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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 油天(海泓道) 小學教師與未成年女生性交 被判囚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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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天(海泓道) 小學教師與未成年女生性交 被判囚十年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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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19 08:2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陷不倫戀 安排墮胎

【明報專訊】繼早前有男教師與10歲女生「開房」非法性交被判入獄後,再爆出名校男教師與未成年女生發展不倫關係。涉案男教師日前被控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件昨提堂。控方指女生小學畢業後,仍找被告替她補習,二人及後發展成情侶並有親密關係,女生更曾在被告安排下墮胎,二人分手近兩年後女生始揭發事件。

事發時在油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任教的被告朱志華(38歲),被控一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名。記者昨在庭上所見,被告體格健碩、皮膚黝黑,昨日架上金屬眼鏡,穿上深色運動服裝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表現平靜,當傳譯員讀出控罪後,被告清晰回答「明白」。

被告暫毋須答辯,由於可能涉及非法墮胎,控方不排除加控其他罪行。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再訊,等待認人手續和索取律政司意見,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候審。

被告屬主任級教局:校方可考慮停職

該校校長兼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志鴻表示,今日會公開交代事件。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再作評論,但一般而言涉嫌干犯刑事罪行的老師,學校可考慮將他暫時停職。

據悉,被告現時於該校任教,位至主任級。辯方透露,被告月入4萬元,獨居於油麻地新填地街。

控罪指出,被告於04年4月至06年12月期間,在九龍油麻地彌敦道某大樓一單位,與一名12歲零9個月的女童X非法性交。

控方透露,案中女童在小一至小六期間在該校就讀,至03年7月畢業後,每日仍前往被告家中補習。翌年8月,兩人開始拍拖,其後在雙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至05年女童發現懷孕,最後由被告付款安排她接受非法墮胎,但至06年後二人已沒有來往。

分手兩年 現男友支持下報警

控方續指出,至今年8月,女童向現任男友提及事件,並決定於本月9日前往報警。控方指出,曾替女童檢查,但未能確認女童是否曾經墮胎,現時控方只有女童證供佐證,但仍以案情嚴重為由,反對被告保釋。惟辯方回應指出,事發於4年前,質疑是否確有其事,而現時亦只有女童的證供。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考慮後表示,現時未有證據證明被告有潛逃的動機,故准許被告以2萬元保釋外出,但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定時往警署報到,同時承諾不干擾案中證人。
【案件編號︰KCCC5610/08】

[ 本帖最後由 mission 於 09-6-8 16: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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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19 11:58 |只看該作者
本人兒子剛在這學校今年畢業,想不到朱志華主任,是這樣的人,在學校裡一面正氣,同學都很專敬他,看來案情十分嚴重,現在老師質數十分之差,學校聲譽十分有影響.



原帖由 mission 於 08-9-19 08:27 發表
陷不倫戀 安排墮胎

【明報專訊】繼早前有男教師與10歲女生「開房」非法性交被判入獄後,再爆出名校男教師與未成年女生發展不倫關係。涉案男教師日前被控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件昨提堂。控方指女生小學畢業後,仍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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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02:59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1997 於 08-9-19 11:58 發表
本人兒子剛在這學校今年畢業,想不到朱志華主任,是這樣的人,在學校裡一面正氣,同學都很專敬他,看來案情十分嚴重,現在老師質數十分之差,學校聲譽十分有影響.



