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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小學老師當街講粗口鬧工作中的差人,家長們點睇(純討論) ...
樓主: fishing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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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老師當街講粗口鬧工作中的差人,家長們點睇(純討論)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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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發表於 13-8-6 15:3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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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6 15:32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復+carriebaby111+的帖子 同一件事,+都

原帖由 yanyan1280 於 13-08-06 發表
回復 carriebaby111 的帖子

同一件事, 都有好多方面去睇, 今日呢一刻你覺得我睇或反對她的人睇件事好似殺 ...
我都不會講粗口,講不講是個人選擇,或一時衝動。但人們講粗口我會不當一回事的,只要內容是有理的,我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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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發表於 13-8-6 15:42 |只看該作者
歪理當真理, 多幾個呢 d 垃圾老師, 香港冇日安寧~

Rank: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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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6 15:46 |只看該作者

引用:歪理當真理,+多幾個呢+d+垃圾老師,+香港冇

原帖由 yanyan1280 於 13-08-06 發表
歪理當真理, 多幾個呢 d 垃圾老師, 香港冇日安寧~
知錯識道歉的人,是道理還是歪理?還是口說包容體諒,原諒的,對個已道歉的人,窮追猛打的是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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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發表於 13-8-6 16:12 |只看該作者

引用:歪理當真理,+多幾個呢+d+垃圾老師,+香港冇

原帖由 yanyan1280 於 13-08-06 發表
歪理當真理, 多幾個呢 d 垃圾老師, 香港冇日安寧~
香港的安寧,從另一個角度看就是,大家都生活在一個既有言論和法治公平的環下,不用過分渲染,擴大一些小事。再高一個層次就是,真的彰顯到互相包容體諒的精神。任何國家都有粗口,粗口是大部份人的另一種文化和溝,我們可以選擇說或不說,但這也是香港的另一類文化之一,說粗口的人,我們不能將他們分為好人或壞人,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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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發表於 13-8-6 16:13 |只看該作者
回復 carriebaby111 的帖子

似是你想窮追猛打我多D,
言論自由麻

Rank: 3Rank: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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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發表於 13-8-6 16:20 |只看該作者
要人地專重既話, 要先識得自律囉(果位老師).
講真講粗口係可以講, 但唔明佢點解仲要話自己是老師, 即使警察提醒佢, 佢都唔介意,
想必她一早已經準備好晒點樣面對自己的學生及家長, 為左"行俠仗義"而詞窮了, 忍無可忍要講粗口了, D人仲可以講到佢好似人民英雄咁, 還因為自己是老師而覺得應該表揚..哎!
人地都同佢講左係封鎖線, 佢仲要問人點解乜, 點解又唔比人過. 咁個個人都咁樣, 佢又可以同得佢解釋定係做野先呢! 咁警察話叫佢唔好知住, 要知可以去差館慢慢解釋比你知, 佢都仲要問人點解既, 我覺得呢位老師係專登扮傻有心搞亂檔就真! 呢D人都唔知教出咩學生..哎!

Rank: 5Rank: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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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發表於 13-8-6 16:29 |只看該作者

引用:歪理當真理,+多幾個呢+d+垃圾老師,+香港冇

原帖由 yanyan1280 於 13-08-06 發表
歪理當真理, 多幾個呢 d 垃圾老師, 香港冇日安寧~
講得啱!




