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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小時了了 於 21-7-23 14:46 編輯
上面有網友提過資助大學與教育局及教資會之間嘅微妙關係, 導致 DSE (JUPAS) 與 IB (Non - JUPAS) 大學收生有嚴重傾斜取向.
我又好奇心作祟下, 睇吓 「大學聯招辦法」JUPAS 及 教資會 UGC 嘅法定角色及功能, 發覺教資會網站開宗名言第一句形容自己 "無法定權力,亦無行政權力" (潛台詞 "我無權架!!") 覺得有啲攪笑.
而 「大學聯招辦法」JUPAS , 我今日第一次入去網站睇佢嘅簡介, 我啱啱先至知裏面嘅管理委員會係有8大兩名代表,合共16名成員組成
「大學聯招辦法」的管治 Governance of JUPAS https://www.jupas.edu.hk/tc/about-jupas/governance-of-jupas/
「大學聯招辦法」由管理委員會管理。管理委員會由8所「大學聯招辦法」成員院校(即城大、浸大、嶺大、中大、教大、理大、科大及港大)各委任兩名代表,合共16名成員組成。
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釐定「大學聯招辦法」的政策及方針、監管其運作及定期就上述範疇作出檢討。
「大學聯招辦法」運作委員會
「大學聯招辦法」管理委員會屬下之運作委員會於1990年成立。運作委員會由8所「大學聯招辦法」成員院校(即城大、浸大、嶺大、中大、教大、理大、科大及港大)及「大學聯招處」各委任一名代表組成。
運作委員會的主要職務包括向管理委員會提供意見以改善「大學聯招辦法」及根據管理委員會釐定之政策及方針制定運作細則。
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 UGC https://www.ugc.edu.hk/big5/ugc/about/overview/roles.html
角色與職能
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既無法定權力,亦無行政權力。各高等院校均根據本身的法定條例成立,各自享有自主權和設有校董會,無論在課程與學術水準的控制、教職員與學生的甄選、研究的提出與進行,以至資源的內部調配等方面,都享有相當大的自主權。不過,各院校的經費基本上既是由公帑資助,而且高等教育對社會、文化、經濟均十分重要,政府和公眾關注各院校的運作,誠屬合情合理,目的是確保各院校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提供最高水準的教育。教資會在上述各方面致力維持適當平衡。
教資會致力促進各院校、政府和社會各界之間的了解,並在院校和政府當局之間協調有關高等教育的事務。教資會一方面維護院校的學術自由和自主權,另一方面確保公帑用得其所。委員會設有開放的途徑與各院校和政府聯絡,藉以向院校和政府提供並收集兩者的意見。
教資會的主要職能,是向受資助院校分配撥款,以及就香港高等教育的策略性發展和所需資源,向政府提供中立的專家意見。具體而言,教資會必須就政府可以撥出的款額、為配合社會需要而與政府商訂每個學年各修課程度的整體學生人數指標、以及原則上各院校所同意的可招收的學生人數,向政府提出有關確實的補助金建議。此外,委員會亦就國際學術水準和慣例等事宜,向各院校提供意見。
有關基本工程項目方面,教資會就院校提出的校舍發展方案和建議,分別向院校和政府提出意見,以支持院校在學術及整體上的發展。
委員會十分重視其在質素保證方面的角色。過去十年,已先後進行多次友儕檢討。教資會亦促進及支持各院校推行有關保證和提高質素的措施及機制,並因應院校的角色檢視其學術水平。為加強質素保證方面的角色,教資會於二○○七年四月在其轄下成立質素保證局。
在研究方面,教資會會進行研究評審工作,主要作為分配院校經常補助金內研究用途撥款的其中考慮因素,並向公眾負責,以及鼓勵院校改善研究工作。
非本地學生 / 本地學生的定義 Definition of NON-LOCAL STUDENTS / Local Students https://www.jupas.edu.hk/tc/page/detail/3670/ & https://www.jupas.edu.hk/tc/about-jupas/important-notices/
教育局就專上課程收生有關本地學生的定義如下:
持有以下證件均視為本地申請人:
LS1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LS2 | 由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享有香港特區的居留權/入境權之證明文件
| LS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
| LS4 | 來港就業入境簽證/進入許可證 | LS5 | 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未年滿18歲的學生)註
註 獲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時未年滿18歲的學生,均視為本地生。
| LS6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簽證/進入許可證)
| LS7 |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簽證/進入許可證)
| LS8 |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簽證/進入許可證)
| LS9 | 無條件限制逗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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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就專上課程收生有關非本地學生的定義如下:
持有以下由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的證件的學生:
NLS1 | 學生簽證/進入許可證 | NLS2 | 在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下的簽證/進入許可證
| NLS3 | 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已年滿18歲的學生)註
註 獲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時已年滿18歲的學生,均視為非本地生。
| 凡未持有以上LS1 – LS9所列證件的申請人均被視為非本地學生。
之前自己對本地學生(Local Student) 有誤解以為"只有持有香港身份證" 就係本地學生, 原來教育局分類有 9 類人身份都算為本地學生可以交平學費及經JUPAS申請 UGC 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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