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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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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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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5-4-28 09:35 |只看該作者

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李國章﹕部分議員 惡人先告狀


作 者 為 教 育 統 籌 局 長


教 統 局 長 李 國 章 昨 日 在 立 法 會 表 示 , 立 法 會 議 員 張 文 光 2000 年 曾 要 求 政 府 04 年 前 要 為 500 所 學 校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 否 則 會 發 起 抗 爭 , 但 5 年 後 張 文 光 卻 指 工 程 浪 費 公 帑 , 要 求 審 計 署 追 究 責 任 。 李 國 章 更 指 部 分 議 員 「 惡 人 先 告 狀 」 , 又 指 有 議 員 三 番 四 次 重 複 批 評 , 長 此 下 去 , 容 易 令 人 懷 疑 立 法 會 是 尋 求 真 理 , 還 是 歪 曲 事 實 。


張 文 光 隨 即 發 表 回 應 , 指 摘 李 國 章 顛 倒 是 非 , 推 諉 塞 責 , 歪 曲 事 實 , 含 血 噴 人 , 並 隨 即 為 本 報 撰 文 , 回 應 李 國 章 的 指 摘 。 本 報 特 將 李 國 章 的 發 言 及 張 文 光 為 本 報 撰 寫 的 回 應 一 併 刊 出 。 李 國 章 一 文 大 小 標 題 由 本 報 所 加 。


─ ─ 編 者


● 2000 年 1 月 , 立 法 會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 教 統 局 表 示 因 成 本 效 益 問 題 而 打 算 擱 置 部 分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 遭 委 員 大 肆 抨 擊 。 委 員 會 促 請 政 府 加 快 完 成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 以 改 善 學 習 環 境 。


● 2000 年 5 月 , 張 文 光 議 員 動 議 , 促 請 政 府 立 即 撥 款 , 令 全 港 學 校 可 在 2004 年 前 , 完 成 校 舍 改 善 工 程 計 劃 。 動 議 獲 得 大 多 數 議 員 的 支 持 而 通 過 。


● 2000 年 12 月 , 在 立 法 會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上 , 議 員 要 求 政 府 增 撥 學 校 用 地 , 並 加 快 興 建 新 校 。


政 府 當 局 從 善 如 流 , 在 過 去 幾 年 積 極 推 行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及 實 踐 建 校 計 劃 。 但 不 夠 5 年 , 有 議 員 竟 批 評 教 統 局 在 建 校 計 劃 及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的 政 策 失 誤 、 浪 費 公 帑 。 這 些 批 評 有 誤 導 之 嫌 , 對 教 統 局 絕 不 公 道 , 亦 有 損 立 法 會 的 公 信 力 。


02 年 公 布 的 人 口 推 算 結 果 顯 示 , 學 生 人 口 將 持 續 下 降 , 政 府 亦 在 第 一 時 間 暫 停 尚 未 批 出 的 工 程 ,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開 支 。 政 府 以 負 責 任 的 態 度 , 回 應 議 員 們 的 要 求 , 亦 迅 速 回 應 供 求 的 轉 變 , 但 依 然 招 來 一 部 分 議 員 的 批 評 , 並 且 出 言 威 嚇 要 求 審 計 署 作 出 調 查 , 真 可 謂 「 惡 人 先 告 狀 」 。


議 員 應 該 記 得 , 02 年 10 月 15 日 公 布 的 審 計 署 第 39 號 報 告 書 中 , 審 計 署 長 建 議 應 把 收 生 不 足 的 班 級 合 併 , 以 減 少 班 級 數 目 , 使 以 公 帑 提 供 的 小 學 教 育 更 具 成 本 效 益 。 就 此 , 政 府 帳 目 委 員 會 亦 促 請 教 統 局 研 究 採 取 各 種 措 施 , 以 解 決 預 期 學 位 供 應 過 剩 的 問 題 ﹔ 政 府 帳 目 委 員 會 亦 提 出 削 減 過 剩 學 額 , 特 別 是 在 成 本 高 及 使 用 率 低 的 學 校 。


