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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施永青之語言藝術
樓主: j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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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青之語言藝術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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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3 18:5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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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3 20:22 |只看該作者
應該取消校本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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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3 21: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samuel89 的帖子

Samuel兄:多謝你抬舉,小器的我頓感慚愧,其實要多謝你和其他德高望重的大師兄大師姐俾面俾面,插少兩下我先能夠係度講吓嘢,係呢度吹水,面就人地俾,假就自己丟,真係講理又死,廢噏又死,連拾下拾下都死,EQ低啲都一早紅牌出場,你睇我連一個好友都無就知我克人憎,我上來吹水都唔使搵人助威嘅,單打獨鬥也好,只要虛心接受批評自然又會學到嘢,况且在這裹不乏人鍾意show quali,其實是偷師學嘢嘅好地方嚟,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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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4 00:4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20120808 於 13-8-4 00:40 編輯
wolverine 發表於 13-8-3 13:14
施永青這篇文章的觀點的確有問題,但卻不是全部都是錯的。

容許拿回家做作業,性質通常是涉及一些需要資 ...

//然而,考試局將整科中文科的成績都取消是不適當及太過份。合情合理的做法應該只取消那有問題部分之分數,將那部分之分數視作零分,然後加上學生其他正式考試的分數來設定學生中文科之整體評級。//


如果看這事的焦點只放在這23名學生上,只取消那有問題部分之分數(作弊部份),將那部分之分數視作零分,然後加上學生其他正式考試的分數來設定學生中文科之整體評級,看似好像是合情合理。。。。。


但是。。。又如何向那些沒有作弊及用自己真正努力後。。郤取得低分什至不及格的學生交待哩?這種做法是否[重利輕德]哩?對沒有作弊的學生公平嗎?


若要這樣大仁大義對待作弊的學生,那就更應該一併獎勵其他所有忠於自己的學生才對。。。。郤不應該重23名學生之利而輕對其他所有學生之義。。。這不是[重利輕義]嗎?我相信教局這樣做是不容許有僥倖取分的成份吧。。。。


在商場上重利輕義,我不能反對;但在教育層面上,是否合適?我存疑。。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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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4 20:4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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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01:0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20120808 於 13-8-5 01:26 編輯

就當我是回應施先生吧。。。。。


//為何不能向沒有作㢢的學生交待?將涉嫌作弊之部分給予零分已是合情合理的交待。那些學生中文科其他部分也沒有作㢢,那麼否定他們在其他部分的努力又是公平嗎?//



我的焦點依然會放在整體學生上,考試是整體學生的事,公平的定義應放在所有學生上,而不是狹義地只看該23名學生,作弊在任何考試中本身已是一項犯規行為,在犯規的科目上被取消資格,對所有參與考試的學生,都是公平的。若只取消作弊部份,其餘分數則可留下,這不算大仁大義嗎?



舉例若有同學不作弊而共取60分,但作弊同學被取消作弊部份後,得分是70分,那應該怎樣衡量和評價?是否在成績單上指出該科成績已剔除作弊部份之分數,又或是從不需要指出曾經作弊?這不荒謬嗎?分數是利,不作弊是德,這不是重23名學生之利而輕不作弊學生之德嗎?不是「重利輕德」嗎?


//我正是認同「德」之重要性,所以他們才應該受罰//


「罰」量的問題,那科作弊就那科被取消資格好了,

打至永不超生?太重了吧。。。太無陰公了。。。。


//此外,我所提議的懲罰方式,已是合情合理合法//


所謂合情合理合法,永遠都是相對於說這話的人的。。。。。


或許公平些,

當教育以「分數」為中心的時候,你便是對的。

當教育以「德育」為中心的時候,我便是對的。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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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13:1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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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14:05 |只看該作者
wolverine 發表於 13-8-5 13:14
//我的焦點依然會放在整體學生上,考試是整體學生的事,公平的定義應放在所有學生上,而不是狹義地只 ...

