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riever 發表於 17-11-15 13:19 
直資點解節省教育開支? 最初期的直資計劃由1991年9月起在中學推行,成功加入的學校可以收取學費並同時獲得政府對每名學生的資助,限制是學費不能多於資助額的三分之二,否則不會獲得資助。當時只有五所「愛國學校」、五所國際學校,以及恆生商學院提交申請。恆生商學院及另外一所國際學校並未獲教育署批准加入[2]。
由於初期計劃未能吸引資助學校參加,教育署多次修改直資計劃的條款。至1998年,《中學教學語言指引》硬性規定學生英語能力未能達標的學校,不能繼續以英語授課;直資計劃則作出特別優待,直資學校可以自由選擇教學語言而無須向當局證明語言能力,同時容許直資學校加入統一派位機制。不過,儘管政府推出各項優待措施,依然沒有受資助學校的青睞。 在2001年,政府再修訂直資計劃的條款,容許直資學校大幅增加學費,學費限制更改為不能多於資助額的二又三分之一倍。 計劃同時擴展至香港小學[1],買位計劃亦於2001年年底取消。新修訂計劃出台後的第一個新學年,隨即有三所資助中學及兩所資助小學轉為直資[2]。此後,加入直資計劃的學校數量不斷增加。政府後來提出的「一條龍」辦學模式,規定「結龍」的中小學必須使用相同資助模式[註 1],亦令部份學校轉為直資。在2006年,香港共有64所直資學校,提供的中小學學額佔全港總數大約6%[3]。2012年9月增至73所[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