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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孩子錯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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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錯在哪兒?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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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6
121#
發表於 07-11-21 20:17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Png 於 07-11-21 16:45 硐表

只是她後來向一個在職生果日報的朋友訴苦,而那朋友將此事發表於文章(只是一些散文形式,放在報章一角落)


Png,

是嗎?我再多看兩遍也找不到這部分。是我看漏了嗎?

另外,記者用啞忍去形容,我覺得是不合適的,

1. 我敢肯定絕大部分家長都不會採用到學校討回公道這一著,她決定走這一步,已經是個很激的家長,怎能說是啞忍?

2. 就算到了學校,也應用一個溫和的表達方法。從她和校方磨了半個多小時猜想,她是相當希望要老師道歉認錯收場,但我覺得這是不需要,亦是不可能做到的,理由有如前述,不贅。

3. 至於怎樣會成為生果日報的素材,在文章中沒有交待,無論是主動放料或是不少心漏料,事件是見報了,荃灣的天主教小學不會有很多間,自然有心水清的人仕,尤其是快要升中的家長會八到是那一間。

evi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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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6
122#
發表於 07-11-21 20:27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wbady 於 07-11-21 20:03 硐表


我相信我真的過火了,由於我以為你會當笑話看,所以.................真的對不起,罪過!罪過!我以後不再出現了,真的,相信我,懷念這裡的一切!再見! ...


sbady,

接受。

我的原則是,以事論事,針對論點來攻擊,言辭可以尖刻,不客氣,這一切我都可以當笑話看待,仍可繼續享受辯論之樂。但一到人身攻擊後,大家均不會對論題有甚麼建設性的討論,只會作潑婦罵街式的情緒發洩。

eviepa


1972
123#
發表於 07-11-21 20:3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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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4


798
124#
發表於 07-11-21 20:47 |只看該作者
你唔好咁幼稚 la. , 你可以認為那小朋友的行為係錯, 我也可以認為你批評那小朋友的行為係錯, 不是大家都有言論自由嗎?

原文章由 wunma 於 07-11-21 20:33 硐表
... 係唔係你認為對既野, 人家一定唔可以話錯呢? 咁幼稚既?

同樣地, 如果eviepa到依家都仲覺得我失言, 有佢既自由, 我會尊重. 知唔知乜叫言論自由?  ...

[ 本文章最後由 木土土 於 07-11-21 20: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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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6
125#
發表於 07-11-21 21:42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木土土 於 07-11-21 19:30 硐表
唉! 甚麼角度也好, wunma最後仍是要強調這孩子做錯!

阿eviepa, 你會否覺得阿wunma 今次又一時失言呢?

在這次討論, 我覺得是由於有成人的 "過激的形容詞" and/or  "一時失言" 帶來連番事端, 實有 ...


木土土:

在此發言的網友中,相信我對不同做法、不同立場的寬容度是最大的。我始終覺得,wunma的言論只有小問題,沒有大問題。

eviepa

Rank: 4


798
126#
發表於 07-11-21 23:15 |只看該作者
wunma 雖然不覺得自己言論有甚麼大小問題, 相信他會繼續尊重eviepa '認為他的言論有小問題' 的自由.

我咁多事只是看不過眼有人以那些過份. 刻薄的言詞(我不認同只是偏激)去批評這位小朋友!

原文章由 eviepa 於 07-11-21 21:42 硐表


木土土:

在此發言的網友中,相信我對不同做法、不同立場的寬容度是最大的。我始終覺得,wunma的言論只有小問題,沒有大問題。

eviepa

Rank: 5Rank: 5


2464
127#
發表於 07-11-22 01:20 |只看該作者
你誤會了,我沒有修飾,我唔係"扮嘢".因為無必要.我一開始都表明不同意你的意見,更很反感你用那些極惡意的言語來這樣形容那子孩,只是你卻不斷表逹出其他人在屈你,唔理解你的原意,這令我想到可能是你的表逹能力加上用詞令我有點誤會吧,才加上"多多包涵"這一句.你不用想得太複雜.若你認為無必要咁寫,亦無問題.