323
89#
發表於 13-8-6 16:2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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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4


804
90#
發表於 13-8-6 16:32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復+carriebaby111+的帖子 似是你想窮追

原帖由 yanyan1280 於 13-08-06 發表
回復 carriebaby111 的帖子

似是你想窮追猛打我多D,
大家也是講道理的,正如你不認同時,你會反駁我的論點,相反我也是,窮追猛打在我的理解是,對一個已公開道歉的人,只是你一方責罵別人,而對方是不能有回應的,說直一點是,有你講,無人講。。。而我跟你是有你講,有我講的,難道,你反駁我,我又認為你是窮追猛打我嗎?我真的不覺得呢,大家在這裡君子之交,大家也是理性地討論。



Rank: 3Rank: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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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發表於 13-8-6 16:36 |只看該作者
寫左信去教育局投訴一下林小姐, 好難得我會寫信去, 我也不是每事投訴的人, 但看到這件事, 作為家長的我, 只可以做到這樣, 而不至於將來有更多打著老師旗號, 為下一代洗腦, 灌輸小朋友應該是粗言穢語反對自己認為不公義的事情. 今天做了如此有意義的事, 心情特別好!

點評

irisyan    發表於 13-8-6 20:41

Rank: 3Rank: 3


344
92#
發表於 13-8-6 16:3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carriebaby111 的帖子

哦~?
那我誤會了你不好意思, 你繼續!

醒目開學勳章


5348
93#
發表於 13-8-6 16:42 |只看該作者

回覆:fishingcat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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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開學勳章


5348
94#
發表於 13-8-6 16:44 |只看該作者

引用:王爾德(Oscar+Wilde)說:"犬儒主義者對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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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
95#
發表於 13-8-6 16:4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dea 於 13-8-6 23:24 編輯
yanyan1280 發表於 13-8-6 11:16
佢大大聲講粗口, 都仲有人支持佢既? 都唔知咩世界, 睇晒d片, 都唔覺得佢係有幾咁"英雄", 就算警察處理得冇1 ...


(轉載:謝連忠律師 facebook)


老師講粗口事小、警察濫權事大

教師林慧思在香港街頭,與警察發生爭執一事,真相漸露,兩個警察
工會曾先後發表公開聲明,直指林老師的所謂不是,卻無反省警員行
為上犯上錯誤。一件事引起兩個工會一起發出聲明,同時亦引發極多
輿論,在社會上喋喋不休,警方和特區政府反而從未發過一言。

事緣是法輪功學員在香港街頭舉行集會示威,抗議中共在大陸迫害法
輪功,期間遭受到另一組織青關會的人士干擾、阻攔和指駡。兩個不
同政見的組織踫面,很易產生對峙和爭吵的場面,一批警員到場有意
控制場面,防止有人動武,林老師此時單人匹馬走進其中,結果被在
場警員針對,林老師則用粗言指駡在場警員,其中包括「八婆」「八
公」「賤人」和what the fxxx。

法輪功和青關會,在公眾地方享有和平集會、示威和言論自由的權利
,權利是同等的,這是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基本法的明文規定,全無
爭議。但按法律原則,法輪功是不應受到青關會的干擾的,而要保障
法...輪功這方面的權利,警方責無旁貸。終審法院已有判決表明,政府有
明確責任須採取合理和適當措施,以確保合法集會能和平進行,就此
,政府具有廣泛的酌情權選擇所採取的措施。就公眾集會中,代表政
府履行這項責任的,自然是巡警或被召到場的警察。法輪功受到青關
會成員不友善的對待,易生暴力或打鬥,在場警員是有責任制止青關
會員向法輪功發出挑釁的行為,包括阻隔青關會員接近他們,或指令
青關會員在另處集會或離開現場,公安條例賦予警察這方面的權力,
拒絕遵行警察指令屬違法行為,警察可拘捕此人。就法輪功和青關會
之間的事,警方曾否恰當地履行這項責任,須作調查,這是一大疑問


其實,警察如何處理法輪功和青關會間的事,才更重要,林老師一事
卻成為焦點。林老師一事,即使是因兩班人的事情引起,她亦與兩組
織無關,是可以作獨立事件分析。簡單來説,她並非必須離開現場或
無權參與事件,他也是公民,自然同樣獨立地享有基本法和人權法賦
予的權利,因此,她可以就兩個組織的現場行為表達意見或作出某種
政治行為,是故,若她的行為不構成妨礙,她是有權留下的,亦可以
表達意見,包括使用粗口和肢體上的非暴力動作,如果警員認為林老
師的言行有礙警方執行職務,是可以向她發出指令,例如是離開現塲
或甚至以行爲不撿或阻差罪拘捕她,否則,警察是有責任保障林老師
這方面的權利,警察們倒反過來妨礙她,是犯上原則上的錯誤。

