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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能力」的條件:即在每六年一次的檢視周期開展時,學校在過去兩年獲派屬全港「前列40%」的中一學生平均比例達到一班學生人數的85%“
其實這想法已好有問題, “全港「前列40%」的中一學生”---- 即全港成績最好的40%學生? 難道成績好就代表英文好, 就代表適合接受英語教育? 我女班內有個外國回流的同學, 數學及中文成績都不好不是Band one 生, 但英語很好, 但因為不是band one 生, 將來可能入不到設有英文班的學校; 另外, 我有個朋友個女中數常三科都很好, 但英文一般卻是band one 生, 因為Band one中學多數是英中, 結果, 入了一所band one 英中, 現在Form one讀得頗吃力
我擧以上兩例是想說明, 英語能力, 不一定與成績成正比, 所以, 教署以全港成績最好的40%學生, 作為學校開英文班的標準己是一個錯誤, 因為他們認為成績好就等於英文好, 也標籤了學生能力低下的就等於英文成績不好, 不適合讀英文中學了, 其實成績跟語文能力是兩回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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