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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抵鬧
香港大學生的行為,不時惹人側目,昨天就有三名科技大學學生,涉嫌在地盤爆竊,再次反映大學生守法意識薄弱,做事不顧後果,他們非但會受到法律制裁,更令人關注新一代的公民質素是否每況愈下。
昨天凌晨零時,將軍澳大埔仔村一個住宅地盤發生爆竊案,三名年齡介乎十八至十九歲的青年,潛入地盤欲爆竊,被一名南亞裔保安員喝止,三人見事敗逃走,保安員追捕,截獲三人,三人涉企圖偷竊被警方拘捕,帶署扣查。
三名大學生同為學會幹事,聲稱為製作活動宣傳海報,需要竹枝作材料,到上址偷取竹枝。不論他們目的是甚麼,警方都會依法辦理,案件可能影響他們的前途。
爆竊案涉及物品價值不高,犯案人可透過律師,向律政司求情,以年輕、貪玩、真心悔過等理由,要求撤銷控罪,並向法庭簽守行為,或可避過檢控,但仍留下記錄,日後他們向政府機構和大公司申請工作,將要填寫「是否曾犯案」一欄,即使沒判刑留案底,仍須如實回答曾否涉及罪案。另外,若申請移民,良民證上亦會留下犯案資料。
大學生是成年人,正接受高等教育,應有基本常識,在法治社會,必須奉公守法,不能越雷池半步,否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下,必定受到法律制裁。案件敲響了警號,部份本港大學生學業成績高分,但做人常識不足,竟為了小事,選擇以身試法,守法意識嚴重不足,必須反省,積極改進,否則日後必犯更大錯誤,到前途盡毀時,便後悔莫及。
李一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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