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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課程指引》內容修訂方向之一是「不應要求幼兒班的兒童執筆寫字」。
本港學童的學業壓力,近年逐漸「推前」至幼稚園低年級。教育局課程發展議會準備重新修訂《學前教育課程指引》,諮詢期剛於今年九月結束,內容修訂方向之一是「不應要求幼兒班的兒童執筆寫字」及「切忌進行與幼兒發展不配合的機械式抄寫、默書,扼殺他們學習語文的興趣」。家長聯盟質疑,社會風氣主張催谷學童操練是否有效,對修訂方向表示歡迎。
根據會方建議有七個修訂重點,其中特別提及「執筆寫字」的年齡,會方建議「不應要求幼兒班的兒童執筆寫字」,反而應注重訓練幼兒的小肌肉運用能力、手眼協調、方向感和坐姿,待他們四至五歲,具備開始學習寫字的能力時,才可安排適切的寫字活動。
功課過多屬不必要
會方同時建議向家長宣傳「切忌進行與幼兒發展不配合的機械式抄寫、默書」,應透過日常談話、遊戲等,讓幼兒有更多機會運用和探索語文。而功課過多問題亦有討論,會方指,家課一般被視作回家完成的課業,雖然適切的家課能鞏固課堂的學習,但並不是唯一的方法,強調應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和操練,應讓幼兒回家後,能有充足時間享受與家人相聚。
「家長聯盟」主席黃自勇對建議表示認同,他指幼兒班學寫字其實太早,因為幼兒手部肌肉不發達,如果勉強他們寫字,又寫得不好,只會徒添挫敗感,影響其日後發展。他以德國為例,指該國兒童八歲前也不會有正式教育,但一樣有國民極具成就,因此質疑大量操練是否真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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