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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期提到的個人陳述,在經 Common Application 系統申請美國大學時,亦須填寫十個課外活動。由於每個活動描述字數有限,申請者可掌握以下九點,一矢中的地描述活動及經驗。


  1. 首三個活動最好是類似的項目,且必須強調廣度,如在同一個社團擔任不同的崗位(行政項目、網站項目實施、前綫工作等)或在不同國家地區參與類似性質的社會服務等。

  2. 在每一項課外活動經歷描述中:
    i)列出擔任的工作崗位,展示自己的晉升階梯;
    ii)用動詞形容工作內容,須清晰但勿寫細節;
    iii)寫下社團名字;
    iv)展示參與的持續性及長期性。

  3. 切勿只集中同一類型的課外活動,應加入數項不同類型的活動,以呈現申請者的不同面貌。

  4. 美國大學重視學生曾從事有薪暑期工或兼職,尤其是具規模企業的僱用。申請者在填寫工作時須列出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及受僱期。

  5. 若曾參加的暑期活動設有比賽或獎項,可在課外活動一欄列出詳情。

  6. 在列出曾獲獎的比賽時,必須寫上比賽名稱、主辦單位、參與人數、參與區域及得獎名次。

  7. 若曾跟大學教授做研究,且教授發表的學術文章亦有學生的名字;謹記列出教授名字、學術期刊名稱及文章題目。

  8. 在列出曾參加學校的學會時,應寫下曾擔任的崗位、任職時期,以及對學會的貢獻。

  9. 美國大學看重學生的課外活動呈全球化及本地化,所以不僅在國外參與,也需要在本地參與。

【編按:以上內容為作者之個人意見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