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kristy1023 的帖子
我都係 copy 返嚟的。
計法如下: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替其子女向一間位於任何校網的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申請該校的自行分配學位。自行分配學位分為兩類:
1. 供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人的學位 - 凡屬此類別的申請人,必獲取錄
2. 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1. 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20分) 2. 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20分) 3. 父/母為該小學的註冊校董 (20分) 4.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10分) 5.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 (申請人只能在以上5項中選1項填報) ( 5分)
6. 與該校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 5分) 7. 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申請人只能在以上 2項中選1項填報) ( 5分)
8. 適齡兒童(即翌年9月開課時年滿5歲8個月至7歲)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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