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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幼教雜談 從4歲開始對孩子嚴格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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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歲開始對孩子嚴格一點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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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9-27 15:3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孩子一歲時,搶小朋友的玩具,因為他以為凡是看見的就是自己的;兩歲時,他不肯讓別人玩他的小車,因為他不懂分享;三歲時,他常把“不”掛在嘴邊,因為他要自己“做主”。我們明白孩子的發展規律,所以我們給他一個寬鬆的環境,等他慢慢長大。不過到了四歲,雖然仍然有些事情是情理之中的,但在理解的同時,也該開始設立更嚴格的規則,讓他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不可以。


我們普遍認為美國人對孩子更寬鬆,但最近《PARENTS》雜誌所做的一次獨家調查中,80%的受訪者認為現在的父母對孩子過於放任自流,40%的人希望自己還能管得更“緊”一點。


如果孩子小的時候我們告訴他一些規則是為了更好地保護他,比如洗澡時好好坐在浴缸裏,不能站起來;吃飯時不能亂跑……那麼等他大一些,這些將成為無需申明也必須堅守的規矩。


1歲時孩子打人我們可以解釋為他不知道怎麼表達自己的感受,4歲時再出現打人行為將成為決不許可的錯誤。更嚴格的行為規則將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逐漸增多。


我們對孩子已經越來越理解和尊重,對他們的態度越來越寬容和開通。我們不再為孩子決定一切,而是為他們提供自主選擇的機會;當他們淘氣時,我們克制自己爆發的衝動,努力解釋他們行為背後的原因;一旦他們不能達到我們設立的目標,我們首先會反思自己是不是把尺規定高了。


但是,看著我們一天天長大的孩子,父母們開始發覺,自由也是需要限度的,讓孩子們有章可循、學會承擔明確的行為責任會更好。沒有紀律約束的孩子會變得過分關注自我,自私自利,而且不快樂——還會使周圍的人也苦不堪言。


有的學者也通過研究發現,父母既滿懷關愛又不失權威,對孩子既支持又限制,其教育的孩子往往學習出色,社交順利,且自我感覺良好,總體來說也比要麼過於寬鬆、要麼過於嚴厲的父母所教育的小孩更為快樂。


父母們為什麼更願意對孩子寬鬆一點兒?


父母們對孩子的情緒十分敏感,擔心教訓孩子或過分頻繁地說“不”,都會給他們造成心靈創傷。此外,如今的爸爸媽媽們往往十分珍視與孩子之間關係,希望受子女喜愛和尊敬。


很多人似乎很難接受這一事實:一旦成為家長,有時難免會不得人心。另外,最後的原因或許很簡單:我們之所以嬌慣孩子,完全是由於時間太少的緣故。畢竟,大部分母親是職業女性,全職媽媽們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忙,誰又願意把如此有限的時間花在對孩子明令禁止、實施懲罰上面?


然而調查發現,孩子不守規矩的時間越長,家長就會越來越聽之任之,而這對任何一方都有害無益。舉個例子,有一位母親要她6歲的兒子去清理他自己的房間。可小孩不聽話,吵吵鬧鬧的就是不幹。如此對峙的局面當然令人不快,這位母親只好不再提及此事,以求得安寧。但是她的行為實際上是在告訴孩子,只要他胡鬧下去,他就能為所欲為。就這樣,孩子們學會了怎樣讓大人無可奈何。


4歲開始更嚴格一點兒吧


按照孩子的發展規律,他們在4歲以前還不瞭解規則和行為後果之間的聯繫。從4歲起,我們就可以加強紀律。


*制定規則:對4歲及更大的孩子,我們可以針對他們最令人頭疼的行為表現,諸如和小朋友打架啦,說話粗魯無禮啦,制定一份規則清單。育兒專家建議,對於4~8歲的孩子可以制定不超過5條的規則。


*確定違規的後果:父母要清清楚楚地寫明,如果違反規則,將有怎樣的後果,比如說短時期內不再享受某些“好處”。(選擇孩子最喜歡的活動作為“好處”,如出外遊玩,請朋友上家裏來,或者在臨睡前看影碟。)一旦孩子違規時,立即貫徹行為後果。這個時候,無需警告,不用討價還價,也沒有第二次機會。如果小傢伙認為有商量的餘地,他們可就不大會把你的規則當真了。


*做好反反復複重申規則的準備:研究學齡前兒童的教育專家說:“在兒童這個年齡段,父母要想他們聽話去做某事,或許得說上個百八十遍才行。”


*規則要公平合理:我們要瞭解各年齡段的相應特點,以保持合理的期望。如果你4歲的兒子總是在飯桌旁坐不住,你就要知道,通常6歲的孩子會比4歲的時候更加能夠“坐得住”,而等到8歲,他們的表現還會要好很多。


*面對孩子違規的行為,家長的反應要言行一致,平靜迅速:有些家長往往空發號令,光口頭嚷著要怎麼怎麼樣,譬如,“不准那樣!”或者“叫你別幹,我說話算話的!”但從來都不落實到真正的行動上。要記住老話——行動比言語更有力。


新約法三章


不論你想將自己的管教技巧作微調還是整修,以下幾個點子都可以幫你更堅決地貫徹行動。


安心拒絕


如果孩子苦苦央求,嗚嗚抱怨,胡攪蠻纏,軟磨硬泡,總讓你禁不住心軟——“就這一次吧”,你的孩子就會斷定,當媽媽說“不”時,其實意味著“還有機會”。


然而請記住,以長遠的眼光看來,妥協是有害的。一旦說了“不”,就一定要堅持。


如果孩子求你買一件你不想給他的東西,譬如含暴力的電腦遊戲,或者晚飯前吃的糖塊,你得說“不”,然後解釋為何拒絕他。一旦你給出了解釋,就別再討價還價,談判協商,甚至放棄剛才的主張。你要做的只不過是設下規則。你要傳達給孩子的資訊是——你是家長,有些事情你說了算。


選擇措辭


公平”和“信用”這類詞對孩子很管用,我們可以好好利用這一點。例如,當6歲的兒子堅決不肯清理桌子時,你可以說:“大家都為打掃房間出了力,你不幹你那份活兒,不公平。”或者提前警告,對你5歲的女兒說:“你打算啥時候把玩具收好啊?”如果她說晚飯後會做,卻沒有執行,你可以直截了當地指出:“你沒守信用!說好了要做的,現在要說到做到。”


另一個巧點子就是表示驚訝。當孩子胡鬧時,父母往往會說:“又來了”或者“你老改不了!”然而更好的方式是表現出不解和驚訝——儘管這可能需要奧斯卡明星級的演技。你可以說“你最近表現好多了,我可真沒想到你會打小朋友!我知道你喜歡小明,你心裏肯定不想這麼做的。”


適可而止


紀律嚴明並不意味著苛責甚至虐待。父母不管是制定規則還是實施懲罰,都應該心平氣和,飽含關愛,注意別脅迫和恐嚇孩子。


懲罰也不要過分。別老想著“該怎樣才能教訓教訓這小子?”多想想怎樣能幫助孩子達到你的期望。說到底,有效的紀律還是為孩子自己好:如果他現在對簡單的規則——如“不打妹妹”或“說真話”——都置之不理,他怎麼能學會在將來與人打交道時尊重朋友、坦誠待人?記住,紀律嚴明的目標不是權力與控制,而僅僅是為了教會孩子如何在生活中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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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精采照片 尤勝千言萬語 http://hk.myblog.yahoo.com/appletreemy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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