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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樓主: 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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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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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5-4 18:31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Judy

Sorry可能是我的表達力不濟令你誤會了,我想說的是陶傑先生可能不知道現實的環境便下妄言,不是指陳主教。教育是教會一大支柱,主教沒可能不知收生、轉校及撥款等事。

政經不理想,大家都嚷著要政改。教育做得不好,產品質素十餘年來每況愈下,怎不令人心痛。教改勢在必行否則我們的下一代如何和國內外精英競爭,可教改推行時卻你說我沒問題,他也說我沒問題,行之有效,那麽問題在那裏?全在政府?

我其實不知主教立場是對是錯,不過我認為不應動輒以學校、學生為籌碼。況且要賭便一起來,不應巧言放棄「部分」學校。那部分是甚麼部分?Band3學校?不聽話的學校? 教會將來如何面對被遺棄的一羣師生。所以我信這些都是意氣之争言論而已,作為閉門吵架誰管得了,不過在公開場合,個人覺得以主教身分,還須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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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04-5-4 23:38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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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23#
發表於 04-5-5 02:07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當然可以,同樣需要插班筆試面試。不過官津校多人心儀的學校鮮有空位,始終免費嘛!況且資助以班計,不計人頭,無謂超收。直資比較flexible, 多收一個學生多一分資助, limited marginal increase in cost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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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
24#
發表於 04-5-5 09:06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EdT,

係我看錯,昨天我都想改,但無時間。

陶傑是甚麽人,會不會不知現實的環境,我們不必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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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
25#
發表於 04-5-5 09:24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 明 報 專 訊 】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主 教 陳 日 君 昨 就 《 2002 年 教 育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 ( 簡 稱 校 本 條 例 ) , 首 次 與 教 統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羅 范 椒 芬 公 開 辯 論 , 兩 人 激 辯 個 多 小 時 , 互 不 退 讓 。 陳 直 斥 教 局 奪 走 教 區 直 接 管 理 學 校 權 利 , 就 如 教 區 「 養 大 孩 子 後 , 你 ( 教 統 局 ) 把 他 拿 走 」 ﹔ 羅 太 反 駁 , 條 例 通 過 後 教 區 仍 能 委 任 校 董 會 主 席 或 校 監 , 仍 能 按 教 會 理 念 辦 學 , 她 個 人 保 證 立 例 後 家 長 不 能 阻 止 學 校 教 聖 經 。


個 多 小 時 台 上 拗 到 台 下


陳 日 君 昨 應 邀 出 席 香 港 民 主 促 進 會 午 餐 會 , 講 解 近 來 惹 起 爭 議 的 校 本 條 例 。 羅 范 椒 芬 則 聯 同 副 法 律 草 擬 專 員 毛 錫 強 , 主 動 購 票 參 加 聚 餐 , 與 主 教 「 直 接 對 話 」 。 兩 人 在 台 上 開 始 爭 辯 , 直 至 午 餐 會 結 束 後 , 仍 在 台 下 「 一 人 一 句 」 , 要 說 服 參 加 者 接 受 自 己 的 論 點 。


立 法 會 正 審 議 校 本 條 例 , 條 例 要 求 每 間 學 校 成 立 法 團 校 董 會 , 成 員 須 包 括 一 名 選 舉 產 生 的 家 長 、 教 師 代 表 。


陳 日 君 先 發 炮 , 指 條 例 草 案 建 議 校 董 會 向 教 統 局 註 冊 , 是 奪 走 學 校 , 就 如 教 區 「 養 大 孩 子 後 , 你 把 他 拿 走 」 。 他 指 即 使 辦 學 團 體 能 委 任 60 % 校 董 及 校 監 , 但 校 董 會 要 向 教 統 局 負 責 , 法 律 上 辦 學 團 體 與 校 董 會 已 失 去 聯 繫 。


就 民 主 黨 議 員 張 文 光 提 出 建 議 , 讓 條 例 通 過 後 由 學 校 自 由 選 擇 是 否 跟 從 , 陳 日 君 明 言 , 100 多 間 教 區 學 校 也 不 會 嘗 試 跟 從 法 例 要 求 , 「 因 為 做 了 便 不 能 回 頭 」 , 他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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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5-5 10:26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羅 太 比 喻 ﹕ 「 就 像 商 界 的 董 事 會 一 樣 , 根 據 法 律 規 定 , 一 間 公 司 的 董 事 會 成 員 必 須 包 括 非 執 行 董 事 , 以 便 對 公 司 獨 立 監 察 。 」


Flase analogy!

