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線時間
- 11 小時
- 最後登錄
- 21-9-4
- 國民生產力
- 13
- 附加生產力
- 1166
- 貢獻生產力
- 0
- 註冊時間
- 10-4-9
- 閱讀權限
- 10
- 帖子
- 71
- 主題
- 18
- 精華
- 0
- 積分
- 1250
- UID
- 600723
 
|
我已認識兩位家長和他們的囡囡三、四年。
A家長是一位家庭主婦,她的囡囡好叻幾乖。
B家長在職及家教會成員之一,他的囡囡幾叻好乖。
派位當天A家長派到十幾志願很徬徨,就即時請校長寫信,希望校長能寫兩封給她一封區外,一封區內。但校長說只可寫一封,因她同各家長講都只給一封的,校長還說A家長選的都是區內熱門的學校機會很微。作為一位校長不是叫家長盡力嘗試嗎?應否當時還打擊她的信心呢?而之後A家長想再一次見校長時,文書說校長唔得閒冇時間見她。A家長只好帶着一封內容十分簡單的信到處叩門。
而B家長派到的是第二志願,他亦嘗試叩門,他說校長寫了兩封信給他,一封區外,一封區內學校,而信的內容就令B家長十分滿意。
在此我替A家長不值(我沒有直接和她講出這件事),我又質疑校長的職業操守,講一套,做一套,這不是第一次的。是不是家教會成員就有如此的厚遇呢?而一個家庭主婦就有不同的待遇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