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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ccmc 於 10-1-8 22:26 發表 
動機好壞,天知地知自已知,若「形而下」的行為沒好壞之分,任何人都不能批判其他人,何須法律。連殺人放火都只是形而下而沒有對錯之分,真是扭曲至極。
希望孩子們不會為左考順而送父母早登極樂,或上天堂享福呢! ...
stccmc,
同意。幸好我們有法冶。將那些殺人放火而形而上覺得無問題的送上監房。
但最近有幾單案判法令人担心:
1. 婦人拋六把刀落街只判罰一千元。
2. 醉駕死人輕判。
太多有咁嘅思考方式嘅法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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