真 正 明 白 何 謂 搖 擺 不 定 朝 令 夕 改


教 育 界 及 社 會 人 士 都 同 意 應 逐 步 協 助 半 日 制 小 學 轉 為 全 日 制 、 為 地 方 和 設 施 不 足 的 舊 校 原 址 重 建 或 覓 地 重 置 , 並 為 教 育 體 系 引 入 多 元 發 展 , 為 家 長 和 學 生 提 供 更 多 選 擇 。 這 些 亦 都 是 經 立 法 會 同 意 的 政 策 。 可 是 , 當 政 府 根 據 這 些 既 定 政 策 進 行 建 校 計 劃 , 卻 受 到 部 分 立 法 會 議 員 猛 烈 抨 擊 , 實 在 令 人 費 解 。


議 員 應 該 清 楚 知 道 , 建 校 計 劃 並 非 單 單 為 了 應 付 中 小 學 學 額 的 需 求 , 而 是 有 其 他 改 善 教 育 的 考 慮 。 事 實 上 , 為 了 推 行 全 日 制 、 重 建 或 搬 遷 現 有 學 校 而 興 建 的 新 校 舍 , 對 於 整 體 學 額 的 供 應 並 無 重 大 的 改 變 。 近 日 有 民 主 派 議 員 批 評 政 府 「 建 千 禧 校 舍 , 讓 舊 校 殺 得 更 快 」 。 我 實 在 不 明 白 一 個 負 責 任 的 政 府 , 又 怎 能 為 了 保 住 個 別 學 校 的 利 益 而 將 其 他 學 校 就 全 日 制 、 改 善 校 舍 的 合 理 期 望 置 諸 不 理 ﹖


教 統 局 在 制 訂 建 校 計 劃 以 實 踐 教 育 政 策 的 同 時 , 亦 會 參 照 最 新 的 人 口 統 計 及 推 算 數 字 , 進 一 步 衡 量 興 建 新 校 舍 的 需 要 及 規 模 。 然 而 , 要 十 分 精 確 地 推 算 未 來 每 年 的 學 位 需 求 是 非 常 困 難 的 。 單 是 內 地 新 來 港 學 童 的 數 目 , 在 過 去 數 年 便 有 急 劇 變 化 。 98 年 , 6 至 11 歲 新 來 港 兒 童 約 19,300 人 , 但 04 年 卻 只 有 約 3700 人 。 短 短 幾 年 間 , 相 差 超 過 1.5 萬 人 。 由 此 可 見 , 要 準 確 推 算 每 年 學 位 的 整 體 需 求 絕 非 易 事 , 而 興 建 學 校 更 非 一 朝 一 夕 可 以 做 得 到 。 此 外 , 其 他 因 素 如 家 長 選 擇 、 人 口 分 布 轉 變 等 , 都 會 影 響 學 位 需 求 , 也 令 分 區 的 學 位 供 求 規 劃 更 加 困 難 。


有 議 員 表 示 , 政 府 當 局 不 應 在 學 位 過 剩 地 區 興 建 新 校 。 我 必 須 指 出 , 在 同 一 地 區 , 同 樣 面 對 人 口 下 跌 影 響 , 有 不 少 學 校 仍 然 極 受 家 長 歡 迎 , 申 請 入 學 人 數 不 跌 反 升 。 即 使 新 成 立 的 學 校 , 也 比 部 分 有 多 年 歷 史 的 資 助 學 校 更 受 家 長 歡 迎 , 這 現 象 值 得 收 生 不 足 的 學 校 反 思 。 事 實 上 , 家 長 為 子 女 選 校 , 主 要 考 慮 是 教 育 質 素 和 校 風 。


對 於 收 生 不 足 的 學 校 , 如 果 經 過 特 別 視 學 證 明 教 學 質 素 良 好 , 我 們 會 容 許 它 們 在 下 一 學 年 繼 續 招 生 。 特 別 視 學 的 結 果 , 亦 可 讓 家 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質 素 保 證 。 如 果 教 學 質 素 不 佳 , 又 不 受 家 長 歡 迎 的 學 校 , 我 們 實 在 沒 有 理 由 浪 費 公 帑 繼 續 資 助 。 如 果 我 今 日 接 受 議 員 的 要 求 繼 續 資 助 這 些 學 校 , 難 保 數 年 後 某 些 議 員 不 會 再 一 次 轉 變 態 度 , 批 評 這 是 浪 費 資 源 , 又 要 求 審 計 署 長 追 究 責 任 。 見 到 一 些 議 員 態 度 的 轉 變 , 我 才 真 正 明 白 什 麼 是 搖 擺 不 定 , 朝 令 夕 改 ﹗


