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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搬遷而需要放棄原有的「自行分配學位」及未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兒童家長(在小一入學申請表簽署的人士),
應在1月中旬至2月下旬期間,前往灣仔皇后大道東269號教育署呂祺教育服務中心二字樓203室學位分配組辦理轉學校網手續。
帶備下列文件:
(1) 「小一入學申請表」的家長副本;
(2) 新地址的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例如:水費單、電費單、租約、公屋租咭等(證明文件上的姓名應與家長或監護人相同,如地址的證明文件上的簽署申請人士的配偶,則須同時出示兒童的出生證明書及副本,以證明戶主與證明兒童的關係);
如於填寫「選擇學校表格」後【即3月或以後】始行申請轉學校網者,則須將「選擇學校表格」的家長副本交回學位分配組辦理手續;
如於統一派位結果公佈後【即6月或以後】才申請轉學校網者,除上述各項文件外,更須攜同「註冊證」到學位分配組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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