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地區代號
2.6.1 U 指市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及將軍澳)。
2.6.2 E 指新界東區(包括上水、粉嶺、大埔、沙田及西貢)。
2.6.3 W 指新界西區(包括元朗、天水圍、屯門、荃灣、青衣、葵涌及東涌)。
2.6.4 N 指不設分區,即該些項目有機會被安排於U、E或W區進行比賽。
2.6.5 如有分區之項目,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於U、E或W區比賽。
2.7 本會將根據場地供應而安排任何比賽項目於任何地區之任何場地進行。
2.8 只有四個或以下參賽者之項目,本會保留將幾區比賽合併的權利;如未能合併,該項目有可能被取消,而報名費將退回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