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五入紙申請學費減緩,今日剛剛收到通知,細仔學費獲減5%。我懷疑,只要入紙都會隨量減些少。
申請前,我們志在嘗試,有得減固然好,管它減幾多,幾舊水或一千元,我們都會接受。如果不減,也不會不開心。
表格上關於財務狀況的只有四行空間,我於是寫出家庭情況,但又沒有寫明數據,因為表格上也沒有要求申請要連同任何文件呈交,我們都覺得怪怪的,不知如何著手。但既然志在嘗試,也就快快寫,快快寄,不論結果快快了事。
現在減了5%,不錯啦,每個月省下幾百元,一年就幾千元,夠錢買張機票囉!
只是想不到,審批這麼快。審是arbitrary,一人話事,這頭議,那邊批,勝在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