...
有很多自命風流的衣冠禽獸,連成年女子都有人被騙感情金錢身體等,何況心志未成熟的十多歲女童,某些欠缺父母家長關愛的更容易被這種豺狼乘虛而入,牠們很攻於心計及有耐性,儲心積慮為自己建立形象,借助某種身份掩飾向受害女子接近,粗俗啲講玩完鬆,美言說甚麽雙方情願,被騙了都不知,不過這單嘢有人更可恥更賤格,竟然向十多歲女童,自己的學生埋手,形容為一片正氣的單身男人是絕對不會帶一個12歲女童(無任何親屬關係),自己的學生,返回自己屋企獨處補習,司馬遷之心,路人皆知,更賤格是涉嫌安排對方墮胎,謀殺自己骨肉毀滅證據,人面獸心莫過於此!此疑犯自恃領軍籃球隊有好成績,平日都很大鼻扮cool,主任身份都日日着套tracksuit返工扮有型,煲TVB劇集裡種種衰人壞旦你根本不會相信竟然在現實中出現,不是老師質素變差,是社會的質素變差,做得初一,做埋十五,那知也許有多於一個苦主但不敢現身告發疑犯,16歲的苦主真勇敢,要承受巨大壓力去揭發疑犯,不但為己討回公道,或者也拯救了將來的苦主,勇敢的女孩不要放棄,積極面對,美好人生仍等着你,如果事件屬實,事隔四年,單靠受害人證供,最終可能不能定罪,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係有報應!家長不要再用揾食做藉口,親生兒女,不是餵飽便算,生得就要盡責去關愛教育子女,否則有機會被這些壞人乘虛而入,或者日後長大也變成這些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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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8-9-21 03:36 |只看該作者
所謂家醜不出外傳,學校有護短之嫌,有無理由相信主任級老師請事假去上庭,係刑事案,個校長唔知,咁大件事,知又唔早向家長及學生交待,以往聽朋友說曾向學校投訴有老師上堂經常呼喝學生低能白痴,都不了了知,沒有任何交待,等到記者追訪,一向愛出鋒頭的這校長,避無可避開個記招,表示震驚和難過,但佢非但沒有誠懇地表示歉意,祇關心此案會影響收生,請啲家長以雪亮的眼睛,作出明智的決定,唉,他有沒有關心此案苦主,曾是自己的學生,有無關注可能還有其他害怕站出來的苦主,有無關心因為疑犯停職,疑犯現在任教的5年級學生逞分成績會否影響,據聞,此校長曾帶頭出席教科書商提供的萬蚊翅餐春茗,政府都表示關注,請他們應該避嫌有利益冲突的活動,唉!好一個所謂名校的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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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07:41 |只看該作者
我諗在法庭未判前, 不能莽下判斷, 究竟實情是怎樣, 只怕當事人最清楚, 女方也絕對有問題, 正常12歲 (都唔細) 應該會拒絕這種行為。

以我作為家長身份,我接觸下的該主任, 是實事求事, 工作認真, 並且有禮貌, 同學都很尊敬他。

你話"以往聽朋友說曾向學校投訴有老師上堂經常呼喝學生低能白痴", 你有沒有親耳聽到?有時導聽途說, 全部是廢話。

"煲TVB劇集裡種種衰人壞旦", 你是否睇電視劇太多, 睇壞腦?? 宜家件事在排期等審判, 不是以電視劇的情節來分析事實究竟, 凡事講証據。

"此校長曾帶頭出席教科書商提供的萬蚊翅餐春茗", 你有証有據的話, 不要在bk講了, 直接去icac, 無証據的, 請不要亂說。

雖然在網上講野是不需付上任何責任, 但有時都要為自己良心交代。

我是新油家長, 我對學校都有不滿, 不過我是以家長的身份, 親身經歷過而去講, 不是導聽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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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10:18 |只看該作者
收到風,校長係星期三,水運會前一天才知,激到步跳如雷!最錯係那位老師,女學生又無錯咩?那女學生家長放個女出去同男老師單對單補習,重上(賣)屋企,又無問題咩,總之哀又哀左,學校都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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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15:2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Kungfu_panda 於 08-9-21 07:41 發表
我諗在法庭未判前, 不能莽下判斷, 究竟實情是怎樣, 只怕當事人最清楚, 女方也絕對有問題, 正常12歲 (都唔細) 應該會拒絕這種行為。

以我作為家長身份,我接觸下的該主任, 是實事求事, 工作認真, 並且有禮貌, 同學都 ...

