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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漢堡飽 於 09-5-20 19:48 發表
我女兒以前也被同學撞倒,要入醫院聯了幾針,眼部破了相,我們當然不開心,但我們都嘻哈面對,解釋學校小朋友會是這樣,要她以後小心照顧自己。 ...
這件事是校方的處理手法出了問題, 做錯事要小朋友承認, 無論是什麼原因, 原因祇是讓這事是情有可原, 而不是不用負責.
我們明白小朋友碰碰撞撞, 總是少不免了, 每次到學校做家長義工(低年級), 見老師和主任日日叫住小朋友, 不要跑, 不要撞. 真是口水都乾埋.
但係都要繼續講, 繼續教架.
細個唔教幾時教?
上年有段新聞說一名中學生被一名在課室衝出來的同學, 撞傷頭部及一度昏迷, 送院後情況嚴重.
我把這張報紙交給學校的訓導主任, 主任回應這段新聞學校都有留意, 很多謝家長的意見. 我們會商討一如何告誡同學. 結果第二天兒子告知我, 學校在早會時講說這段新聞, 作反面教材, 告誡同學不要亂跑亂撞.
出了事更要告誡同學, 下次不要這樣, 否則可能有更嚴重的事會發生.
更要教識小朋友要做負責的, 做錯事要認, 要為自己做錯的事情而道歉, 告誡自己不要再犯.
做家長的亦要體諒和理解校方的難處, 但我絕希望是辜釋的做法. 以上的新聞就是一個很明顯的反面教材. 試想想如果撞至入醫院的小朋友是你的囝囡. 又或者撞倒人的是你的囝囝囡囡, 那又會有什麼想法? 你會否覺得學校是否不應辜釋的這樣行為? 你會否認為學校為何不早早教好同學. 還是會接受了這個result?
[ 本帖最後由 popokit 於 09-5-20 22:5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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