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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ccmc 於 11-8-1 19:03 發表 
Samuel,
我看不到平機會有用「阿差」來形容弱勢社群。
《種族歧視條例》有針對口頭的種族騷擾,其用意正是防止別人用阿差等侮辱性字眼來形容某族群。
無理由平機會在性別歧視條例提到「女人」便是歧視女人。
無理由平機會在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提到「有家庭崗位」的人便是歧視有家庭崗位的人。
ok....先談一下平機會在性別歧視條例如何歧視女人.....
平機會的性別歧視條例
1.最滋擾市民的是登廣告請人僱主不可以寫明想請男or女的意願......
例a.)假如一間細公司僱主想請一位文員, 因為公司細,僱主希望該文員可以身兼會計,接聽電話, 秘書等, 此情況相信僱主傾向是請女文員.....
例b.)假如一間細公司僱主想請一位文員, 因為公司細,僱主希望該文員可以身兼搬運,執貨等, 此情況相信僱主傾向是請男文員.....
以上a,b兩例, 你可以"拗"男文員與女文員其實對調都可以, 消防員都可以有女性擔任啦......但問題是我完全不認同僱主想請男or想請女性有歧視男性or女性, 但平機會就反而妄顧現實, 用"除褲放屁"的法例強將僱主意願歪曲為性別歧視擾民, ......最後結果僱主不寫性別,但一樣會跟自己意願而請男性or女性, 見工果位就因不知道僱主意願連車費時間都浪費晒 ........
2.)升中男女生分2條隊甄別, 平機會就要因為"平等"2字強行要合併.......
試問分男女生又如何有性別歧視, 同年齡男女生早熟的程度有快慢唔使研究相信大家都有眼睇, 而家強行合併相信未來男女升大學的入讀率會嚴重傾斜, 到時不知道男生可否司法覆核告平機會"行政失當"歧視男生......
舉左2個甘長既例, 只希望你用另一角度重新思考一下, 不要像平機會一樣永遠只有良好意願就希望世界可以有平等.....
最後問一下你一條老問題及一條現實問題.....
世界有平等嗎?
立例可以令世界更平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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