港聞 HTML版 | 電子報 [昔日明報]
 

200校長春茗書商贊助
廉署﹕免利益衝突 應拒書商利益
2008年4月21日
【明報專訊】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下簡稱「資小」)上月在尖沙嘴美麗華酒店舉行春節聯歡聚餐(春茗)連理事就職典禮,花費逾40萬元。本報偵查發現,單是由出版商、書店及校服店提供的贊助便接近27萬元,佔宴會總開支近六成。估計享用春茗的約200名校長,每人變相接受了贊助商近450元補貼。
由於校長可能有份決定學校使用什麼教科書或校服,事件恐有利益衝突之嫌,廉政公署回應時稱,校長不應接受書商等提供的利益,包括飲宴。「資小」不認為接受書商贊助做法有不妥,但承認春茗費用太昂貴,下年度會改用較廉價的宴會場地。
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於上月1日,在早前換上全新豪華裝潢的尖沙嘴四星級美麗華酒店頂樓宴會廳,舉行了「春節聯歡聚餐(春茗)暨第十三屆理事就職典禮」,筵開40至50席,出席者約一半為小學校長,其餘為書商、校服商及各界嘉賓,包括教育局常任秘書長黃鴻超。出席的校長,每人只需支付300元購買餐券,便可品嘗每席價值9000元的魚翅、乳豬及海鮮等名貴菜式。
人均補助450元 佔成本近六成
本報收到投訴,不滿春茗花費太多,疑屬浪費。本報翻查「資小」的網頁,找不到春茗開支或贊助名單,但後來自行找到一份財務報告,揭露上述春茗原來花費逾40萬元,即平均每席花9000元。以一席12人計算,每人成本750元,故以300元買餐券吃春茗的校長,每人約獲補助450元。
一眾校長能以低於「半價」吃魚翅晚宴,原來是因為有近33萬元的贊助。財務報告顯示,最主要贊助商是23間出版社及書店,總贊助額約25.5萬元,其中有3家出版商及1間書店各自贊助最高的3萬元;其次是7間校服及教育交流中心,總贊助額約為4萬元(見圖)。相反,出售春茗餐券帶來的總收入,則只有8萬元。
資小校長會認飲宴太貴 明年改場地
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志鴻承認春茗確太貴,但他解釋是因為今年飲宴大幅加價,致該會來不及應變,來年他們將改變宴會場地以減省支出。他透露,該會的春茗近年一直有收取贊助,但他不認為此做法有問題;不過,廉署卻認為校長若接受書商飲宴款待,做法不妥(詳見另稿)。
官立小學校長協會主席廖吳嘉儀相信,資小絕非中飽私囊,捐款亦非由個別校長「袋落袋」,但容易令外界有所聯想,「雖然無話利益收受,但會令人有聯想」。
張文光﹕書商宣傳費終轉嫁學生
教育專業人員協會主席張文光申報利益稱,自己亦是資小晚宴嘉賓之一。他希望類似贊助可免則免、愈少愈好,免遭人質疑,而書商若以此來宣傳,增加其宣傳費,終會轉嫁給學生。
教聯會主席黃均瑜亦相信,出版社贊助資小的用意只是「公關攻勢」,認為只要並非單一出版商資助、亦沒有藉贊助指定要進行買賣合作,就沒有問題。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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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15:26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Kungfu_panda 於 08-9-21 07:41 發表
我諗在法庭未判前, 不能莽下判斷, 究竟實情是怎樣, 只怕當事人最清楚, 女方也絕對有問題, 正常12歲 (都唔細) 應該會拒絕這種行為。

