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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國際學校 CIS and Mr Ball
樓主: FattyDa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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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 and Mr Ball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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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4-9-12 00:5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obbycheung 於 14-9-12 01:56 編輯

回覆 Choisumwong 的帖子

//在學校裏不可能當作成年人吧//
基本常識係是否成年人是由年齡决定, 與是否在學校裏無關.
再者, 唔駛成年人都知, 唔可以考試出貓嫁啦.  
你覺得17歳出貓都係小事,  但對我嚟講幾多歲出貓都係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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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
22#
發表於 14-9-12 00:5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obbycheung 於 14-9-12 01:25 編輯

回覆 Choisumwong 的帖子

//人大氣小,小事化大,怪獸一簇!.//
你講係陳茂波及其妻許步明小事化大,怪獸一簇?  抑或係原告盧光漢等是小事化大,怪獸一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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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14-9-12 01:0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obbycheung 於 14-9-13 00:34 編輯

回覆 Choisumwong 的帖子

//錯!屎屎尿尿,低能一簇!//
我只是用瀨尿嚟做例子, 來說明我的觀點, 我並無講屎.
你說"屎屎尿尿, 低能一簇",  但你是唯一一個講屎屎尿尿的人.  請講清楚你指誰是低能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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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14-9-12 11:32 |只看該作者
回覆 bobbycheung 的帖子

出貓在學校,只要有足夠證據,才算犯校規。學校的校規是用來敎導學生。我看不出在從事敎育的人對出貓視為何等大事。你有沒有見過學生在學校出貓而坐盬?在學校的敎育理念是使學生知錯能改,出貓是錯,但不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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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85
25#
發表於 14-9-12 12:02 |只看該作者
回覆 Choisumwong 的帖子

我也同意,出貓其實不是大事,教育學生才是大事,不停地欺凌學校其他學生的家長就是罪大惡極!  
今日佳句: 我以往也以為國際板的家長也有質素,但現在才知deal with 一些麻煩家長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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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7
26#
發表於 14-9-12 13:14 |只看該作者
bobbycheung 發表於 14-9-12 00:52
回覆 Choisumwong 的帖子

//在學校裏不可能當作成年人吧//
學校三次調查了都認為冇出貓,兩兄妹應當是清白。但有人死唔信校方而追著不放,明顯以「我就是李剛」的態度啦。再者,高中economic long question 望下個妹answer sheet就出到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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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7
27#
發表於 14-9-12 13:16 |只看該作者
bobbycheung 發表於 14-9-12 01:09
回覆 Choisumwong 的帖子

//錯!屎屎尿尿,低能一簇!//我只是用瀨尿嚟做例子, 來說明我的觀點, 我並無講 ...
只許自己講尿,不許他人講屎。

點評

tcmsung    發表於 14-11-13 19:45

Rank: 5Rank: 5


3148
28#
發表於 14-9-12 16:27 |只看該作者
ECON long question, 點出貓,難度好高!

點評

tcmsung    發表於 14-11-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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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8
29#
發表於 14-9-12 16:31 |只看該作者
局長夫婦好陰毒,誓不甘休,置人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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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14-9-12 16:31 |只看該作者
局長夫婦好陰毒,誓不甘休,置人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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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
31#
發表於 14-9-13 00:1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obbycheung 於 14-9-13 00:24 編輯

回覆 Choisumwong 的帖子

(1) 不是一定要坐監哥D先叫做大事. 我話出貓是大事因為 (a)這是人格操守問題. 正所謂"小時偷針, 大時偷金". (b)出貓被捉倒會被取消資格或被踢出校. (c)對其他同學唔公平. 人地個個努力讀書, 你就出貓攞同樣高分.
(2) 因為是大事, 學校有責任認真調查. 在這事件中, 學校已經查明出貓事件不成立. 除非陳茂波等人有證據話出貓事件屬實或有證據話學校偏幫當事人以致調查不公, 陳茂波等人不應繼續散播謠言.
(3) 最離譜係有人寫匿名信比哈佛大學話當事人出貓. 邊個寫大家心知肚明. 若果你個仔係領袖生, 夢想入哈佛. 有人話佢出貓, 但學校調查後話無. 點知有人仲周圍唱, 更寫信比你個仔申請緊嘅大學. 你會點呀?  求佢唔好唱? 「嗗」聲吞咗佢?   比我都告佢啦.