至於我的言論是針對人還是針對事,亦無謂多作解釋.

原文章由 wunma 於 07-11-21 17:29 硐表
"wunma常說網友屈佢,請你自己再看看你的數篇原文,尤其是"好像唯恐天下不亂...置人於死...", 這些字眼很難不令人不誤會呀.不過算了吧,我討論是對事不是對人,請多多包涵."

針對事還是針對人好容易睇得出既, 何用說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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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4
128#
發表於 07-11-22 01:31 |只看該作者
"孩 子 錯 在 哪 兒 ? ( 下 )高慧然
事 情 的 重 點 不 在 於 有 沒 有 學 生 偷 竊 , 而 在 於 老 師 對 學 生 通 知 工 作人 員 這 個 行 為 的 反 應 。

對 此 , 訓 導 主 任 的 反 應 更 絕 , 他 說 : 「 老 師 對 你 的 孩 子 說 了 甚 麼 , 除 了 他 們 兩 個 人 , 沒 有 第三 個 人 聽 到 , 我 們 永 遠 不 可 能 知 道 真 相 。 」 也 就 是 說 , 這 個 世 界 所 有 發 生 在 兩 個 人 之 間 的 案件 , 都 將 成 為 無 頭 公 案 , 沒 有 處 理 的 價 值 。
最 終 , 朋 友 選 擇 了 隱 忍 。 因 為 他 的 孩 子 未 來 兩 年 仍 將 在 那 間 學 校 讀 書 , 面 對 那 樣 的 老 師 和 訓導 主 任 。 離 開 學 校 的 時 候 , 他 的 腳 步 異 常 沉 重 。 ....."


文中有typo,但本意應是噁忍.或強忍之類.
eviepa,請再看原文,那家長是不會攪大件事的,因她的孩子仍在他們手中.

原文章由 eviepa 於 07-11-21 20:17 硐表


Png,

是嗎?我再多看兩遍也找不到這部分。是我看漏了嗎?

另外,記者用啞忍去形容,我覺得是不合適的,

1. 我敢肯定絕大部分家長都不會採用到學校討回公道這一著,她決定走這一步,已經是個很激的家長,怎能說是啞忍?

2. 就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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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6
129#
發表於 07-11-22 06:47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Png 於 07-11-22 01:31 硐表

文中有typo,但本意應是噁忍.或強忍之類.
eviepa,請再看原文,那家長是不會攪大件事的,因她的孩子仍在他們手中.


Png,

typo 我看到,而啞忍是該家長的主觀感覺,記者認同而寫出的。但我絕不認同她整個做法是啞忍。

我所不明白的是,你在那裡看到是這家長不小心漏料而非主動call記者報料。這點是相關的,因為如果只是和朋友閒談,在不知情之下記者寫了出來,這還好;反之,就更加證明她有心將事情攪大。

她覺得老師做法有問題,很正常,但為何不用較溫和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呢?她和兒子到學校取回公道,大概是怒氣沖沖,要不然的話,校方那會如臨大敵呢?言教不如身教,她在教導兒子黑白要分明的當兒,同時亦傳達一個訊息:「我覺得我有道理,我就大曬,而不需考慮其他問題」,在這樣的一個價值培養下,這小朋友容易被培養成為一個難以相處的人。

在這情況中,我覺得上上之策,是在家中向兒子教導,這已經足夠培養孩子的善惡觀念。回校去討公道是下策,如果主動向傳媒披露,更是下下之策。

你有你版本的道理,人家可能有人家的版本,更可能有不得矣的苦衷。你們有沒有認識一些下下覺得自己代表真理,別人是魔鬼,要窮追猛打的人呢?你們的觀感又會是如何?

