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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被追版權費 圖書館借書逐本計(沈帥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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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版權費 圖書館借書逐本計(沈帥青)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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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6-13 12:0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公共圖書館提供免費借書服務,也同時推廣閱讀風氣,究竟令書本銷售量減少抑或增加,確有爭議。

撰文:沈帥青
欄名:港是港非

愛書的人也愛圖書館,惟作家看到自己作品被免費借出,荷包又沒進帳,可會覺得蝕底了?數百名本港作家近月聯署要求公共圖書館借書予市民也應支付版權費,這筆錢追得有理嗎?

愛看書也並非經常買書,本港圖書館每年購入大量新出版書籍,耐得住性子等等,市民大可往圖書館借閱。但在作家、出版社的眼中,即使作品大受歡迎,在圖書館借完又借,卻也沒有直接額外收益。

445名作家聯署 促效外國補貼

445名香港作家包括倪匡、陶傑等,近月便聯署指借書實質減少市民購書意慾,侵犯作家及出版社權益,要求政府仿效外國給予補貼。

圖書出版界組成聯盟,向政府提出若本地出版書籍外借滿200次後,每次再借出,政府支付3至8元不等版權費,並以每本8,000次為上限,據報道,預計每年涉3,000萬元公帑。

圖書館被「追數」,一旦成事,就是納稅人「埋單」,事件引來熱議。有網民指,書籍在圖書館展示也是免費宣傳機會,若圖書館要付鈔,不若反過來索取「上架費」?也有網民指為尊重版權,付鈔合理,就如卡拉OK播歌也要付版權費,若可令作家得到額外補貼,或也有助鼓勵更多人寫作。

公共圖書館提供免費借書,也同時推廣閱讀風氣,究竟令書本銷售量減少抑或增加,確有爭議。

民政局:借書有助市場推廣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昨回覆本報,引述指由全球多個圖書館組成的國際圖書館協會聯合會的文獻,認為圖書館服務導致書籍銷路下跌的論據並未經證實,又指外借有助作品在市場推廣及鼓勵銷售。

事實上,現時全球有30個國家包括英國、澳洲、加拿大等已向圖書館借書服務支付版權費,澳洲的「借閱權計劃」(Lending Right Schemes)便表明,此舉既向作家和出版社補償,亦推動當地的寫作及出版業發展。

至於是否按借閱次數支付版權費?付多少?則各有不同,澳洲只支付予作者為澳洲人或長期居於澳洲的人士,且必須在圖書館藏量逾50本,少於此數則免問。據官方網站資料,去年每本書約須支付作者1.96澳元(約港幣14.3元)版權費,若圖書館總數有200本,則作者應可收取392澳元(約港幣2,863元),至於出版社每本也可獲0.49澳元(約港幣3.6元),不過,作者去世後,就毋須再付。

英每年限額支付 助「封頂」

英國的「公共借閱權」計劃(Public Lending Right),也需主動申請才有機會收錢,死後則歸其指定收益人,為期70年。

版權多少就視其書籍的借閱次數。受歡迎的書就會獲分較多版權費,但英政府每年只會撥出一筆限額支付,有「封頂」作用,借得再多也不會超支,這筆金額近年一減再減,上年度約600萬英鎊(約港幣7,830萬元),每本書外借一次而可獲的版權費約為6.2便士(約港幣0.8元)。

尊重知識版權是全球趨勢,一字一句既是版權人心血,收取版權費未必不合理,不過,據民政事務局的回覆指現時國際圖聯並無指引訂立「公共借閱權」的規定,整個亞洲和一些主要國家例如美國便仍未引入有關制度。

其實,現時本港就影音產品也有類似做法,任何人士在公共場所公開播放音樂也要付費,例如向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omposers and Authors Society of Hong Kong Limited,簡稱CASH)繳付版權稅,連診所、食肆、商場、美容院也不例外。2007年CASH甚至去信多所大專院校的校園電台,追討四至五位數字的流行曲版權費,有校園電台為此寧願不播放有關音樂。難怪有人擔心若公共圖書館開先例要付版權費,則學校或慈善機構等的圖書館會否成為下一個目標?