以我作為家長身份,我接觸下的該主任, 是實事求事, 工作認真, 並且有禮貌, 同學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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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小校長會﹕贊助沒問題 選書不偏私2008年4月21日
【明報專訊】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志鴻承認,該會近年的春茗都有接受商業贊助,但他不認為收取書商等贊助有問題,並強調校長選用教科書時絕不會因贊助而有偏私。
不過,他坦言9000元一席的春茗是太昂貴,因此明年會遷至荃灣區酒店舉行以減省開支;至於上月堅持花約40萬元在美麗華酒店設春茗,他解釋是因「一早已訂好酒席」及春茗「格調不能太低」。
張志鴻指尖沙嘴美麗華的春茗早於一年前訂下,當時也不知道會這麼貴。他否認春茗食物太奢華,並認為春茗吃的只是普通菜式,或因市道旺、酒店地點佳和新裝修,結果春茗最後總花費達9000元一席。
他指若不收受贊助,擔心春茗餐券太貴,出席者會減少。至於有書商等提供贊助,以換取出席春茗及認識小學校長的機會,他認為並無不妥。
大狀﹕又吃又選書 恐招詬病
廉政公署指不評論個別事件,但指資助學校的校長受《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監管,若校長無合理辯解或合理權限,而索取利益以換取在職務上作出某種行為,即可能屬貪污。廉署指為免發生利益衝突,中小學校長應避免接受書商、校服商或其他供應商的利益,包括飲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校長清者自清,食飯後不參與任何選擇書商的討論及決定權,則無問題;否則,校長食飯後,又參與選擇書商及決定權,恐會引人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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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15:27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Kungfu_panda 於 08-9-21 07:41 發表
我諗在法庭未判前, 不能莽下判斷, 究竟實情是怎樣, 只怕當事人最清楚, 女方也絕對有問題, 正常12歲 (都唔細) 應該會拒絕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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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最多接受花籃
教聯﹕多選大眾化酒樓
2008年4月21日
【明報專訊】香港中小學教科書市場每年的營業額估計超過15億元,引來出版商激烈競爭,有出版界人士指出,小學界與出版商關係較密切,贊助風氣可算是「傳統」。網上資料亦顯示,部分小學在遷校或校慶時,往往都樂於接受書商贊助,有時金額以萬元計,令人關注會否有利益衝突。
出版界﹕小學界贊助是「傳統」
不過,本報發現,像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般在春茗收受書商巨額贊助的做法並不普遍,因多個教育界工會及團體的周年聚餐或慶典均拒絕書商贊助,避免瓜田李下。
教育專業人員協會主席張文光表示,教協不舉辦周年聚餐,反之會每5年舉辦一次會慶,參與者需要分擔費用。他說,教協不接受書商贊助,最多只是接受花籃及與教協有往來的商號捐贈禮品作抽獎之用。
教育工作者聯會的就職禮及慶典則選擇在價錢較大眾化的酒樓舉行,以減低成本,該會主席黃均瑜說,除由參加者付費外,教聯有其他活動的收入又有基金,故不用找書商資助。他說﹕「學校很清晰這些事(何謂收受利益)。」
官立小學校長協會會員全為公務員,主席廖吳嘉儀表示,該會很謹慎處理與商界關係,絕不收受贊助,即使舉行新春團拜,亦只是選擇於一所學校舉行。
津貼小學議會主席鄧貴泰稱,津小周年聚餐及活動毋須出版商贊助,今年它與資小一樣同於美麗華酒店舉行周年大會,但由於是午餐聚會,故「平好多」,而參與校長均需買餐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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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15:3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Kungfu_panda 於 08-9-21 07:41 發表
我諗在法庭未判前, 不能莽下判斷, 究竟實情是怎樣, 只怕當事人最清楚, 女方也絕對有問題, 正常12歲 (都唔細) 應該會拒絕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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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如何避嫌免利益衝突?2008年4月21日
【明報專訊】●中小學校長及教職員應避免接受書商、校服商等供應商提供的利益、禮物,包括奢華的飲宴,免人懷疑
●選擇學校供應商的關鍵時刻,即使有供應商願捐贈,校方亦應婉拒
●若與供應商如出版商有關連(如身兼顧問或董事),應向校方申報利益衝突
●採購時應按教育局指令,按採購金額多少索取足夠數量(不同公司)的報價
資料來源﹕廉政公署網頁

如果係堂食,任你食幾多,食得幾貴,如果吾打包攞走,ICAC係奈你吾何,你知,我知,大家知,我們香港人已經很難找到一些天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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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17:45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Kungfu_panda 於 08-9-21 07:41 發表
我諗在法庭未判前, 不能莽下判斷, 究竟實情是怎樣, 只怕當事人最清楚, 女方也絕對有問題, 正常12歲 (都唔細) 應該會拒絕這種行為。

