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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 油天(海泓道) 小學教師與未成年女生性交 被判囚十年 ...
樓主: 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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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天(海泓道) 小學教師與未成年女生性交 被判囚十年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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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3 10:2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nanda 於 08-9-22 23:10 發表
十二歲就同人上床的女生,你估間間小學都有?好難得架!

近墨者黑,佢可能都係受其他同學影響。

所以話佢「校風淫」,實在有根有據!


...
請不要在親子王國寫一些市井之徒愛說的話,返去高登討論區開壇吧,有小朋友會瀏覽這個網站,你教壞小朋友對你有好處嗎?你只懂得寫"近墨者黑"但其實你不明白其意思,否則你怎麽會做這損人不利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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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3 12:18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Kungfu_panda 於 08-9-21 18:46 發表
"此校長曾帶頭出席教科書商提供的萬蚊翅餐春茗", 你有証有據的話, 不要在bk講了, 直接去icac, 無証據的, 請不要亂說。
首先講香港係商業社會, 我覺得只不過係書商所做的marketing, 佢地唔去酒店, 咁多人難道去球場?? 如果補貼了$450, 相信各校長不需貪那$450開飯, 正如我去會展美食博覽, 比十皮入場費, 有咁多食咁多, 難道又話人家補貼了我嗎?? 只不過要市場推廣而已。

香港社會變得功利主義,唯利是圖,多少是因為不少人像你這種價值觀,道德觀.

教育工作者高級行政人員-200名校長,大搖大擺每人付$300去美麗華大吃價值$750的春茗(書商補貼$450),還有名貴抽獎,你覺得無問題?你舉例說等如去"會展美食博覽"云云,那是兩碼子事,解說:如果你也可以自己付$300便可出席他們這個集會,公開賣票形式,你才可以當他們參加美食博覽,要清楚他們是受聘於學校,學校喜歡用那個書商的甚麼書,買幾多等,他們校長有絕對的决策權及影響力,收受供應商金錢利益便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但他們的情況,食完便走,又有買票入塲,又不能直接証明他們會因此而選擇贊助商,所以你去ICAC都無用,但是作為教育工作的高層,明知顧犯,不避嫌,還自恃合乎法律便理所當然,他們的行為就是所謂"不道德"! 你還期待他們領導的學校教你的子女公民教育,教小朋友好的道德觀,教同學加強是非觀,你真是...香港人中之恐龍一族.其實最難為前線老師,班老細咁樣,朝甚麽方向才對,仍然以身作則,抑或同班老細一樣,講一套做一套!

商業社會並不是"奉旨",並不是窮人收受$450,你便會說:他們那樣窮,$450對他們是很多錢,一定是貪污啦.哈!阿xxx咁有錢,又係名人,係不需貪那$450開飯,你們不要亂屈人!你口口聲聲說凡事講証據,但對着是非黑白只一廂情願,家長自己是非不分,難怪小朋友是非觀這樣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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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16日 網站 編輯
香港學生是非觀念薄弱本港中小學生的是非觀念薄弱,調查發現,分別約有兩成的學生明知考試時「出貓」及冒家長簽名是錯誤的行為,但仍然會做,更有17.7%學生覺得冒家長簽名沒有錯,4.5%人認為「出貓」是正確的行為,反映時下學生顛倒是非的情況嚴重。

香港女教師協會訪問了20間中小學共3,081名學生,了解時下學生是否掌握明確的是非觀念。結果發現,20.39%受訪學生曾在測驗或考試時「出貓」偷看同學的答案,17.89%是在明知是錯的情況下仍「出貓」,更有4.5%認為「出貓」是正確行為,並有高達65%不會向老師舉報同學「出貓」。

有24.96%受訪學生知道抄襲功課不對但仍會這樣做,更有20.22%認為抄襲功課是對的。

24.96%受訪學生同意冒家長簽名是錯的行為但仍會這樣做,亦有17.7%學生認為冒家長簽名沒有錯。另分別有近兩成的學生知道不對,但仍會大量影印書本及在未經授權下上載同學的相片或資料上網。(AM730)




