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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學運動中心的萬五方呎天台倒塌,估計與大面積綠化工程有關,即時掀起「綠化天台」恐慌,當局監管是否不足,也受到廣泛質疑。今次嚴重事故的內情正陸續曝光,反映有關條例的確存有不少灰色地帶,有必要盡快明確化,避免發生更大災難。
事故發生後,城大校方即時承認該項工程並沒有向屋宇署入則待審批,昨天又再發聲明,指承建商的文件顯示,綠化工程的認可人士是測量師陳佐堅。究竟城大展開工程前,是否根據認可人士的專業意見,不向屋宇署入則,仍未清楚,但工程省卻了提交當局審批的步驟,則是事實。
須否入則 留「走棧」空間
法例最含糊的地方,就在這裏。在建築物天台進行綠化,按常理而言,是一項建築工程,但是否必須入則向屋宇署申請批准,則沒有明確規定,可以由承建商聘請的測量師與結構工程師自行判斷,若其意見認為毋須入則,就可開工。
由於綠化與改動結構的工程不同,沒有清晰的界定,例如擺放花盆可歸類為裝飾,鋪草地種樹是否算是建築工程則有很大彈性,至於面積多大、種多少株樹要審批,法例並未訂明,因此承建商便有很大的「走棧位」。
問題就出現了︰因為工程入則要待當局審批,是頗為麻煩的事,不僅時間長,也要經過反覆審查,既然綠化並非改動結構,承建商有很大誘因免了這步驟。此外,入則也令成本增加,包括在建造費內,建築物的業主很可能也想省時省錢,故接受專業意見,不入則便展開工程。
法例規定不清,當局監管自然粗疏,一般官僚的心態是可以不管就懶得去管,承建商做綠化工程不入則,當局也不會主動去理。這灰色地帶給業主、承建商和專業人士留下很大的空間,一些人自然傾向取易不取難,但求方便,卻留下了潛在的風險。
風險評估 存連串疑問
城大校方正就今次事件展開調查,究竟誰要負責,誰犯錯誤,有待事實證明。但公眾有理由提出連串疑問︰綠化工程雖然未經當局審批,但承建商聘請的專業人士有沒有精確地計算,天台大片綠化對運動中心的結構有何影響?例如花草樹木加上泥土的重量,是否超過原來建築物結構的承受力?如果下大雨,雨水能否排走?若不能,泥土含水量到了某個程度,會不會危害整幢建築物?天台綠化後,在上面行走的人自然增加,會增加天台多少重量?
今次意外的原因目前仍難斷言,但一些工程界人士向傳媒指出,綠化天台的泥土高度一般約三十厘米,假設城大運動中心天台也用此高度,每平方米的重量估計會超出原負重近五倍,為何這工程的有關專業人士沒計算出存在的風險,實需要深入調查。
港大地理系教授詹志勇說,他早在十年前已促請加強監管屋頂綠化,但政府無動於衷,令這類工程「無王管」。城大綠化天台終於出事,亡羊補牢,未為晚也,當局必須盡速填補灰色地帶,訂出明確規定,防止更嚴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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