港人去年在圖書館外借資料達到5,554萬次,人均7.6次,若要付版權費,無論最終數目多少,也是納稅人埋單。向政府「追數」的聯盟稱,若政府沒實際回應,不排除禁止讓圖書館採購本地書,但民政事務局昨指向合約供應商採購時,對方有責任確保獲版權持有者准許作外借用途。版權問題固然值得重視,但這筆數是否追得有理,看來仍有得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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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4-6-13 12:45 |只看該作者

回覆:被追版權費 圖書館借書逐本計(沈帥青)

當二手書減價賣曬呢四百位作家的圖書。



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group&fid=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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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4-6-13 12:51 |只看該作者
圖書館冇得免費借閱嘅話,本地作家嘅作品流通性將大大降低,冇咗口碑,啲書重會唔會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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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4-6-13 13:36 |只看該作者

引用:圖書館冇得免費借閱嘅話,本地作家嘅作品流

原帖由 joannespapa 於 14-06-13 發表
圖書館冇得免費借閱嘅話,本地作家嘅作品流通性將大大降低,冇咗口碑,啲書重會唔會賣得? ...
每借一次收一元,想收費的作家本身每年交一定的租借平台管理及保養費,用者自付,無人借就自我淘汰。



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group&fid=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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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3
5#
發表於 14-6-13 13:39 |只看該作者
一於就罷買這445位作家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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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4
6#
發表於 14-6-13 13:41 |只看該作者

引用:一於就罷買這445位作家的書

原帖由 MrBeast 於 14-06-13 發表
一於就罷買這445位作家的書
叫他們投資呢個圖書收費系統,唔系就逐出公營圖書館



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group&fid=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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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4-6-13 13:42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MrBeast+於+14-06-13+發表一

原帖由 Obiepapa 於 14-06-13 發表
叫他們投資呢個圖書收費系統,唔系就逐出公營圖書館
應該系資付所有費用



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group&fid=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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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8#
發表於 14-6-13 14:3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20120808 於 14-6-13 14:49 編輯



所謂文化人, 不為文化推廣, 卻為自身權益, 真的很有恥..........
應該反過來收取這些作家的圖書館推廣費才合理.....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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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2
9#
發表於 14-6-13 16:12 |只看該作者

回覆:elbar 的帖子

下一步可能是所有書店也要支付作者/收取讀者『釘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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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58
10#
發表於 14-6-18 10:5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lbar 於 14-6-18 10:51 編輯

出版商促制訂授借權

出版商再出招,促政府訂「授借權」。本報早前率先報道逾八成本地出版社組成聯盟,爭取每次約三至八元的公共圖書借閱補貼,聯盟昨發表一項調查,指市民「借書唔買書」,當中借閱次數最多的小說、兒童圖書及生活實用類書更是「重災區」,逾半受訪者承認因有書籍可供外借便不買書。聯盟料業界去年的潛在損失高達一億五千萬港元,促政府於兩年內引入授借權機制。


李偉榮冀一至兩年可引入授借權機制。


鄧永雄指,實施授借權後,市民最終受益。

增採購圖書速度

香港授予公共圖書館圖書借閱權聯盟委託新論壇於五月上旬,訪問一千二百九十七名使用公共圖書館服務的市民,發現約六成受訪者借書後,不會因喜歡該書而購買,約五成三更指已看過的書毋須再買,較受歡迎的小說更有六成四表明「有得借就唔去買」。

聯盟發言人李偉榮指,圖書館服務滿足八成受訪者的購書欲,顯示有必要推行授借權,他推算每年本地出版書籍的借出次數達二千二百萬次,或間接令六百六十萬本書「賣唔出」,業界平均每年的潛在損失共逾一億港元,要求政府正視大量借閱對本地出版人及作者帶來的經濟損失。

聯盟又指實施授借權,最終得益的是讀者。執行委員鄧永雄解釋,英國實施授借權三十多年,圖書採購的速度和透明度加強,而本地書約於出版半年後才讓圖書館採購,倘實施授借權,「書商知道有稅收,都會早啲比本書你。」政府重申要留待國際社會訂立授借權的指引後才能決定未來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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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11#
發表於 14-6-18 12:31 |只看該作者
地本是「硬」的。。。。。

原來「文化人」理解到,書籍不暢銷的原因是「單一不二」的;他們是讀什麽書長大的?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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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0
12#
發表於 14-6-18 12:34 |只看該作者

引用:一於就罷買這445位作家的書

原帖由 MrBeast 於 14-06-13 發表
一於就罷買這445位作家的書
成曰話要尊重知識產權,大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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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13#
發表於 14-6-18 12:40 |只看該作者
圖書館没有利用圖書淘利,
圖書館是推廣文化的地方。
它不是商業機構。。。。。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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