有調查發現香港學生的是非觀念薄弱。(彭博圖片)



回應:
羅友恆 小孩子是一張白紙,他們將來是甚麼取決白紙上被寫上的是甚麼。孩子的素質是面鏡子,反照這個社會素質是怎麼一個模樣。 9月16日 09:37



方也 身教最重要 希望父母要以身作則 否則學校怎樣做也失效 9月16日 09:53



人間有情 社會給學子的示範是功利---有錢就是一切!而學校家庭則著重名校及分數,德育價值觀等……汗! 9月16日 10:02



billyh 我也有親人是小學生。也覺得教小孩子好難。信報會不會開一個專欄與小孩子們一同成長呢? 9月16日 10:15



PCYK 這個調查如果做在香港人身上, 會不會結果是香港人是非觀念非常薄弱? 即祇有一小撮人知道大是大非?
如事件與自己利益無關時, 大部分香港人是非觀念是極強的, 但當是非觀念涉及私人利益或因而需要付出代價時, 相信一些香港人那時是非觀念會薄到透明. 9月16日 10:17



Blackmoor 當香港成年人一味講錢不擇手段, 我們憑什麼要香港學生有是非觀念? 上樑不正下樑歪。羣魔亂舞唔死都偷笑, 仲有心情講道德是非? 又一次唔臭米氣。 9月16日 10:31



方也 是非 黑白 公民教育 這些以往是很重視的東西 現在似乎不值一談 朋友最關心是兒女的語文水平 學業成績 不到三個月便教BB看字母flash cards 不足一歲便送兒女去play group
兩三歲已要學兩文三語
教育的比重是否失衡 大家太功利了?
他們會答你 你不是父母不明白
當今父母都想兒女做個賺錢的叻人
懂分黑白是非的人 不重要? 9月16日 10:51



羅友恆 Blackmoor 一針見血,言簡意骸。 9月16日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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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3 22:45 |只看該作者
果個男人做乜禁變態,如果屬實,真係要拉佢去坐監,吾好再誤人子弟喇,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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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9-23 22:56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reendotdot 於 08-9-21 15:26 發表
港聞 HTML版 | 電子報 [昔日明報]   

資小校長會﹕贊助沒問題 選書不偏私2008年4月21日【明報專訊】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志鴻承認,該會近年的春茗都有接受商業贊助,但他不認為收取書商等贊助有問題,並強調校長選用 ...


個校長體嚟都係貪飲貪食,貪小便宜,教壞學生,不知所謂,靜係識得出風頭﹗唉﹗物以類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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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12-8 23:02 |只看該作者
佢教我個女P.E &數學 而家個代途老師唔係好好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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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8-12-13 22:13 |只看該作者
涉與13歲女生性交 教師加控12罪

【明報專訊】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男教師早前被指與13歲女生發展不倫關係,昨日再被加控1項協助及教唆他人墮胎罪名,及11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控方申請把案件移交高等法院審理,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6日進行交付程序。

身形消瘦 庭上表現平靜

架上金屬眼鏡、穿上一身黑衣的被告朱志華(38歲),昨由私人律師代表,身形較上月提訊時消瘦。法庭宣讀案情期間,朱一直表現平靜,並清晰回答「明白」。他毋須答辯,獲准續以2萬元保釋,應訊後他以口罩遮蓋面容,急步離開。

加控協助及教唆墮胎

控罪指出,朱涉於2004年1月或2月至06年12月期間,先後12次在油麻地平安大樓一單位,與13歲女童X非法性交。另外,朱亦被指於04年7月或8月某日,在油麻地萬榮大樓其中一單位或附近單位,協助及教唆他人非法使用器具或任何其他方法,促致女童X流產。

控方早前透露,事主曾為被告的學生,自畢業後每日仍到被告住所補習。兩人其後成為情侶,在雙方同意下定期發生性行為。女童在05年懷孕,在被告安排及付款下非法墮胎。至06年後二人已沒有交往,而事主亦一直未有公開二人的感情關係。至今年8月,事主向現任男友提及事件,並在1個月後報案,揭發事件。

