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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 房委會在1996年4月通過實施「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作為衡量公屋住戶繼續接受公屋資助的資格。凡在「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下正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住戶,若欲繼續於公屋居住,便須在下輪申報時(距離上次申報兩年)申報資產。
現時的公屋住戶資產淨值限額約為2007/2008年度輪候公屋登記冊入息限額的84倍。房委會將每年檢討此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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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7年4月1日生效的指定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如下:
| 家庭人數
| 入息限額(每月) | 資產淨值限額 |
| (2007/2008年度輪候冊入息限額3倍) | (2007/2008年度輪候冊入息限額84倍) | 一人
| 20,400元 | 580,000元* | 二人
| 32,400元 | 910,000元* | 三人
| 36,300元 | 1,020,000元* | 四人
| 43,800元 | 1,230,000元 | 五人
| 50,700元 | 1,420,000元 | 六人
| 59,400元 | 1,670,000元 | 七人
| 64,200元 | 1,800,000元 | 八人
| 68,700元 | 1,930,000元 | 九人
| 73,200元 | 2,050,000元 | 十人或以上
| 78,300元 | 2,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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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Jerry豬媽咪 於 08-3-18 17:26 發表 
唔係lor, 我亞媽每2年都要入息x查喎, 佢地都無1MILLION現金OR資產, only每月人工過左個limit咋, 而家要交倍半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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