幾百年前,哥白尼在觀測中發現,原來地球原來是環繞太陽運轉的。在他臨死前,他的一個朋友將他的結果發表,但這和當時教會所相信的有抵觸。於是,教會掌握了真理的解釋權,發表者被處死。

幾十年前,充滿改革熱誠的共產主義者得了天下,由於真誠地希望為真理,為社會造福,進行了急風暴雨的土地改革,殺了無數自私的地主,建立了一個只容得下無私、無產的人的國度。但不幸得很,到今天,他們驚覺,原來還是Adam Smith所主張的那一套才是好東西,Adam Smith所鼓吹的,正是他們當初所要打擊的:「如果社會上每人都為著自己私利而工作,這個社會的得益會最大。」

要社進步,多元化是重要的,多元化的社會建基於對不同觀點、做法者的尊重,包容。如果抱著「我所相信的就是真理,稍有不同的就是魔鬼」,要全力打擊,這是社會之福嗎?

eviepa

[ 本文章最後由 eviepa 於 07-11-22 06: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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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4
130#
發表於 07-11-22 09:4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155 eviepa 的文章

"我所不明白的是,你在那裡看到是這家長不小心漏料而非主動call記者報料。這點是相關的,因為如果只是和朋友閒談,在不知情之下記者寫了出來,這還好;反之,就更加證明她有心將事情攪大。"
- 對,大家都無法証實這點,何必作出推測及批判.這樣對那家長是不公平的.我只看到原文是她最後選擇了X忍.至於她是否假忍,這始終是一個謎.我亦知道她最後選擇將兒子留在原校,過埋痛苦的兩年,是否明智,巳不是今次的討論范圍.

"她覺得老師做法有問題,很正常,但為何不用較溫和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呢?她和兒子到學校取回公道,大概是怒氣沖沖,要不然的話,校方那會如臨大敵呢?言教不如身教,她在教導兒子黑白要分明的當兒,同時亦傳達一個訊息:「我覺得我有道理,我就大曬,而不需考慮其他問題」,在這樣的一個價值培養下,這小朋友容易被培養成為一個難以相處的人。"
- 我覺得你開始過了火位,當時情況是如你所說嗎?你在場嗎?你如何看出那家長擺出副”大曬”的面孔?可能當時她很有禮貌呢?

"在這情況中,我覺得上上之策,是在家中向兒子教導,這已經足夠培養孩子的善惡觀念。回校去討公道是下策,如果主動向傳媒披露,更是下下之策。"
- 我只能認同家長應向兒子分析整件事,而且首先要肯定他的正義心,給予支持,再教導他處世技巧.我不認為家長回校了解是下策.

"你有你版本的道理,人家可能有人家的版本,更可能有不得矣的苦衷。你們有沒有認識一些下下覺得自己代表真理,別人是魔鬼,要窮追猛打的人呢?你們的觀感又會是如何?"
- 可能這家長回校的目的之一,是要找出校方的看法和做法,再看看如何善後呢?你如何看出她大概是怒氣沖沖,窮追猛打呢?反之,我只看出校方的處理手法極有問題.

"要社進步,多元化是重要的,多元化的社會建基於對不同觀點、做法者的尊重,包容。如果抱著「我所相信的就是真理,稍有不同的就是魔鬼」,要全力打擊,這是社會之福嗎?"
-極之認同你的這些觀點.
但就是次事件來說,我今次真的不能認同校方的做法.和一些網友的意見.反之,我比較同情那小孩的一方.這是我的觀點.這些不會和你所說的大道理相違背.

校方只包容錯的一方,這種生活態度,我可以肯定這不會是社會之福.

再見.


1972
131#
發表於 07-11-22 09:4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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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
132#
發表於 07-11-22 10:0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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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4


798
133#
發表於 07-11-22 23:05 |只看該作者
己所不欲, 忽施於人!

那十歲小孩看到其他小朋友伸手從自動販賣機擅取糖果, 富有正義感的他, 立刻通知工作人員處理, 估唔到有人不但冇讚, 仲要在此話佢引起事端, 引起事端唔係個犯規的小朋友咩? 那十歲小孩出發點明明係好, 點解要比人鬧?

wunma 不停指出 那富正義感 的小孩 做法不對, 現在他竟然厚顏的說自己才是富正義感, 更expect會有人讚他, 真係有無攪錯 !  讓我也來學學 : 看到這位人兄做錯左,  一向富有正義感的我, 立刻在此指正, 唔知會唔會有人讚我呢 ?