(我估)考評局對考生出貓處理指引應該是整科成績不予評分, 不會有分部分科目或連其他科目一齊取消的合理與否處罰.....至於懲罰學生與否(又系我估)應該系會有另一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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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14:1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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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14:1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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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14:27 |只看該作者
redkoni 發表於 13-8-3 21:27
回復 samuel89 的帖子

Samuel兄:多謝你抬舉,小器的我頓感慚愧,其實要多謝你和其他德高望重的大師兄大師 ...
上網發言,各抒己見啫, 可以偷師學嘢就有得益啦.......我雖然好"拗", 但我都只系解釋清楚我觀點, 唔系希望人地認同, 所以我EQ雖然低啲, 都唔使一早紅牌出場我都系上來吹水唔使搵人助威嘅,單打獨鬥慣, 一於同redkoni兄一樣繼續以吹水為先, 袋錢落袋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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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15:31 |只看該作者
samuel89 發表於 13-8-5 14:27
我雖然好"拗", 但我都只系解釋清楚我觀點, 唔系希望人地認同, 所以我EQ雖然低啲, 都唔使一早紅牌出場
以我愚昧的觀察所得,請恕我冒昧猜測你的思維,Samuel兄雖然好"拗",有時只要講得你服,你也不會堅持己見,所以我覺得你唔使一早紅牌出場倒是合理。


《陋室銘》:「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值得深思!高手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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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15:4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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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16:12 |只看該作者
wolverine 發表於 13-8-5 15:47
既然你都識講「仙」與「龍」之重要性,也應明白「高手」在這 類論壇之重要性,沒有一些高手指指點點,這類的吹水論壇便變得毫無可觀性。
我覺得從虛心學習的角度看,便要看社會眾生相,任何人都是學習對象,是否有可觀性屬見仁見智,二三流的意見對你可能不屑一顧,但對我可能是一流,只是大家觀點與角度不同,大家仍然是有選擇的自由,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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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16:2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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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16:26 |只看該作者
redkoni 發表於 13-8-5 15:31
以我愚昧的觀察所得,請恕我冒昧猜測你的思維,Samuel兄雖然好"拗",有時只要講得你服,你也不會堅持己見, ...
呵呵....就如瞎子摸象甘......其實大家都冇可能講得服別人呵..........
我可以做既好"拗",就系將我摸到的解釋清楚及儘量聽明白別人描述佢摸到既野.......
當然有時"拗"到煩, 我因為EQ低都會發下脾四, 串下人......

點評

redkoni  你講得啱,其實「服」字的境界真係好高!  發表於 13-8-5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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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21:13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wolverine+發表於+13-8-5+15:47+既然

原帖由 redkoni 於 13-08-05 發表
我覺得從虛心學習的角度看,便要看社會眾生相,任何人都是學習對象,是否有可觀性屬見仁見智,二三流的意見 ...
對,孩子不是我的,家長要聽二三流意見,或者不能分辨二三流意見,無問題。問題係經常一些九唔答八,意義不清,邏輯混亂,講一D,又叫人看他以前發言才知道完整意思的討論,又或者爆出「太理性,我不服」等等之有違 popular believe (以理服人)的發言。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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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5 21:19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redkoni+發表於+13-8-5+15:31+以我愚

原帖由 samuel89 於 13-08-05 發表
呵呵....就如瞎子摸象甘......其實大家都冇可能講得服別人呵..........
我可以做既好"拗",就系將我摸到的 ...
我可以做既好"拗",就系將我摸到的解釋清楚及儘量聽明白別人描述佢摸到既野.......

Xxxxx

老實,呢樣不是你強項。我看你的發言,永不是完整的意思,不知要追看多少你之前的發言才可估到全個意思。一星期?一個月?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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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7 14:28 |只看該作者
shadeslayer 發表於 13-8-5 21:19
老實,呢樣不是你強項。我看你的發言,永不是完整的意思,不知要追看多少你之前的發言才可估到全個意思。一星期?一個月?
我唔需要你明或睇番一星期?一個月?......你唔明, 我通常會回帖解答, 你仍然唔明或唔認同都唔緊要, 但就唔好話"唔早講","一時一樣"......如果你看我之前的的發言, 發現有前言不對後語或者理念唔一致, 甘你就可以甘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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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9 11:41 |只看該作者
回復 judy 的帖子

thx for shar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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