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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小學時被揶揄「廢紙」 返母校用鈔票摑老師臉 23歲男自簽守行為
23歲男子稱讀小學時不滿被老師比喻為「回收箱入面嘅藍廢紙」,一直耿耿於懷,去年重返母校外斥責該老師,更兩度用鈔票摑打對方臉孔。男生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並賠償事主1000元、支付300元訟費。
報稱任金融經紀的被告莊洋洋(23歲)去年9月20日在葵涌慈幼葉漢小學外襲擊李家偉,造成身體傷害。
裁判官聽畢案情後曾問被告,為何用鈔票拍打別人臉部。被告回應稱,「佢(案中事主)比喻我係回收箱入面嘅藍廢紙」。裁判官聞言表示,一個人是否受人尊重,不是視乎掙多少錢,又形容被告「咁樣做好侮辱」。
案情指出,被告讀小學時,曾因學業不佳被事主懲罰,令他耿耿於懷。至去年9月,被告在母校外情緒激動斥責事主,並用胸口撞撃事主3次,更從銀包取出11張港元和人民幣鈔票,兩度用鈔票摑打事主臉孔。被告又用手兩度抓住事主的衣領,導致對方頸部輕微擦傷。
事主其他同事見狀報警,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只係同佢嘈,我冇打過佢」,到其後在錄影會面時指出,自己小學時因學業不佳遭事主懲罰,故透過撞撃及用鈔票摑打對方,來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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