原文章由 wunma 於 07-11-22 09:48 硐表
看到小朋友做錯左, 為佢好, 一向富有正義感的我, 立刻在此指正, 估唔到不但冇人讚, 仲話我刻薄惡毒, 又話我引起事端, 引起事端唔係個小朋友咩? 我出發點明明係好, 點解要比人鬧?
...


*******************************************
好一個待己以寬,律人以嚴例子!

wunma 認為孩子的做法引起學校及老師的反感, 所以做法不對. 他說現在自己的情況就如孩子的翻版, 用wunma 的邏輯, 他的做法引起其他網友的反感, 是否由此可推斷
他的做法不對?

原文章由 wunma 於 07-11-22 10:05 硐表
....
你說得十分對, 我的表達能力低於我的思考能力, 用詞也不精, 看, 你又誤會我了.

想想看, 我的例子是否孩子的翻版? 孩子的做法為何引起學校及老師的反感?
...

[ 本文章最後由 木土土 於 07-11-22 23: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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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
134#
發表於 07-11-23 13:00 |只看該作者
十多歲之小朋友,懂不懂分寸,懂不懂將事情辦得最好,的确需要一個長遠之過程。以此小朋友為例,他舉報了同學,的确有正義感,但是,那人是他的同學,他對同學有情嗎?如果將來其父母犯法,他也大義滅親嗎?無情而有義?機械人乎?

正如其主任所說,現場只有教師與學生ニ人。就算教師不滿,也合情合理,未必和甚麽校譽有關。出門做事,最怕遇到意想之外,何況帶小學生出門,壓力的确不輕,學生遇事不先通知教師而自行解決,的确抵罵。

如果是我,我會聽完孩子訴說,以示關懷,然後問問被舉報之同學如何,件事到此為止。現在之父母,可能只生一個两個之關係,小小事情睇到天咁大,一件原本可讓孩子自已去領會,去解決,有助成長之事,也要攬上身,見校長主任去。校長、教師好得閒乎。

另者:文中提到飯焦話教師蠢,其實不确,此話出自雄雞,雄雞話飯焦話教師蠢,但當時在場之人無第三者聽到,利益歸於被告。

Rank: 3Rank: 3


495
135#
發表於 07-11-23 13:20 |只看該作者
How about this one? Is that young girl wrong?From Apple Daily沙 地 女 子 遭 輪 姦   被 判 200 下 笞 刑


沙 地 阿 拉 伯 ( Saudi Arabia ) 一 名 少 婦 去 年 慘 遭 7 名 男 子 輪 姦 , 但 法 庭 反 而 判 她 200 下 笞 刑 及 入 獄 半 年 , 她 的 律 師 更 遭 除 牌 , 引 起 國 際 社 會 和 人 權 組 織 怒 吼 。 少 婦 遇 害 過 程 日 前 首 度 曝 光 , 美 國 「 人 權 觀 察 」 組 織 ( Human Rights Watch ) 呼 籲 沙 地 國 王 阿 卜 杜 拉 ( King Abdullah ) 特 赦 她 。