基於上述理由, 我唔同意你講"小朋友出貓那麼小事, 都要法庭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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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14-9-13 00:42 |只看該作者
回覆 mirage 的帖子

我無唔比佢講屎.  我覺得用小朋友瀬尿做例子沒有甚麼不妥, 簡單易明.  但她一開口就話人係低能一族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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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0
33#
發表於 14-9-13 01:14 |只看該作者

回覆:CIS and Mr Ball

我唔知各位如何,但我小學時經常發白日夢,思考如何出貓,但又無膽做。惗惗下可能真的出過貓也未定。但我依家也無穿無爛。所以我認為出貓不是很大事,受應有的懲罰便可。



點評

tcmsung    發表於 14-11-13 19:46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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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
34#
發表於 14-9-13 02:00 |只看該作者
回覆 shadeslayer 的帖子

應有的懲罰包括可能被踢出校.  如果係 public exam (eg. GCSE), 可能被 disqualified from taking any exams for up to 5 years.  我覺得都幾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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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0
35#
發表於 14-9-13 12:13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shadeslayer+的帖子 應有的懲罰包括

原帖由 bobbycheung 於 14-09-13 發表
回覆 shadeslayer 的帖子

應有的懲罰包括可能被踢出校.  如果係 public exam (eg. GCSE), 可能被 disquali ...
我們說在學校出貓。

一次就踢出校,有冇咁嚴?就算踢出校,受了教訓便可。

致於是否大件事到要窮追猛打,申張正義,比人告 libel也在所不惜,則好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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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
36#
發表於 14-9-13 13:0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obbycheung 於 14-9-13 13:13 編輯

回覆 shadeslayer 的帖子

奇怪, 似乎在學校出貓或者被踢出校, 大家都不當是甚麼一回事.  如果認為受了懲罰便可, 用這個角度睇, 我估這世界又真係無嘜大事.
你提到嘅申張正義, 那只是陳生抗辯嘅理由. 我估佢窮追猛打, 未必與此有關.  但肯定佢唔想比人告 libel. 如果其係在所不惜, 佢就實名舉報去哈佛, 唔會用匿名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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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14-9-13 14:23 |只看該作者

引用:+本帖最後由+bobbycheung+於+14-9-13+13:13

原帖由 bobbycheung 於 14-09-13 發表
本帖最後由 bobbycheung 於 14-9-13 13:13 編輯

回覆 shadeslayer 的帖子
我只説學校出貓,不要延伸到其他事。未成熟的孩子年輕人,有邊個未想過或做過大人不認可的事,做錯事,做壞事?這叫做成長。大人做錯事,不能叫做成長。

波氏無理由咁蠢無証據也死咬不放,唯一解釋係認為出貓極度嚴重,要申張正義,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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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
38#
發表於 14-9-13 15:0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obbycheung 於 14-9-13 15:25 編輯

我覺得在學校與否不是關鍵.  在學校出貓是小事, 那麼在校外考試出貓是小事定大事?  在學校bully人地是小事定大事?  關鍵是那件事嘅本質及後果嚴重性.  同埋我地講緊一個17歲的年青人, 申請緊大學. 唔係一個bb. 自己好應該知道甚麼可做, 甚麼不能做.  過多一年就18歲, 法律上係成年人, 結婚買樓樣様都得. 唔通只因為佢係學校就令佢有excuse可以做D不應該做的事?  人不一定要做錯事先能夠成長. 家長及學校嘅責任係教佢地甚麼是啱, 甚麼是錯, 甚麼做得, 甚麼唔做得. 而唔係話在學校犯錯係小事, 未必第一次出貓就會被踢出校, 而就算真係被踢出校, 受了懲罰便可.

如果陳茂波真係有證據, 佢仲唔大聲話出貓是事實, 用justification做defence. 駛嘜用匿名信同埋講申張正義依D廢話. 同樣, 如果原告人真係身有屎, 亦都未必夠膽告
陳茂波誹謗, 容嘜易陳茂波真係有證據攞出嚟咪大鑊. 依家都讀緊史丹福大學, 如果陳茂波有證據, 容嘜易連依間大學都無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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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14-9-13 15:30 |只看該作者

引用:+本帖最後由+bobbycheung+於+14-9-13+15:11

原帖由 bobbycheung 於 14-09-13 發表
本帖最後由 bobbycheung 於 14-9-13 15:25 編輯

我覺得在學校與否不是關鍵.  在學校出貓是小事, 那麼在 ...
是否在學校發生,我卻認為是關鍵。孩子有很多種學習模式,有些孩子好聽話,大人話一,他們不敢想二。有些孩子郤反叛,大人話東,他們偏走西,要由錯誤中學習,自己領俉,師長無法以説教來把這類孩子教好。

學校,應該是一個讓不同性格孩子成長的地方,包容的地方,譲孩子學會社會法則的地方。一出校門便是殘酷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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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
40#
發表於 14-9-13 15:5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shadeslayer 的帖子

這些大人話東, 他們偏走西的反叛孩子,
如果他們在校內吸毒, 偷野, bully 同學是否小事?  


仲有, 題外話, 你怎樣能肯定他們一定能夠在校內能自己領俉, 由錯誤中學習?  大把人錯完又錯, 尤其事當佢覺得犯錯不是甚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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