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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報假地址的心情
由 mothershares 於 2006-10-17 00:37:26
//但有個case想分享:有個朋友為了某校網專登在該區短租了一個很便宜的單位,但沒有真正入住 (吉屋), 後來真的比佢抽到該心儀的學校,之後就無再租,咁你地覺得佢對嗎? 佢還教我學佢咁做. 佢話當時真的有租屋在那區. 我思想了許久,不知是對是錯.但又總覺得怪怪的.//
sorry,想補充一下,教我的朋友是我的"教友",所以我有很大疑問.littleeva,你點睇法?thank you
mothershares:
我問過教統局內容如下:
如果父母有幾個物業 (有名) 是否可以報其中一個 地址 作為居住地址?
您估佢點答 ???
答案係 : 我們的出發點是以小朋友為主. 是希望小朋友就讀居住處的小學, 不想小朋友舟車勞動......應以小朋友為利益. 您自己諗下啦. .... 無理由住沙頭角出去九龍返學.....etc
咁我再話 :我是否可以選其中一個為居住地址, 只要我認為小朋友不辛苦. 又不是舟車勞動. 您知啦您地d網怪怪地. 可能隔一條街 個校網就唔同左. 假設我在 48, 46 區都有物業. 而我是住在 46, 但我中意 48 區的學校. 於是我報了 48 為居住地址. 咁得唔得呢 ? 而小朋友返學路程是差不多啦. : 咁我都係以小朋友利益為主. 他又不需要舟車勞動 .
您又估佢點答呢 ?
答案係 : 咁緊係唔得啦, 要報番住果個地址.
而您問我意見. 我個人係會堅持報居住的地址, 至於您話當時真的有租屋.....
很簡單問自己 , 在正常情況下當有朋友/ 見工/ 親戚/ 填問卷調查/ 申請文件 /....問您住那裡, 您會答: 租屋果個地址嗎 ?
希望答到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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