Which Ordiance?  I just know that only pulbic companies are required independent director. This from Listing Rules (not law) of Stock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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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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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5-5 11:56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太陽報社論 《愛好民主實怕民主 代表教師出賣教師》(節錄有關張文光段)

容許民主聲音存在於校董會的校本管理條例,原本不政治化,但在陳主教高調反對之後,很吊詭地真的政治化起來;而政治化的結果是,條例催生者之一的民主黨籍立法會議員張文光開始言詞閃爍,態度竟然逐漸向陳日君傾斜,草案未必可在今年三讀通過。

民主黨要求民主,代表教師利益的教協會長張文光要求教師加入校董會,條例草案於焉誕生,其所提出的多項修訂亦大部分得到政府開綠燈通過,換言之,民主黨和張文光理應是條例的最大支持者。可是,當陳日君這位「政治盟友」跳出來反對之後,張文光態度模糊了,既不再明確支持,甚至提出以「五年選擇期」代替「五年過渡期」的乖舛主張。如果可以選擇,那麼立法來幹甚麼?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法的目的就是一視同仁,假如立法之後竟然有人可以選擇不依法而行,這就是假立法真特權!

猶幸,張文光只是口頭說說而已,並沒有在昨日的立法會上正式提出修訂動議,否則必貽笑大方,但其目的已彰彰明甚,就是要以「五年選擇期」來施行拖字訣,只要拖過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則過了海是神仙。張文光態度曖昧,傾向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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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04-5-5 13:06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說到吊詭,誰人會想到:讚成人大釋法的報紙會那麽支持民主(正如黑社會分子支持公義一樣)。

從整篇社論中,有那一段有証据說明主教反對民主的呢?

主教指出:[ 校董會要向教統局負責 , 法律上辦學團體與校董會已失去聯繫],是法律觀點,正直的人講究名正言順,的而且确,條例通過後,法律上辦學團體與校董會已失去聯繫。看看羅太:[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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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29#
發表於 04-5-5 15:20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I read Apple Daily for two years, before that, I read Ming Pao for more than twenty years.

I've no concept of the new Ordinance, but what I saw in the newspaper (apple) always refered to Bishop Chan complaint how harmful of the new Act, by using simile; metaphor, irony and hyperbole speech.

Could anyone tell how harmful is the Ordinance? more solid. How it harm the church over their view in education? apart from teaching Bibles.

I'm not on the govn't side, just don't understand the Ord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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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30#
發表於 04-5-5 15:23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台下的羅范椒芬一直搖頭 , 她發言回應說 ﹕ 「 我作為天主教徒 , 亦曾經向主教作個人保證 , 沒有家長能夠逼使教會學校不教《 聖 經 》 。 」


個人保證!?

Deja vu!

It seems Fanny Law like Regina Ip in Article 23!


2714
31#
發表於 04-5-6 21:54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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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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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5-7 05:27 |只看該作者

教統局應以身作則

教統局應以身作則
教統局應率先開放局內一切決策及諮詢架構,加入教師及家長代表,以提高民主度。
再者,官校能  免於校本條例,如何也說不通。

此外, 小一及中一學位分配辦法究竟又有沒有民主呢?   各位有沒有被諮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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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5-7 08:01 |只看該作者

Re: 教統局應以身作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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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5-7 09:16 |只看該作者

Re: 教統局應以身作則

羅太說:「 辦 教 育 好 似 食 白 粉 上 癮 一 樣 , 雖 然 是 辛 苦 , 但 當 教 到 精 靈 的 同 學 , 便 會 忘 卻 辛 勞 , 九 月 開 學 時 又 再 辛 苦 一 番 。 」 (教到蠢的又如何呢?)

他這番言論引來在場之教師校長不滿,認為其比喻失當。我却另有看法:用甚麽比喻,可見其是一個甚麽水平的人。

就以"爽"來說吧!

一個喜欢打機的學生會說:"好像打完了一鋪機,得滿分,爽!"

一個肉蟲會說:"像食完一餐冰火,爽!"

一個喜運動的人會說:"像打完波,流了一身汗,爽!"

羅太大概會說:"像食完白粉,充足電,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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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5-7 10:10 |只看該作者

Re: 教統局應以身作則

飯焦 離晒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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