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kcheng 於 19-3-16 17:1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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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請之家長可於校務處或透過本校網頁索取或下載有關表格。申請人需在開學後兩星期內將已填妥的表格和相關資料一併交回校務處。在特殊情況下,於限期以後提交之申請也可獲受理。有關審批結果,校方將於十月或以前以書面通知各申請人。如有任何查詢,
(I) 學費減免評審標準 學校主要是根據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www.wfsfaa.gov.hk)已批核的資助幅度作為準則,即全額資助或半額資助。若家長未有向學生資助辦事處作出申請,校方將按學生資助辦事處的評估方法作出批核。若申請者未能乎合有關資格,校方則會按個別情況作出批核。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之家庭,其子女可享全數學費資助。在有需要時,學校可能會要求家長提供具體證明。
(II) 中一入學獎學金獲取資格 學生若能在小五及小六時取得全級首十名名次,而全級人數達一百人以上,可獲發中一入學獎學金。首五名可獲發相等於全年學費之獎學金,次五名可獲發相等於全年學費一半之獎學金。若全級人數是介乎五十一至一百人之間,那只有取得首五名名次之學生才可獲發中一入學獎學金。首兩名可獲發相等於全年學費之獎學金,次三名可獲發相等於全年學費一半之獎學金。若全級人數是五十人或以下,那只有取得首三名名次之學生才可獲發中一入學獎學金。首名可獲發相等於全年學費之獎學金,次兩名可獲發相等於全年學費一半之獎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