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線時間
- 312 小時
- 最後登錄
- 25-5-1
- 國民生產力
- 3548
- 附加生產力
- 45796
- 貢獻生產力
- 0
- 註冊時間
- 07-11-25
- 閱讀權限
- 10
- 帖子
- 27719
- 主題
- 12585
- 精華
- 0
- 積分
- 77063
- UID
- 168291
   
|

(左起)中五學生何思穎、蔡曉琳、陳心悅、康欣童及中四生簡仲霖等,早前代表聖保祿學校參加模擬法庭比賽奪冠。
律師在法庭上雄辯滔滔,背後下的苦功不少。Elsie知道,聖保祿學校一班同學早前就有機會體驗「大狀」工作,因她們參加模擬法庭比賽,更勇奪冠軍,年底將會代表香港到美國參加國際大賽。同學們在比賽同時擔任控辯雙方律師,亦要扮演證人角色。她們坦言過程辛苦非常,除了熟讀法律及案例,還要學習盤問證人、反駁對手律師的尖銳提問,須努力訓練臨場反應及演說技巧。
聖保祿學校的十二位同學於ARCH Education舉辦的模擬法庭比賽,擊敗其餘二十三所學校奪冠,今年十一月更會到美國參加「Empire Mock Trial Tournament」,與其他國家隊伍一較高下。Elsie同有份出賽的中五同學康欣童、何思穎、蔡曉琳、陳心悅,以及中四的簡仲霖傾過。她們表示,雖然是模擬法庭,但比賽亦有戲劇元素,因參賽隊伍分成控方及辯方小隊,亦有同學負責扮演證人,需要「入戲」才可演得迫真,經得起對方律師的盤問。
比賽就一宗兒童誤服玩具致死案件開庭,死者父母控告玩製造商的產品有問題。擔任辯方律師的簡仲霖覺得,案件表面上沒有明確對錯,故控辯雙方都有空間發揮。「我當時很堅持做辯方律師,因為想試用不同角度去處理案件。我當時就覺得,不應將責任指向任何一個人,但身為辯方亦不能只表示『與我無關』,所以就想,這事件可不可以純屬意外呢?」
至於擔任控方律師,亦是當日「全場最佳律師」得主的何思穎說,比賽最好玩之處在於,每支隊伍獲得的法例、證人口供等案件資料一樣,但上庭策略可以大相徑庭,「例如每隊獲得四位證人口供,但上庭只可傳召三位證人,便要取捨。我們最終決定走專業路線,邀請兩位專家證人及一位記者,因他們的職責都是找出真相,說服力更強。」
同樣扮演律師的陳心悅補充,其餘一位證人是死者媽媽,「她是一位非常情緒化的證人,會哽咽着控訴被告『殺死了我的兒子』,能令人感覺控方值得同情,如果真正上庭可能會傳召她,去感動陪審團。但是次比賽不設陪審團,也不是按判決結果評分,故我們沒有選她。」
至於證人之一,扮演記者的康欣童就笑言,被對手律師盤問時心情緊張,「要避免前言不對後語,否則證人可信性被懷疑,亦要熟讀口供,預計對手會攻擊的弱點。如我的角色提供了手寫字條作證據,原先猜想對手會追問如何肯定字條由玩具商老闆所寫,怎料律師只追問我為何後補證據,當下一片空白,還要故作輕鬆地回應。」
幾位同學能流暢地解釋上庭要點,全靠比賽前下的苦功。她們除了常留校準備至晚上七、八時,還即場向Elsie展示兩大箱文件,全是要熟讀的資料,單是一位證人的口供已有六頁密密麻麻的A4紙。「律師則要記熟法例和案例,很多法律字詞都不容易理解之餘,還要根據重點寫講稿,有時隊友決定改變焦點,又要重寫。」
簡仲霖與蔡曉琳認為,案例和資料可以事前準備,但比賽最大挑戰是訓練臨場反應,「結案陳詞時要逐一回應對手提出的觀點,過程必須非常專注才不會遺漏,而且不能事前準備,其實非常困難。與平日讀書甚麼都可控制、照着書本讀完全不同。」
何思穎同Elsie講,部分隊員曾到外國參加國際性法庭比賽,故陳詞亦參考了外國風格,「本地學生多是低頭『照稿讀』,但外國會拋開講稿,繞着法庭邊走邊講,重點處還會拍手、彈手指,吸引陪審團注意,活潑很多。」
負責比賽的ARCH Education創辦人馬賢慧聽完同學的分享,直言比賽目標已達到,同學更是「超班完成」。「比賽希望提升學生的發問技巧及臨場反應,不一定培養他們日後修讀法律。反而是當日幾位評審向我表示,同學表現優秀,有點擔心他們如修讀法律,日後要和他們在庭上對壘呢。」
正如同學所講,除了法律知識,其實模擬法庭比賽更着重團體合作及演說表達能力,在其他學科一樣適用。分別是控、辯小隊隊長何思穎及陳心悅表示,練習過程讓她們學習對方長處。「我們一個較急躁,一個則慢條斯理,容易就做事方法爭執,但亦因此互相提醒對方冷靜和勤力一點。」
雖然現時年輕人面對的競爭激烈,但Elsie相信,不論參加任何比賽,爭奪獎項只是其中一個目標,比賽過程所學到的體育精神,如何欣賞對手長處亦同樣重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