簡單, 只係教你第二次出現要用the, 然後太陽、月亮要用the, 係到中學時, 老師先解到Ruby咁清楚。


45691
40#
發表於 17-12-5 12:4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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