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Eviepa and Csy_ma,
Thank you so much for the sharing. I do hope parents would be more relaxed on children's academic results and achievement in shcool. I believe all children are in born to learn and love to read. Don't kill their interest by feeding too much and pushing too hard.
As same as Eviepa, I've never known any kids having difficulties to cope school work if they love reading. Below is an article shared from Lauksuk at forum 開卷有益 :
「開卷有益
」論 開卷有益
(2008/12/24 00:18)
http://www.nownews.com/2008/12/24/142-2385168.htm
曾建元
開學後第一個月內,我在指導研究生的協助下,逐一對大學本科一年級的導生進行訪談,其中嘗就受訪者一週內的讀書時間做了非正式的調查和瞭解。開學後的第二個月內,學校舉行了期中考試,給了大學新鮮人一次震撼教育,而在各科閱卷完成後,系上即將成績不理想學生的狀況以書面通知其家長。說實在的,全部科目在期中考及格者,鮮少矣。
同學初入大學,面對與中學完全不同的學習環境和學習方式,適應不良者,乃在所難免。我記得我剛進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比較法學組的那一個學期期中考,逢「英」必當,《英文》、《英語聽講》被當,到了期末考,只把《英文》救回來,而當年雄心勃勃以法律系為第一志願考上大學,豈料《刑法總論》便給林山田教授來個下馬威,死當,四十分,日後情況未見好轉,逢「英」必當擴及法律專業科目,《英美契約法》一與二,以及《英美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刑法總論》災情繼續蔓延擴散向民事法,《民法總則》補考,《民法債篇總論》被當擋修《民法債篇各論》,《民事訴訟法》被當到最後補修,不得已向楊建華教授求情,才得以過關畢業進入研究所深造。
林山田教授給我的影響,主要是身教,他起身領導廢除〈刑法〉第一百條言論叛亂罪,曾經深深感動著我,和群眾們一起夜半到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集結,準備第二天雙十節國慶日反閱兵擋坦克戰車,可是他那一本《刑法通論》就像一本有字天書,洋化的中文以及陌生的法律概念,讓人有看沒有懂,黑白分明的封面設計,擺明告訴你,看不懂就被當。
怎麼辦,當時就有學長推薦文字淺白的蔡墩銘《中國刑法精義》給大家私下閱讀自修,另有鄭玉波的《民法》,也是私下我補強愛用的教科書。至於逢英被擋,固然英文是自己的罩門,但也是同學普遍頭疼的科目,因為畢竟不是自己的母語。
像我這種英文不好的學生,唯一補救的方法,就是儘量地把英文教科書裡的生字查過、記清楚,重要的段落則分析其句型設法背下來,以便考試時能套用派上用場。我的英文在班上一直不起色,光《英美契約法》累積重修過的學分數,就將近二十個,儘管我買了呂光和楊禎合著的《英美契約法概論》猛啃,還是回天乏術。
大學畢業時,五年成績總排名班上倒數第三,實在難看,被英文拖累,應當是重要因素之一。可是我卻在畢業那一年,在《朝陽大學法律評論》發表了翻譯的美國憲法和行政法文章,研究所英文入學考試,沒時間準備,卻也考了不錯的分數。原來,雖然和同學比較起來英文不好,但是和一般同學相較,程度應有中上。由於一直在國內深造,英文的寫作和口語表達能力因為缺乏環境的刺激動力,始終未能有所提昇,但閱讀和研究則早不成問題了。
我的成績那麼差,何來的本事考研究所,然後一路讀到法學博士呢?其實,關鍵在於我雖然一般而言對所學科系的大多數科目興趣不高,但是我對政治和公共事務其實總是懷抱高度熱忱的,所以我在相關科目上的表現相對於其他各科都是還算不錯的,比如《國父思想》、《政治學》、《中華民國憲法》、《美國憲法》等,因此我很清楚自己未來可以發揮、擅場的領域在哪裡。
其次,我相信「發表是吸收的利器」這句話,透過爭取發表的機會,強迫自己在短時間內有效率地進行學習專業知識和分析、論述問題。我在大學打了四年的辯論賽,新生杯、法商杯、系際杯、到法律杯、租稅杯,每一場辯論賽的準備,都要花我許多時間去蒐集資料、推敲論點和反覆辯難,我幾乎是在參加辯論賽的過程中慢慢地把我的法律知識拼圖拼出來的。我法律系辯論隊的學長學姊們,像鄭大研、趙原孫、陳榮富、蔡中誠、李立原、洪智杰、張淑美等等,都是我的法學家教。
我在大學任教也有十年歷史了,憑心而論,我已經很少看到像他們那樣對知識性社團盡心盡力、執著付出的一群大學生了。而不只辯論,學校內外還有一些學生報刊可以投稿鍛鍊筆力,像《溪城雙週刊》、《東吳青年》、《東吳法友》、《東吳法律系訊》,以及校外的《今日校園》等,我先在《溪城雙週刊》投稿,再到《今日校園》應徵校園記者,我當時還投身法律系學會和學生會的學生自治事務,自己更夥同一幫志同道合的同學,如莊世同、劉俊良、趙偉宏、姚孟昌等等成立時事研究社,辦《時潮》,逐漸掌握校園的言論主導權,擁抱學生運動的主要議題,於是經常有校園報刊跟我邀稿或進行訪問,這就逼得自己更要讀書充實自我,以免文章寫出來或話講出來被同學和老師笑話。
原帖由 eviepa 於 08-11-1 09:12 發表
Csy_ma,
這三點是妳的看法,亦是專家學者對小學的看法,但將此三條戒條奉為金科玉律的相信只是一小撮家長,主流的家長會覺得:
1. 做夠討厭囉,唔係又有好多人做得好好。
2. 閱讀成效點會大得過做補充練習?
3. 做到band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