校方曾就事件召開記者會,指於該校任教16年的被告已遭暫時停職,直至案件完結。朱自1992年在教育學院畢業後加入該校,停職前位至主任級,任教五、六年級數學科及體育科,涉及5個班別。

【案件編號︰ KCCC5610/08】

[ 本帖最後由 mission 於 08-12-13 22: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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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5-20 01:26 |只看該作者

男教師罪成

2009-05-18 被告朱志華(前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主任教師),原被控 13項罪,當中串謀促致流產及一項與 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獲裁定脫罪,不過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罪成的控罪包括其中 7條與 13歲以下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現還柙至6月8日判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pggw-bWSXw 有報道法庭判後有一些旁聽者(學生及家長)流淚,莫非是如夢初醒!此君由始至終都無認過,又話個女仔屈佢,毀少女幸福,沒有良心的無恥之徒,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祝福受害人,忘記痛苦的過去,邁向新一天(梅艶芳、李中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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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5-21 20:4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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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8 16:36 |只看該作者
教師學生非法性交判囚十年
油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小學男教師朱志華涉與女生發展畸戀並疑性交約300次,被判囚10年。

法官判刑時出,被告利用教師的身分,誤人子弟,侵犯學生,是家長及父母的噩夢。受害女童至今未能恢復,常感到自我形象低落,所以要判被告阻嚇性刑罰。


控罪指被告於04年1月至06年12月底期間,11度與X非法性交。審訊期間,控方指被告自X小三時開始任教,其後當X升上中一後,被告仍替她及其他同學在寓所內補習,兩人因而發展親密關係,兩年間性交逾300次,事主及後由被告帶往墮胎,事件直至去年事主告知男友而揭發。

【案件編號﹕HCCC28/09】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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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8 21:11 |只看該作者
10 年,便宜左佢啦﹗正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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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9 07:49 |只看該作者
支持?唔通校監及校長都支持主任教師姦淫女生?

多數唔會!


不過,法庭已經判罪,校監和校長也應該雙雙引咎辭職吧!



校監和校長原諒和支持被告,睇穿了,是原諒和支持自己,因為佢地升職唔戴眼,而醜聞已在校友間流傳很久


蘋果日報報導:

「呈上的 46封求情信,包括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校長張志鴻及校監范錦棠神父,校長在信中表示,原諒及支持被告。」

[ 本帖最後由 ananda 於 09-6-9 10: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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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9 13:13 |只看該作者
看看有啲所謂教育界高層,不分是非黑白,只愛憑職位攞書商着數貪飲貪食出鋒頭,個賤佬身為主任老師在校內、外,攪自己學校的小學生(係細佬女嚟嘅),攪咗超過3年可能更長,你班同事一D風都收唔到!你做最高領導人又一D都唔知,一係本身無能及廢柴,一係就扮唔知,家醜不出外傳,驚影響校譽而姑息隻禽獸,害咗個D小妹妹,如屬前者你就不稱職,如屬後者你們這些知情隱瞞者果份良知簡直令人不齒,你們面對自己的子女感唔感到羞恥,我估他們寧願迫自己相信你們無能好過!果隻禽獸變態到帶個女仔去診所墮胎,都要佢一個十四五歲靚妹自己單獨入去診所(手術有很大危險),驚俾人點相,害死自己的骨肉同時都冷靜到提醒個女仔記住講價,佢係冷血嘅人,坐十年出嚟又會再遺害社會,隻禽獸從無認罪,所以個官判十年,舊年荃灣那個在別墅斷正的小學教師,量刑起點都是十年,不過他爽快認罪,減為六年幾。你們唔好扮寬恕別人咁聖人啦,針唔到肉唔知痛,換轉到受害人係你們個女又點?真嘔心看見你們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eAzh9PSFLQ   
愛害的囡囡你很有勇氣,有正義的人都會敬佩你和不會鄙視你,還有長長的前路等着你,正義陪着你走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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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9 19:41 |只看該作者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SsO4BSZO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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