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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iriam 於 18-9-11 11:28 編輯
我都怕有錯, 已經問清楚教育區分區, 等大家可以提早準備資料.
如果負責做監護人既無住址證明, 可以用配偶既住址證明, 要帶備埋以下幾樣野.
1. 配偶住址證明正及副本
2. 小朋友出世紙正及副本 (呢樣一定要有架喇, 因為遞交申請表時都要畀埋學校)
3. 結婚證書正及副本 (可選擇帶唔帶, 為安全計最好帶囉)
又假若住址證明係監護人既父母 (公公婆婆爺爺嫲嫲), 就麻煩帶埋自己或配偶出世紙正及副本去.
以下住址證明必須同申請人姓名相同
1. 水費單 或
2. 電費單 或
3. 煤氣費單 或
4. 固網電話費單 或
5. 寬頻上網月結單 (已經問左係接受,可以用電子帳單) 或
6. 差餉繳費單 或
7. 已蓋釐印租約 或
8. 公屋住戶證明書 (即租約)
如果真係咁不幸以上 8 項都無既, 凡因申請小一入學而有需要宣誓的人士, 須親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辦理手續.
家長如有進一步查詢,請與教育局學位分配組聯絡。
地址: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樓2室
電話:
2832 7610(香港島及離島)
2832 7620(九龍)
2832 7635(新界西)
2832 7659(新界東)
2832 7700 / 2832 7740(一般查詢)
24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2891 0088
網址:www.edb.gov.hk
亦可以去民政事務署分區辦事處做一份宣誓聲明, 證明自己既居住地址, 記住跟返各分區辦事處辦理聲明/宣誓時段去.
諮詢服務 > 服務範圍 (宣誓服務)
所有資料都要提交正本畀小學核對, 另備一份副本連同申請表格遞交.
以下既資料係 18/19 年度既, 但各位都可以參考.
學位分配組 2018 年度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常問問題
問題 (3)
遞交申請表時要帶備哪些證件?
回答 (3)
家長遞交申請表時須帶備下列證件:
a. 申請兒童的香港出生證明書(正本及影印本)(若在出生證明書上最後一欄顯示申請兒童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是「未確定」的,家長必須帶備申請兒童的旅行證件或在港居留許可證的正本及影印本。)或非本地出生證明書及護照(正本及影印本);
b.居於本地各「小一學校網」的申請兒童 (1)所申報的居住地址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包括但不限於已蓋釐印租約、差餉單、公屋租約或水/電/煤氣/住宅電話收費單。一般而言,由於銀行信件、法庭傳票及稅上的地址有可能是通訊地址而非居住地址,故教育局一向不接受為住址證明文件。所提交的地址證明文件上的姓名須與家長/監護人的姓名相同。家長/監護人如未能提交上述可接受的地址證明文件或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832 7700與學位分配組職員聯絡,以便職員提供確切的意見及協助;
c.家長或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及
d.申請丙部乙項所需的文件(如適用),詳情請參閱「填表須知」
(1) 居於內地申請兒童的家長毋須提交為其子女所申報的內地住址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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