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TTY.WONG 發表於 14-10-25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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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能先接受2017選舉方案?為何要立即聽從一班違返法律的示威者威脅 大家冷靜,確實在時間上2017選舉好難有新方案,請睇以下分析:
會計系同學請幫手計計數
周光暉 - 生果日報
學聯及政府代表的會議終於舉行了,冇爆大鑊,雖沒有說再見,但散會時握手微笑亦屬好事。我看到事情可向前推的有兩大點,一是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務實地提到時間表及路線圖。
二是林鄭司長透露可向中央提交一份政改五部曲以外,就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公佈其決定後的香港民情反映。
這表明,雙方下一輪可以開始入題談路線圖及時間表的框架,空炮及口號可慳番啲,因廣大市民已聽厭看厭,想生活及交通回復正常。
現就時間表的可行性作些分析,希望在學習如何精打細算的會計系同學替我這位腦在退化的學長覆一覆、加一加、對一對是否正確。
1. 如要2017年用「真普選」一人一票選特首的話,不論候選人是由公民提名、或現有框架以外其他方法提名,其提名機制都要最遲被2015/16年度現屆立法會立法通過。
由現在至2015/16年度立法會復期的一年內,要從兩極談出一條可行路線,有社會各方的共識,再交人大常委考慮及通過,然後再由政府律政署的法案草擬者草擬有關法例,時間上是行不通的。
2. 因此,在上述時間上行不通的前提下,2017年選特首的辦法只有兩個選擇及決議取向:
2.1 用提名委員會來提名特首候選人,然後在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特首。走這條路線的話,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其各界別的選民基礎檢討及組成亦是一大堆問題,並需要立法會三分二票數通過。
基於泛民的立場強硬,我對這個選擇通過的機會並不樂觀。但如果要推行的話,有關的法案政府最遲亦要在2015/16年立法年度開始時提交立法會及在其2016年夏天未解散前立法通過。 2.2 如上述1.及2.1都走不通的話,那麼2017年7月1日上任的特首只有用原地踏步的方法,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來。這條路是沒有人想行的,可是事實擺在眼前,其發生的可能性甚高。 3. 如上述時間上的不可行性推算屬正確的話,我繼續的分析是:
3.1 林鄭司長及政府的「袋住先」呼籲便需要深入考慮,亦即是說上述2.1在1.不能實行的話,屬上算取向。然而,林鄭及政府亦無資格及條件為「袋住先」交結果,因為「袋住先」方案的贊成或否決權只在立法會,不在政府。所以港人應開始問立法會,亦要他們表態。 這方面,如立法會進行決定性的表決會令事情僵化及冇彎轉,因此我會建議就這個課題在立法會先推行一個無約束力但要投票表態的動議辯論,以公開地測試認受性及可行性。我認為遲早要面對的事,早表態好過遲表態。 3.2 姑勿論如何,學聯及各階層對「真普選」實行的構思、辦法及路線圖的討論,應全不受2017年的影響,馬不停蹄去把實行的方案及路線圖炮製出來,實行的時間表最早應是2022年的特首選舉。 3.3 如以上3.2的2022年時間表及路線圖屬時間上沒有選擇的最快時間表,並可以達到「真普選」的話,則2017年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的爭議基於上述2.1列出的不可行性而變成自然地沒有必要去再爭議。換句話說,寄望應在2022年。 以上就時間上不可行的分析及原因,請懂計數的同學覆實一下,如屬實的話,則全港一切活動可回復正常,大家的集中力可放在下一步應協商的時間表及路線圖的框架,繼續把2017的雙普選訴求變成2022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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