我係不對,香港不是大陸,法庭未判有罪,嫌疑犯不能假設有罪,對疑犯不公平,我們應該尊重香港法律精神.不過,對於接二連三關於幼童被侵犯的事件,做家長的我只希望給各位家長,同學及小朋友帶出一個訊息,"世途險惡,人心叵測",沒有壞人把"我是壞人"貼在自己個額頭-天真熊貓,
你又唔係受害人父母,當然可以扮到好持平咁啦,12歲都唔細?咁你叫香港改法例,未成年改為11歲好唔好?點解法律要保護未成少女免受到性侵犯,你識得個女仔咩,你又知佢有正常家庭背景咩,係咪父母離異咩,有沒有人關愛咩,12歲都識得拒絕啦等等,我唔覺得自己蠢,不過我12歲時真是像發緊夢-day till night,至16歲才如夢初醒,你的睇法,好似一啲衣着暴露的女子,被人強姦,你就說她自招,惹人犯罪,我們可以不是天才,但不能無知,小朋友行錯路,當然家長最大責任,但無父無母的小朋友又點算呢?
以我作為家長身份,我接觸下的該主任, 是實事求事, 工作認真, 並且有禮貌, 同學都很尊敬他。
我想請問你是不是百分之一百知道你的枕邊人個心想甚麼?我就答你連我都唔能夠知道我的另一半的思想,但我信任佢,所以無問題,因為連我晚晚對住的另一半都唔信,仲可信甚麽,你所謂接觸該主任-每天幾多分鐘呀?你就話咁話咁,你會否想想是自己先入為主信任了他,所以看佢前面就鍾意埋佢後面,唉,真是為你的子女擔心.你點教他們保護自己.
"煲TVB劇集裡種種衰人壞旦", 你是否睇電視劇太多, 睇壞腦?? 宜家件事在排期等審判, 不是以電視劇的情節來分析事實究竟, 凡事講証據。
請你話我好了,不要侮辱過佰萬煲TVB劇的觀眾,睇壞腦個啲可能會有,不過或許是一些係較無知的人,正面的人是會利用為反面教材,不是像你般逃避.我只是想借某類電視劇適當解說給小朋友如何保護自己,並不是如你所說去審判某某疑犯,你誤會了,或者我講不清楚,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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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18:35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Kungfu_panda 於 08-9-21 07:41 發表
你話"以往聽朋友說曾向學校投訴有老師上堂經常呼喝學生低能白痴", 你有沒有親耳聽到?有時導聽途說, 全部是廢話。
.....
雖然在網上講野是不需付上任何責任, 但有時都要為自己良心交代。
我是新油家長, 我對學校都有不滿, 不過我是以家長的身份, 親身經歷過而去講, 不是導聽途說。

你都講啦,網上講嘢不能盡信,對!你關心嘅話,咪去求証,先可以指責我亂說,唔係一上來就亂說我講廢話,要學吓點樣reasoning,多數當事人對陌生人講自己啲嘢都會說"聽朋友說"啦天真熊貓,你去問吓舊年3C班同學佢地個班主任係咪叫"廬山"真面目,佢舊年教個班4D數,全班學生被人呼喝"白痴低能"去到學期尾,學生及家長忍無可忍才投訴,最後上幾日堂咪好似開學咁nice囉,你可以去問某些學生和其家長,如果呢個老師用呢4個字詞語咁鬧你的子女足足半年,你咪又係識得啞忍,你以為投訴老師會對就讀緊的子女無影響咩,你敢唔敢搏呀?投訴又唔係一樣無人同你交待吓.唔係再發生咁大單主任老師性侵犯未成年少女學生,做家長嘅都會很厚道,唔會周圍唱,依家係因為你的無知,令我不吐不快,其行政混亂,必須正視,對你現就讀的子女不無好處,但那裹確實還有很多用心盡力的好老師,大多數學生都是讀得很開心,這裡的批評對佔大多數的好老師他們絕對不公平,害羣之馬只是極少數,我只針對學校的行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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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18:46 |只看該作者
好呀, 大家來以事論事~~