因 與 沒 親 屬 關 係 男 子 外 出少 婦 住 在 東 部 蓋 提 夫 ( Qatif ) 地 區 , 現 年 19 歲 , 當 地 報 章 稱 她 為 「 蓋 提 夫 女 郎 」 。 她 向 「 人 權 觀 察 」 組 織 說 , 16 歲 時 她 透 過 電 話 結 識 了 一 名 同 齡 少 年 , 兩 人 從 未 見 面 , 但 成 為 電 話 情 人 , 少 年 後 來 向 她 索 取 相 片 , 並 以 公 開 關 係 作 威 脅 , 她 只 好 就 範 。
女 郎 婚 後 於 去 年 3 月 向 男 子 討 回 照 片 , 對 方 要 求 面 談 , 她 與 男 子 首 度 見 面 , 駕 車 外 出 , 但 歸 途 中 遭 另 一 架 車 截 停 , 被 人 用 刀 挾 持 到 一 處 僻 靜 的 棕 櫚 樹 林 , 遭 7 名 男 子 多 番 輪 姦 。
事 後 歹 徒 更 四 出 吹 噓 他 們 幹 的 好 事 , 少 婦 的 丈 夫 終 於 知 悉 事 件 並 報 警 , 7 名 男 子 被 判 入 獄 兩 年 至 九 年 。 但 法 庭 亦 指 少 婦 與 沒 親 屬 關 係 的 男 子 單 獨 外 出 , 違 反 回 戒 律 , 判 她 90 下 笞 刑 。 她 不 服 上 訴 , 並 接 受 傳 媒 訪 問 , 法 庭 於 是 加 刑 至 200 下 笞 刑 和 入 獄 半 年 。 她 丈 夫 說 : 「 由 一 開 始 , 法 庭 就 認 定 我 太 太 有 罪 。 」 少 婦 遇 襲 後 大 受 打 擊 , 患 上 貧 血 和 哮 喘 , 還 有 嚴 重 抑 鬱 。
少 婦 的 律 師 阿 萊 哈 姆 ( Abdulrahman Al-Lahem ) 是 著 名 的 人 權 律 師 , 他 後 來 亦 遭 除 牌 。 案 件 引 發 人 權 組 織 怒 吼 , 多 國 表 示 關 注 。 美 國 民 主 黨 總 統 提 名 候 選 人 希 拉 莉 ( Hillary Clinton ) 敦 促 華 府 抗 議 , 新 西 蘭 總 理 克 拉 克 ( Helen Clark ) 亦 呼 籲 沙 地 政 府 同 情 少 婦 。 現 時 沙 地 的 最 高 司 法 委 員 會 正 覆 審 判 決 。
「 人 權 觀 察 」 組 織 呼 籲 沙 地 國 王 阿 卜 杜 拉 特 赦 少 婦 及 取 消 她 所 有 罪 名 。 阿 萊 哈 姆 則 相 信 可 以 透 過 此 案 , 改 變 沙 地 「 走 向 更 現 代 的 司 法 制 度 」 。
美 國 廣 播 公 司 / 美 國 有 線 新 聞 網


803
136#
發表於 07-11-23 14:3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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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137#
發表於 07-11-23 14:42 |只看該作者
十分有問題的言論。

在法治社會中,公義一定大於一切,不用說親情。Judy 可能少看「包青天」了。但也應知道香港有「亷記」的意義吧!

舉報同學就無情嗎?我卻覺得偷糖果的小朋友要感激他了,因為何能因為這舉報,他早早地受到警惕,免得「少時偷針,大時偷金」。


原文章由 judy 於 07-11-23 13:00 硐表
十多歲之小朋友,懂不懂分寸,懂不懂將事情辦得最好,的确需要一個長遠之過程。以此小朋友為例,他舉報了同學,的确有正義感,但是,那人是他的同學,他對同學有情嗎?如果將來其父母犯法,他也大義滅親嗎?無情而有義?機械人乎?

正如其主 ...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241
138#
發表於 07-11-23 14:5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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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長老


5044
139#
發表於 07-11-23 15:05 |只看該作者
嘩。。。乜撐到離題萬丈遠?!
你問我3 方面邊個對錯?
根本唔知兩個細路嘅性格,真係無得拗嘅。
我個仔正正係呢個年齡,我成日接觸咁上下既仔,
當中好多滿有正義、有d怕事但八卦、有d鐘意引人注目、
有d只懂應和、有d事無大小都鐘意舉報…
同學A 可以係正義小子,亦可能平日都做慣金手指;
同學B 可以係貪心細路,亦可能攪鬼伸手入機引人呱呱叫。
不過睇完呢個個案,都要嚴重同我個仔講,
下次踢完波,唔好成班仔係度嘻嘻哈哈拍打部汽水機,
唔係比人拉佢偷汽水,我都幫唔到佢。


1972
140#
發表於 07-11-23 15:2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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