這裡,讓我們看看其中主要事實。在事件初期,警員沙展47325
向林老師要求她「返翻出去」或多次質問「妳返唔翻出去?」,但同
時,林老師不只一次向沙展表示「我想知……」和提出「點解」。但
沙展早已表明「嗱,要問…返差館,我慢慢同妳解釋」,即是說,當
林老師向沙展的要求發出疑問時,沙展拒絕或不作解釋。在我看來,
林老師的首個不滿,是沙展要求她離開,卻不作解釋,更而指出要她
返差館才向她慢慢解釋。在我看來,沙展的態度和說話內容,令人大
惑,為何不可以在現揚説出她要出去的原因?為何只可在差館才會解
釋呢?是沙展有所顧忌?還是向林老師製造不便,好令她乖乖出去呢
?在沙展沒有說出支持理由的情況下,我們只好説沙展的要求是無理
據,林是有權留下的。

之後,場面火爆程度升級,因為有警員有意拘捕林老師。沙展舉高手
錶說:「依家18:34分...」,並警告林老師,此時,附近有
一名男子大聲喝駡警員,指斥他們「蝦女人」,該名男子可能認為沙
展有意拘捕林老師,頓時,場面人聲四起,在場穿著白色制服的一男
一女督察,在口頭和動作上開始有所行動。男督察向該名男子說:「
我哋想解決件事」,女督察向林老師說:「妳再係咁,我就拉妳」,
林反問:「妳做乜拉我?」人聲噪雜,沙展繼續叫林老師出去,但仍
聽不到警員向林老師説出要她出去的原因,亦聽不到警員說林老師犯
了什麼法。此時,女督察和沙展向林老師手指指,並説了一些話,男
督察便以身體和手勢將他們隔外,林老師續問:「做乜要拉我先?」
男督察沒有回答,郤説要向林解釋,他說:「我哋正在處理緊事件,
兩班人都涉及此事件內」。估計他是要求林不要多管閒事。但林卻反
問「阿sir兇我,話我唔需要解釋,我唔需要同妳答,妳行入嚟就
要拉我」,林又指她站在行人路,女督察指這是封鎖綫,並説已警告
了她兩次。林指有警告她,但沒有解釋。就這階段事件而言,警員再
度犯錯,為何女督察說要拉她而不講出林老師犯了什麼法呢?在我看
來,警員根本無心拘捕林老師,只是覺得她阻頭阻勢,多管閒事。是
女督察試圖向林老師製造不便,好令她乖乖出去,女督察是向林老師
施以沙展47325的同一計謀。無可否認,面對警員此番說話,一
般人是會離開的。

隨後林老師便駡警員是「八婆」「八公」「賤人」「what the fxxx」,男督察叫林冷靜,林説:「你哋令到我哋好憤怒」,又
以「公安」稱呼警察。分析背後原因,是女督察對林老師言行不滿,
以有意拘捕林老師,觸發上述用粗口指駡警員的場面,事情發展至此
,警察已完全失去銳氣,只好勸喻林老師停講粗口,免成壞榜樣。奇
怪的是,當男督察叫林老師的丈夫勸她冷靜不成後,便無奈地説:「
咁我唔理妳喇」,不久,各警員陸績背向林老師而朝向法輪功成員,
即使林還在單獨駡警員,並且原地不走,場面已不再火爆。