首先講香港係商業社會, 我覺得只不過係書商所做的marketing, 佢地唔去酒店, 咁多人難道去球場?? 如果補貼了$450, 相信各校長不需貪那$450開飯, 正如我去會展美食博覽, 比十皮入場費, 有咁多食咁多, 難道又話人家補貼了我嗎?? 只不過要市場推廣而已。

你12歲發緊夢, 相信是個別例子, 我相信我12歲不是發緊夢, 如果有人要xx我, 我定當彈開, 我個年代, 夠識人12歲去深圳落仔, 佢後來去了做卡拉ok伴唱, 跟本係興趣黎, 我唔係話受害者一定有問題, 我只係舉例。

慶幸我兩個小朋友年紀雖小, 都不是發緊夢, 好清楚自己應該做甚麼, 唔應該做甚麼, 坦白講, 現今社會 (尤其津校) 都是染缸, 小朋友容易受人影響, 所以本身品格十分之重要, 必須從家教著手。

我真係唔多深入了解該主任, 我只係知幾多講幾多。

我從來不看劇集, 荒謬無聊的劇情, 偶爾開著電視, 永遠是一片吵鬧, 只會浪費我的時間, 我也不會讓我的子女看電劇, 我不希望他們吸收一些不正確的訊息 (不過宜家不是研究電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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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18:59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呢間學校教師算係嚴厲, 但如果太過份, 點解唔敢投訴呢?? 父母應該保護自己子女, 我並沒有同任何一間學校簽contract, 全香港咁多學校, 大不了轉校, 合不來不合則去, 投訴有甚麼問題?? 我相信如果真有其事, 家長不會啞忍, 沒有必要。

"數當事人對陌生人講自己啲嘢都會說"聽朋友說"", 你已經另開一個login, 本身無人知你係邊個?? 但你一講句, 未免此地無銀。

我相信每一間學校都有負面傳聞, 喇x夠比人唱到飛起, 比你你去唔去讀先?? 去學校只是為讀書, 求學問, 我真係懶理學校有甚麼行政混亂, 老師有沒有ot, 有沒有出糧, 唔關我事。

講下講下, 你講到你喺度教咁, 乜都知, 有咩行政混亂, 願聞其詳。

[ 本帖最後由 Kungfu_panda 於 08-9-21 19: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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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19:27 |只看該作者
其實你讀得咁谷氣, 我都係勸你小朋友轉校罷, 可能對你同小朋友, 會生活得更開心。

雖然學校有咩唔好, 作為家長, 可能大家心照, 不過我的小朋友在此校成績好, 其他方面又沒有甚麼問題, 去到第二間, 又可能有另外一d問題, 所以我覺得ok, 而對你來講, 或者出面有學校更適合你和小朋友讀。

對此事, 我不是想幫住任何一方, 只是發表下意見, 大家免傷和氣, 不過此事對校譽有相當影響就是真, 而該主任真係有做的話, 我都慶幸這件事被揭發, 起碼不會對我們在這裡讀書的小朋友有壞影響。

[ 本帖最後由 Kungfu_panda 於 08-9-21 19: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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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1 21:22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Kungfu_panda 於 08-9-21 18:46 發表

首先講香港係商業社會, 我覺得只不過係書商所做的marketing, 佢地唔去酒店, 咁多人難道去球場?? 如果補貼了$450, 相信各校長不需貪那$450開飯, 正如我去會展美食博覽, 比十皮入場費, 有咁多食咁多, 難道又話人家補貼了我嗎?? 只不過要市場推廣而已。
阿老董咪話過梁錦松有過億身家,以往千萬年薪,又有高尚情操,唔會貪個38萬偷步買車,有合法証據佢就唔會只是引咎辭職,或者已在赤x學緊車衣啦,請再細看ICAC的指引,連咁簡單避嫌都唔識,你點睇佢地管理成間學校,我以往所知,收受利益如超過$500便構成罪行(可能已經因通漲調整),咁佢咁大個會梗咨詢過法律意見嘅,不過從事教育工作又有教會背景,點都識得分moral or immoral.
好似銀行sell啲雷曼兄弟擔保迷你債券俾啲退休阿伯阿婆咁,係,宜家爆咗煲,輸晒,銀行喺法律上唔洗負責,吹漲,有人會嘰笑啲阿婆阿伯衰貪心,輸打贏要,啲阿伯阿婆棺材本,你銀行話好穩陣,利息多定期幾倍,啲阿伯阿婆又未必有人供養,又多啲息又穩陣咪落搭囉,你見示威的老人幾淒涼,咁銀行係算唔算不道德,做人嘅嘢唔係話商業社會,咁咁咁都無可厚非,咁同做個電腦係無分別,只跟住set咗的program去run,麻木不仁,子女成長除咗家長老師教導外,自身本質和環境影響,處世經驗都會影響一生

