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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l233 發表於 24-6-19 19:00 
如果入HKU LLB LQ係30,咁英文要有星星先適合讀,就變成30-7=23係其他5科,既係5x3+4x2=23 ,到時又會走 ...
本帖最後由 FNN 於 24-6-19 20:31 編輯
在波士頓,法律教育的淨學費每年超過60萬港元。而在倫敦,每年的LLB(法學學士)淨學費至少30萬港元,加上其他生活費用,總花費可能高達100萬。這對大多數家庭來說,都是一個沉重的負擔。相比之下,香港大學(HKU)或城市大學(CityU)這類本地院校無疑是更好的選擇。
對於一些優秀的學生來說,過於關注考試成績的意義並不大。重要的是能夠真正掌握所學知識,而不是勉強去讀父母要求的科目。
我認識一些年輕人,他們的父母明確表示,只有獲得奬學金才能出國深造,因為家庭經濟負擔能力有限。這些學生如果能夠考取4個5**或以上的成績,不僅可以獲得政府的獎學金,還能獲得生活費資助,總額可達50萬港元。作為回報,他們需要回香港服務一段時間。
這些年輕人為什麼要選擇到海外深造,而不是留在香港念書呢?他們的答案很簡單 - 在香港和在海外讀書,他們會有不同的經歷和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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