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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etriever 於 17-9-21 11:08 編輯
ANChan59 發表於 17-9-21 09:29 
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對現在的境況真的十分氣餒。
有些朋友在圈中說:振英之亂,就是香港現代版的文化大革 ...
689 以35歲之齡, 做某法草委會秘書長. 是什麼養大估都估到.
其背後勢力, 以鬥爭和分化手段起家, 不過呢次對象係香港!
講返樓主既題目, 有以下疑點:
1. 張貼某政治主張標語, 是何許人? 就算係學生會委員, 又是否以學生會署名?
2. 民主場作為自由言論平台, 是否要為張貼言論負責?
3. 有歪論話某政治主張已違法. 請問犯了哪條法? 如真犯法早拉人封挻. 如話係違反某小憲法條文, 那是天大笑話. 有點法律知識都知道, 普通公民怎可能違反憲法? 公民只有可能違反下層法律. 或政府訂立的下層法律違憲!
4. 學生會普選產生, 代表學生. 不滿委員代表可以下年他投, 那有不服某年某代表言論而要退會? 新移民第一年到任何民主國家, 也不能說國會代表不是他們選出來, 不代表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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