你12歲發緊夢, 相信是個別例子, 我相信我12歲不是發緊夢, 如果有人要xx我, 我定當彈開, 我個年代, 夠識人12歲去深圳落仔, 佢後來去了做卡拉ok伴唱, 跟本係興趣黎, 我唔係話受害者一定有問題, 我只係舉例。
正常情況,陌人生抱你個3歲女兒,佢都會喊晒,12歲少女得到某某她信任的人關愛(可能是受騙),佢叫做乜,好多20歲女仔都未必好似你咁識想,你去問吓啲社工前線工作者.就算有真愛情,為佢好點會性侵犯12歲女仔,聽你咁講,你似乎認為這類受害女童有啲攞嚟衰,又似乎認為某些從事疑似immoral行業的人,是為興趣而做,這點我絕不認同,亦唔想再同你為道德爭辯,公道自在人心.

我覺得呢間學校教師算係嚴厲, 但如果太過份, 點解唔敢投訴呢?? 父母應該保護自己子女, 我並沒有同任何一間學校簽contract, 全香港咁多學校, 大不了轉校, 合不來不合則去, 投訴有甚麼問題?? 我相信如果真有其事, 家長不會啞忍, 沒有必要。
"數當事人對陌生人講自己啲嘢都會說"聽朋友說"", 你已經另開一個login, 本身無人知你係邊個?? 但你一講句, 未免此地無銀。
你睇清楚,同學及家長最後作出投訴,老師態度隨即有360度改善,但冇行政人員同家長及同學交待吓,家長喺度講咁多,咁你話校方會不會揾番邊個就此事投訴過,子女有冇運行就看看校方會否學你咁持平啦!

其實你讀得咁谷氣, 我都係勸你小朋友轉校罷, 可能對你同小朋友, 會生活得更開心。
你講得咁輕鬆,5年級升6年級你話轉就轉,要向教育局呈分,會唔會影響升中派位,心中有數,仲有好學校大多數唔會收6年級嘅,學生適應新環境新同學你講到好容易,做人嘅嘢,總可以試吓設身處地想吓,才向人誠懇啲建議,等於粗俗啲"鬼唔知阿媽係女人",駛你講咩,咪安慰吓人便大家happy囉.

不過此事對校譽有相當影響就是真
有啲嘢,如果自己子女讀緊,或者是舊生,我梗係會緊張會影響校譽啦,咁係咪就情願姑息啲壞人,負面嘅就咋唔知,正面嘅就周圍講,父母為子女付出生命都在所不計,無可厚非,我唔會再於此評論新油天嘅嘢,我都唔想傷和氣,大家自求多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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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2 14:27 |只看該作者
校風淫,女生宜速速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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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2 17:10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nanda 於 08-9-22 14:27 發表
校風淫,女生宜速速轉校!


個別老師/學生嘅越軌行為點可以代表學校"校風"?

你係侮辱緊全校嘅教職員同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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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2 23:10 |只看該作者
十二歲就同人上床的女生,你估間間小學都有?好難得架!

近墨者黑,佢可能都係受其他同學影響。

所以話佢「校風淫」,實在有根有據!




[ 本帖最後由 ananda 於 08-9-22 23: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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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2 23:26 |只看該作者
請公平啲! 此事同校風無關!!

原帖由 ananda 於 08-9-22 14:27 發表
校風淫,女生宜速速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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