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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通識與評通識/何漢權
大公報 2009.5.30
負責制訂教育大政策的,當然是有大權力的,因著權力的偏執,再加上個人的鍾情喜愛,致令政策錯落,並且繼續一意孤行,後果堪虞。通識科的「發展」,就有這個勢頭。
看著負責執行政策的考評局同工,要公開解說通識科要如何評核,並且評核得公平,實在有點難為。說通識科要有專業的評卷員,又謂專業判斷一定主觀,再舉奧運跳水、花式溜冰、體操等項目為例,結論是專業評判會以個人主觀去判斷。
移花難接木,差之毫厘,謬之千里。運動項目上的專項與專業聯繫清楚,焦點集中,跳水、花式溜冰、體操乃至足、籃、手、排球都是各自獨立,各有自評判斷準則,不會跨界別、跨單元。至於參賽者的實力,究竟是區際代表、省級代表、國家級代表抑或屬世界級代表,觀眾都能點評出來,專業評判只要排列冠亞季的優勝次序便可。賽例要集體評價才能作準,而評判給予最高與最低的兩個分數要刪除不計算,主要防範的是徇私,並非專項運動難評。再說,跳水評判不會走去兼評體操比賽,如此,評判的說服力更會加強。
回看通識科,誰執評核牛耳?誰定評核等級標準?考評局認為採「雙評制」,如有差距再加設第三者複評,公平就庶幾近矣!真的嗎?俯拾幾個「通」的標準設定:學習文中有理、理中有文叫做「通」;禮、樂、射、御、書、數都能平衡而又有心得可謂之「通」;司馬遷定義的「通」,是要掌握古今之變,並要成一家之言;茶餐廳老闆說,能入得廚房煮餸,又要出得廳堂,彬彬有禮的招待客人,一腳踢,方能稱得上「通」,當然,根據課程發展處及考評局的聯合要求,學生要透過學習「今日香港」、「現代中國」、「人際關係」……再加上自設專題研習報告,先來單元認識、再層層切入,最後要作跨單元有機連結,才能真正「通」,殊不簡單!說實在,學「通」已感艱難,要評「通」是何其膽大!
通識科的內容是如此寬闊無限,何解要用層層考試評核捆綁後腿?自設障限?怕的是,三年後的通識科考試。狀元出來,將會被媒體質疑至七魂魄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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