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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多些現行制度不合時宜的理據。而以下規則中哪個不合時宜呢?
1, 必收生制
2, 兄姊在相同校舍的分
3, 畢業生(父母或兄姊)分
4, 宗教分\同一團體分
5, 首名子女分
6, 按住址抽籤
老實說各規則都有其實用意義, 唯一沒有的是畢業生分。
個人認為如要檢討首先應檢討畢業生分。不過我是用畢業生分為女兒報自行選校的, 反而用不到宗教分。
因為宗教分其實不輕易取得的, 基督教不同宗派可能不被承認, 天主教和基督教又互不承認。個人認為除非是舊生選入相同宗教為讓子女入讀母校, 否則只有20分要選熱門學校機會也是不大。
老實說大多好學校都是天主教學校, 相信你針對的是一些偽裝返教會領洗的父母。但只要你向教堂查詢一下如何才可領洗, 相信你的負面感覺會減少許多。我中三時想領洗, 是要返一年信仰班才可以的。嬰兒領洗更不可能要嬰兒返信仰班, 所以是要父母是教徒才可, 而且嬰兒領洗有歲數限制。如父母可以為子女花這麼多年時間去認識一個信仰, 其實也是值得敬重的。
人信神, 其實是因為需要, 有些可能是個人心靈需要, 有些是子女學業, 有些是別人見證。但重點在尋信的過程你真的能偶見神, 願意讓他改變自己。
此外我要重覆宗教只有5分, 並不能保證人一定能入讀心儀學校, “偽信徒”其實有付出的, 而結果是不確定的, 所以何必為這5分感到不公平呢。事事這樣想, 苦了的只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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