尋 求 真 理 還 是 歪 曲 事 實


至 於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 是 源 自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92 年 發 表 的 第 5 號 報 告 書 。 工 程 在 94 年 開 始 , 分 5 期 陸 續 展 開 。 由 於 工 程 能 改 善 學 校 的 設 施 , 提 升 學 習 效 能 , 增 加 學 校 吸 引 力 , 因 此 深 受 學 校 歡 迎 , 紛 紛 爭 取 早 日 納 入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計 劃 。


我 必 須 強 調 , 在 策 劃 進 行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時 , 所 有 學 校 均 是 擁 有 健 全 的 班 級 結 構 。 由 94 年 至 目 前 為 止 , 共 有 743 間 學 校 已 納 入 在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 其 中 只 有 小 部 分 學 校 將 會 停 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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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5-4-28 09:37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張文光﹕請李國章臨崖勒馬 不要顛倒黑白


教 統 局 長 李 國 章 在 立 法 會 點 名 批 評 , 我 在 爭 取 建 校 政 策 和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的 問 題 上 , 搖 擺 不 定 和 朝 令 夕 改 。 我 認 為 他 的 批 評 , 顯 示 他 既 缺 乏 容 人 之 量 , 更 顛 倒 是 非 , 推 諉 塞 責 , 歪 曲 事 實 , 迴 避 了 政 府 建 校 規 劃 的 疏 忽 失 責 , 浪 費 大 量 公 帑 後 , 更 將 責 任 諉 過 於 我 和 立 法 會 , 避 免 日 後 審 計 署 的 監 察 。


第 一 ﹕ 李 國 章 說 我 一 直 爭 取 興 建 新 校 , 現 在 卻 批 評 政 府 的 建 校 政 策 搖 擺 不 定 。 但 是 , 他 向 公 眾 隱 瞞 了 一 個 最 大 的 背 景 , 就 是 當 年 ( 即 2000 年 前 後 ) 我 向 政 府 要 求 加 速 建 校 , 是 因 為 政 府 向 立 法 會 說 ﹕ 基 於 終 審 法 院 裁 決 港 人 內 地 子 女 有 居 港 權 , 導 致 167 萬 新 移 民 來 港 。 政 府 當 時 估 計 , 當 中 的 內 地 婚 生 子 女 高 達 32 萬 , 即 使 有 三 分 一 是 適 齡 學 童 , 也 有 10 萬 之 數 。 這 個 數 字 , 遠 遠 超 過 當 時 香 港 的 空 置 學 位 , 如 果 政 府 不 立 即 大 量 興 建 新 校 , 學 校 根 本 無 法 接 收 這 些 新 移 民 學 童 , 只 能 將 學 童 安 插 到 非 常 擠 迫 的 課 室 裏 , 大 大 影 響 教 育 質 素 。


李 國 章 隱 瞞 了 這 重 要 的 建 校 背 景 , 更 沒 有 指 出 政 府 167 萬 新 移 民 的 說 法 誤 導 公 眾 , 是 不 是 歪 曲 事 實 , 顛 倒 是 非 呢 ﹖


第 二 , 我 當 時 要 求 加 建 新 校 , 還 有 幾 個 很 主 要 的 原 因 , 包 括 小 學 要 在 07 年 實 現 全 日 制 , 中 學 要 解 決 浮 動 班 , 並 要 求 在 中 小 學 推 行 小 班 教 學 , 以 提 高 教 育 質 素 。 但 是 , 李 國 章 在 辯 論 中 , 卻 絕 口 不 提 他 曾 經 有 過 , 現 在 卻 無 疾 而 終 的 小 班 教 學 , 是 不 是 斷 章 取 義 , 推 諉 塞 責 呢 ﹖


顛 倒 是 非


李 國 章 說 ﹕ 「 逐 步 協 助 半 日 制 小 學 轉 為 全 日 制 、 為 地 方 和 設 施 不 足 的 舊 校 原 址 重 建 或 覓 地 重 置 , 並 為 教 育 體 系 引 入 多 元 發 展 , 為 家 長 和 學 生 提 供 更 多 選 擇 。 這 些 亦 都 是 經 立 法 會 同 意 的 政 策 。 可 是 , 當 政 府 根 據 這 些 既 定 政 策 進 行 建 校 計 劃 , 卻 受 到 部 分 立 法 會 議 員 ( 相 信 他 是 指 我 和 民 主 派 的 議 員 ) 猛 烈 抨 擊 , 實 在 令 人 費 解 。 」