從事件的最終結局見得,警察要求林老師離開封鎖範圍,是無必要的
,事實上,她留在封鎖範圍,並無阻礙警察們處理兩班人之間的事。
至於沙展47325強要林老師離開而不提供理由,與及女督察向林
老師說會拉她卻又不講出根據,亦不恰當,給人印象是警察以此威嚇
方式,令市民就範離開,確實,面對警察此等說話內容,一般人都會
離開,避免惹上官非,但林老師卻以身犯險,警員卻最終無可奈何,
林老師留在原地不走,足以道明警察言行有濫權和無理的成份。

(版主按: 請勿將粗口全字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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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發表於 13-8-6 16:55 |只看該作者

引用:要人地專重既話,+要先識得自律囉(果位老師)

原帖由 yanyan1280 於 13-08-06 發表
要人地專重既話, 要先識得自律囉(果位老師).
講真講粗口係可以講, 但唔明佢點解仲要話自己是老師, 即使警察 ...
這點我很認同,就是那會有人這麼蠢,已行為不當,但還自認是老師,簡直是自殺行為。由此可見,她真的很生氣,總之不理之後的結果,她那刻就是要表達她有多不滿,所以引發此言論。反對她的一方我就不再就此重複他們的論點了,但請不要,歪曲支持她的一方,從來支持她的一方都不是認同她說粗口是對,是人民英雄,她那有資格成為人民英雄,不要貶低人民英雄之名。他們是支持她背後的動機,是動機,她只是看見不公的事情要出聲,不過詞不達意,講出幾句粗口。。。而她已為她的行為道歉了,她的動機有錯嗎? 如果,因為說了幾句粗話,就要離校,那麼在她出現之前,已有很多學生離校了,可能你會說,學生是應該得到機會改過的,但如果學生一次又一次說了,老師多次驚警告無效,是否要踢出校? 好像未見過,又或者,其他老師(沒有講粗口)因為教出的學生講粗口,他們枉為人師,也應被解僱了,第一個要走就是呂老師了。。。批判別人是多麼的容易,雖然道歉不是大晒,但若果連歉都唔道,就真係枉為人師,人父,人子,人妻了



Rank: 3Rank: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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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6 17:02 |只看該作者
回復 carriebaby111 的帖子

咪就係錯在詞不達意, 如果佢覺得警察做得唔好, 解釋唔到比佢知, 佢都可以去投訴佢, 而唔係咁樣表達, 錯晒!

Rank: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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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6 17:13 |只看該作者
yanyan1280 發表於 13-8-6 16:36
寫左信去教育局投訴一下林小姐, 好難得我會寫信去, 我也不是每事投訴的人, 但看到這件事, 作為家長的我, 只 ...
支持你!反對有好多種文明的做法,我不覺得講粗口,穿粗口衫,衝擊警方防線等,直得我支持!我更不希望自己孩子,將來因反對而用不禮貌的舉指和說話來畢業!
老師對學生的影響,很多父母是低估了的!父母對小孩時間和老師對小孩時間,那個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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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6 17:19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復+carriebaby111+的帖子 咪就係錯在詞

原帖由 yanyan1280 於 13-08-06 發表
回復 carriebaby111 的帖子

咪就係錯在詞不達意, 如果佢覺得警察做得唔好, 解釋唔到比佢知, 佢都可以去投 ...
都係那句,人誰無錯?又不是一件大事,只是情緒失控,一時意氣用事,況且,她真的是為“不公”而發聲,大家今天只是針對她說粗口不當,但好像沒有人支持她為不公而發聲的事情。。。 批判人也應以 公平的秤,老實說,我也常常犯錯,也多謝給我機會道歉和改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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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
100#
發表於 13-8-6 17:19 |只看該作者
ngsmum 發表於 13-8-6 16:46
(轉載:謝連忠律師 facebook)

黎横折曲就係呢D, 唔理你個背後有幾大個防衛地球既動機都好啦, 而家人地已經處理緊, 叫你行出封鎖線, 你就要人同你解釋, 人人都要解釋, 你去問下點解機場跑道唔比人行?解釋完先好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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