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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幼校討論 擾民心底話
樓主: nting
go

擾民心底話 [複製鏈接]

Rank: 5Rank: 5


1928
61#
發表於 13-12-20 09:56 |只看該作者

引用:同意,每次被人質疑,某某就出現,只會支持

原帖由 nakimama 於 13-12-20 發表
同意,每次被人質疑,某某就出現,只會支持某一人而來,某某角色是用來懶有道理,而主角就又道歉又扮可憐



  ...
又係好同意



Rank: 3Rank: 3


432
62#
發表於 13-12-20 10:0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擾民心底話

對付Attention seeker最佳方法係無視



點評

maomaofifi    發表於 13-12-20 11:31


719
63#
發表於 13-12-20 10:0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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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4


688
64#
發表於 13-12-20 10:1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ynthiapple 於 13-12-20 10:19 編輯

為甚麼總有人對號入坐呢?

接納等如支持,我會嘗試接納佢,但不等如我支持佢………

正如好多會員都話,唔岩傾唔岩睇既就唔好回應,我地都做到了,你呢??
孖寶的媽


719
65#
發表於 13-12-20 10:2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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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5Rank: 5


3829
66#
發表於 13-12-20 10:31 |只看該作者
我諗你地今次踏正佢條尾.

之前有家長不停咁話佢, 佢都只係講對唔住, 或唔理佢地. 有人話佢 EQ 高, 我反而覺得佢似局外人多d, 果 d 野跟本對佢無切膚之痛. 跟手又再次四周圍放火頭. 但今次反應好唔同, 一反常態, 原因可能係............俾人篤穿咗. 亦正正引証左佢點解好似 EQ 咁高原因.

Rank: 5Rank: 5


1928
67#
發表於 13-12-20 10:3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擾民心底話

根本由頭到尾都係一人分適幾角




719
68#
發表於 13-12-20 10:3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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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
69#
發表於 13-12-20 10:4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ynthiapple 於 13-12-20 10:48 編輯

我覺得佢可以講得出對唔住,係因為佢已經用分身攻擊左當時人,唔係因為eq
都係果句,清者自清,唔岩傾唔岩睇可以唔入黎,外面有咁多post,有各總不同聲音,總有一個會岩你!
我地都做到了,你呢?
孖寶的媽


719
70#
發表於 13-12-20 11:0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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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71#
發表於 13-12-20 11:21 |只看該作者
看了某人的post多天, 既然講到法律, 便忍不住講兩句.


如果閣下是誹謗案中的原告人(被誹謗或被詆毁的人),便需要證明:
i. 誹謗性陳述是針對閣下(其內容有詆毀閣下);及
ii. 被告人是有關陳述的作者、製作人、發布者或發表有關陳述的媒介。

法庭會考慮作者的原意是想描述哪一個人,亦會視乎一般讀者在閱讀有關文章後,是否會認為作者所指的人士,與他們所聯想到的那個人相同。如該目標人物的朋友和其他人,可以合理地推測到文章所指的就是他本人,這篇文章便會被視為針對該人。

明顯地, 在EK 你無用真名, 又無野identify 到你真人, 係無可能令其他人"可以合理地推測到文章所指的就是他本人".

Rank: 5Rank: 5


1112
72#
發表於 13-12-20 11:25 |只看該作者
希望大家不要忘記「和諧唔係一百個人講同一說話,和諧係一百個人有一百句唔同說話之餘,又互相尊重。」

點評

Chirley    發表於 13-12-20 14:04


719
73#
發表於 13-12-20 11:2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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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
74#
發表於 13-12-20 11:34 |只看該作者

回覆:nting 的帖子

好欣賞樓主開這個post, 回想起2年幾前開始為小朋友留意學校,當時真是不懂得選校,看了EK後知道自己想找什麼學校.
我好希望EK每一個有用既post, 都能為往後每位有需要父母作為參考資料和意見. EK資料真是很寶貴,希望各位有心人,真心幫助人父母好好運用EK這個平台.




719
75#
發表於 13-12-20 11:3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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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
76#
發表於 13-12-20 11:35 |只看該作者

引用:希望大家不要忘記「和諧唔係一百個人講同一

原帖由 o3ngai 於 13-12-20 發表
希望大家不要忘記「和諧唔係一百個人講同一說話,和諧係一百個人有一百句唔同說話之餘,又互相尊重。」 ...
Agreeeeeeeeee



Rank: 3Rank: 3


236
77#
發表於 13-12-20 11:36 |只看該作者
最後想講, 誹謗就算在法庭亦好難入罪, 因為原告要証明被告係明知言論係錯誤仍然發放, 但若果被告係真心相信其言論為真確, 便不構成誹謗, 亦即係話若果我真心相信你有精神問題, 而同其他人講你有精神問題並不構成誹謗, 因為呢個係事實. 除非你可以証明我係明知你無精神問題, 但又同其他人講你有精神問題, 你先可以有機會告得入.

Rank: 5Rank: 5


2015
78#
發表於 13-12-20 11:38 |只看該作者

引用:看了某人的post多天,+既然講到法律,+便忍不

原帖由 vnap 於 13-12-20 發表
看了某人的post多天, 既然講到法律, 便忍不住講兩句.
算啦,其實對付佢最好方法係ignore佢。佢係真係用家定作家都好,只要冇人理佢,冇人回應佢,佢都冇符。大家無謂為呢个人而勞氣啦



Rank: 4


726
79#
發表於 13-12-20 11:41 |只看該作者
我唔明白點解要研究一個網上家長既背景, 同佢發言有咩關係?
又要鬧, 又要睇, 睇完又鬧, 又要八卦人地係咩身份......

到有人睇唔過眼, 又話人地係支持者.
好似小學生咁, 我唔同你玩.

唉....真係投降


719
80#
發表於 13-12-20 11:4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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