我 想 清 楚 在 此 指 出 李 國 章 的 錯 誤 和 我 所 代 表 的 教 協 會 的 立 場 ﹕ 教 協 一 直 不 反 對 全 日 制 和 舊 校 重 建 , 只 反 對 在 學 額 大 量 過 剩 的 地 區 仍 然 興 建 新 校 。


教 協 會 在 04 年 1 月 30 日 的 立 法 會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 曾 清 楚 表 達 如 下 立 場 ﹕


「 教 協 會 完 全 支 持 改 善 教 學 質 素 和 提 供 優 質 教 學 的 理 念 , 並 強 調 部 分 建 校 是 合 理 和 有 需 要 的 , 例 如 中 小 學 舊 校 重 建 、 搬 遷 , 小 學 轉 全 日 制 , 新 發 展 地 區 需 要 , 以 及 學 校 有 特 定 服 務 對 象 和 特 別 教 育 功 能 等 。 在 這 些 理 由 以 外 , 政 府 便 要 有 充 分 理 由 才 能 申 請 建 校 。 」


現 在 , 李 國 章 將 建 校 規 劃 的 失 誤 , 推 給 我 和 立 法 會 , 是 不 是 隱 瞞 事 實 , 誤 導 公 眾 呢 ﹖


第 三 , 當 我 們 發 覺 政 府 的 167 萬 是 子 烏 虛 有 , 對 新 移 民 子 女 32 萬 的 人 口 統 計 是 極 度 高 估 時 , 便 立 刻 叫 停 建 校 了 , 可 是 , 政 府 直 至 今 天 仍 然 置 若 罔 聞 , 仍 然 繼 續 一 手 建 校 一 手 殺 校 的 政 策 , 這 是 不 是 規 劃 失 誤 , 浪 費 公 帑 呢 ﹖


推 諉 塞 責 歪 曲 事 實


第 四 , 是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計 劃 。 我 們 一 直 要 求 政 府 為 殘 舊 的 學 校 改 善 環 境 , 從 來 沒 有 質 疑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計 劃 本 身 , 因 為 我 們 深 知 學 校 的 硬 件 不 足 , 很 難 改 善 教 育 質 素 。 但 我 們 卻 批 評 政 府 將 已 完 成 改 善 工 程 的 學 校 殺 去 , 浪 費 公 帑 。 我 們 更 批 評 政 府 寧 願 縮 班 殺 校 , 讓 學 位 過 剩 也 拒 絕 小 班 教 學 , 是 罔 顧 社 會 的 期 望 。


其 實 , 當 時 政 府 原 是 要 擱 置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的 , 當 中 涉 及 百 多 間 學 校 的 39 億 元 撥 款 , 理 由 是 「 資 源 應 該 合 理 使 用 」 。 與 此 同 時 , 政 府 卻 用 32 億 元 興 建 金 鐘 警 察 總 部 , 引 起 社 會 嘩 然 , 連 當 時 的 教 統 局 長 王 永 平 也 說 ﹕ 「 我 經 常 探 訪 學 校 , 包 括 一 些 在 六 七 十 年 代 興 建 的 學 校 , 所 以 完 全 理 解 學 校 、 家 長 及 學 生 對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殷 切 的 期 望 。 」 政 府 擱 置 學 校 改 善 工 程 , 卻 興 建 超 級 豪 華 警 署 , 是 不 是 輕 視 教 育 , 歧 視 學 校 呢 ﹖ 李 國 章 不 談 這 些 原 委 , 硬 說 我 朝 令 夕 改 , 是 不 是 埋 沒 良 心 , 無 的 放 矢 呢 ﹖


最 後 , 我 要 感 謝 李 國 章 , 這 個 辯 論 必 會 激 起 教 育 界 的 憤 怒 , 鼓 動 更 多 教 師 家 長 參 加 5 月 8 日 爭 取 小 班 教 學 的 大 請 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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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5-4-28 11:12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張文光寫道:
李 國 章 說 我 一 直 爭 取 興 建 新 校 , 現 在 卻 批 評 政 府 的 建 校 政 策 搖 擺 不 定 。 但 是 , 他 向 公 眾 隱 瞞 了 一 個 最 大 的 背 景 , 就 是 當 年 ( 即 2000 年 前 後 ) 我 向 政 府 要 求 加 速 建 校 , 是 因 為 政 府 向 立 法 會 說 ﹕ 基 於 終 審 法 院 裁 決 港 人 內 地 子 女 有 居 港 權 , 導 致 167 萬 新 移 民 來 港 。 政 府 當 時 估 計 , 當 中 的 內 地 婚 生 子 女 高 達 32 萬 , 即 使 有 三 分 一 是 適 齡 學 童 , 也 有 10 萬 之 數 。


張文光說的也是不盡不實!

1999年1月29日
終審法院裁決居留權證明書不需附於單程證,而且沒有追溯力;非婚生子女亦享有居留權;港人在內地出生子女,只要一旦父或母獲得香港居留權,子女便享有居留權。

1999年4月28日
港府聲稱,因終審法院判決而擁有居港權的港人內地子女人數,初步統計逾一百六十七萬人

1999年6月26日
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基本法》第廿二條第四款及第廿四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解釋,指出只有在出生時,父或母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內地子女,才可擁有居港權。原先估計因終審法院判決而擁有居港權的港人內地子女,由一百六十多萬人,大幅減至約廿七萬人

1999年10月18日
香港人權監察發表一項最新的調查結果,質疑香港政府聲稱有167萬人因終審法院判決而符合資格來港的說法誇張兩倍,人權監察指其調查結果顯示,因判決而新增的人口只有五十六萬二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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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5-4-28 14:29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李國章very s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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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
5#
發表於 05-4-28 15:14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討厭部分議員一味只知道責怪和推卸。李國章立場够硬,堅定不移,起碼這一點巳好過其他左右搖擺的議員。李國章好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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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1
6#
發表於 05-4-29 03:39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多謝Judy的剪貼,可能BK網友已經頂唔順這位張姓議員,全部行開晒,故此無幾多人出來回應。不過為免BK網友被張姓議員的四字詞語誤導,我做了一件傻事,就是翻查過去四年民主黨對興建新校的投票取向,希望大家判斷是誰在「顛 倒 是 非 , 推 諉 塞 責 , 歪 曲 事 實。」

人大釋法早在99/00年(大約) 已經對居港權有清晰定義,已經不存在什麼167萬的問題,但翻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轄下的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會議紀錄,我有以下發現:

1.        在2000-2004年整整四個立法會年度,民主黨對每一項有「直資」二字的撥款申請,都是投反對票,只有—項在將軍澳的項目是投棄權票。
2.        在2000-2004年整整四個立法會年度,民主黨對每一項沒有「直資」二字的撥款申請,都是投贊成票,只有—項是投反對票,但理由只是因為有噪音問題。
3.        在這四年間,有多個在重災區(沙田和粉嶺)的建校項目,只要它們沒有「直資」二字,民主黨都是投贊成票,唯一例外是上水的一個項目被民主黨動議分拆投票,結果通過建小學,否決建中學。
4.        四年間,每當提到直資學校,X成智(Sorry, 唔識打你個名)議員便出來大力鞭撻,其他非直資項目就極少提問,大都是做舉手機器。

張議員,我夠膽說「顛 倒 是 非 , 推 諉 塞 責 , 歪 曲 事 實」的人就是你。我現在向你挑戰,有種的就上來BK跟我辯論,但請你先解釋為什麼四年來,民主黨不斷舉手贊成興建新校,是否民主黨的意見不代表閣下的意見?


參考資料:http://www.legco.gov.hk/yr03-04/chinese/fc/pwsc/general/meetings.htm

工務小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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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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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5-4-29 08:05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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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
8#
發表於 05-4-29 09:40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羅太接力轟張文光


【 明 報 專 訊 】 政 府 和 立 會 議 員 多 次 就 「 一 邊 建 校 、 一 邊 殺 校 」 的 做 法 激 辯 , 教 統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羅 范 椒 芬 表 示 , 雙 方 舌 劍 唇 槍 反 映 本 港 是 民 主 社 會 , 不 會 影 響 政 府 日 常 運 作 。 羅 范 椒 芬 昨 日 繼 續 向 民 主 黨 議 員 、 教 協 會 長 張 文 光 發 炮 , 指 人 大 常 委 會 就 居 港 權 事 件 釋 法 後 已 解 決 大 批 內 地 學 童 湧 入 本 港 的 問 題 , 反 駁 張 文 光 指 當 時 因 居 港 權 爭 議 才 支 持 建 校 的 說 法 。 繼 教 統 局 長 李 國 章 周 三 在 立 法 會 上 批 評 張 文 光 後 , 羅 范 椒 芬 昨 日 亦 說 , 人 大 常 委 會 早 於 99 年 6 月 26 日 就 居 港 權 釋 法 , 因 此 完 全 不 存 在 張 文 光 指 「 突 然 間 因 高 等 法 院 批 准 居 港 權 學 生 來 港 而 令 大 批 學 童 湧 入 」 才 支 持 建 校 計 劃 。


張 文 光 ﹕ 羅 太 最 叻 推 卸 責 任


張 文 光 回 應 指 , 雖 然 人 大 釋 法 平 息 居 港 權 風 波 , 但 政 府 仍 估 計 將 有 10 萬 名 內 地 學 童 來 港 , 因 此 當 時 支 持 建 校 計 劃 。 張 表 示 , 議 員 一 直 質 疑 有 關 數 字 , 惟 政 府 堅 稱 數 字 合 理 ﹔ 他 批 評 羅 范 椒 芬 在 多 項 教 育 問 題 上 推 卸 責 任 , 「 羅 太 最 叻 推 卸 責 任 , 將 教 改 失 敗 歸 咎 於 錯 信 學 者 , 建 校 問 題 又 推 卸 給 議 員 , 從 不 自 我 反 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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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
9#
發表於 05-4-29 09:44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够堅,李國章好嘢!

Cow,

你真好嘢,唔知羅太係唔係睇到你篇嘢,今次都咁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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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10#
發表於 05-4-29 09:44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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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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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5-4-29 12:10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我已經頂唔順這位張姓議員, 其實教恊次次都撰這人, 唔通無其他人肯? 我認識一些老師都頂唔順張x光  


2714
12#
發表於 05-4-29 12:22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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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3#
發表於 05-4-29 12:35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會面紅就唔會阻住地球轉咁耐!

據說,此人乃 民主黨之"智 X" (唔識寫)。仲有個楊森係黨之謀仕。呢兩位人兄係令到我(地)呢類次中產在所有選舉中都唔想投民主黨票既元兇。

上次我爭d選柳玉成呢位有d料到既新移民。你就好,港島起碼有余若薇。仲有我偶像--不死戰神--蔡菜子 :tongue:

有冇發覺,泛民主派愈來愈 "共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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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4#
發表於 05-4-29 13:39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智囊?
窩囊就有佢份。

真係,點選得佢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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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
15#
發表於 05-4-29 13:50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只要是中央政府提出的,必反 = 民主
讚成/付和的 = 出賣港人, 拍馬x, 一條狗

自己可以不跟遊戲rules, 可以不依法做事: 自編誓詞,穿T-shirt去開立法/行政(?)會議, 不高興便離座,散會...

中央政府出錯,不管大錯小錯: 挑你骨頭,珠你(nine)簇,問責,下台...

民主 +- 人治??!!

死喇! 離題!! 不過都要講埋先...

老實說,我害怕普選, 我個人認為香港不是太多人會"選擇",包括我自己在內, 我怕太多像我一樣的盲目票會害了別人,害了香港. 起碼中央不會想香港死, 好像安全一點!!

我害怕再來一個"長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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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16#
發表於 05-4-29 14:05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絕對支持李國章....     

好過其他人為了選票辦野....     

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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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7#
發表於 05-4-29 14:13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我有話說,唔同意將長毛撈埋泛民主派一齊講。

長毛明明係死硬既托洛斯基派別,社會主義到不能再左。選佢既人我相信大部份唔知尼點。但人有選擇權,選佢既可能就係想佢著 T-shirt,搞亂擋。我地應尊重選佢既人的意願--以搗亂表達對建制不滿。

佢唔著著 T-shirt同搞亂擋,係對選佢出黎既人不忠。總好個掛民主之名大搞福利主義既街工、職工盟同白鴿黨。

我比較害怕張文光、楊森、鼠頭曾、菜菜子同埋反骨鑑林多d


1972
18#
發表於 05-4-29 14:43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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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
19#
發表於 05-4-29 14:53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都係做番醫生好, 起碼真正做福社會.


豬心换人心,又點睇


1972
20#
發表於 05-4-29 15:01 |只看該作者

Re: 李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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