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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辦學團體 未歸還空置校舍
審計署促教局改善機制
2015/11/19
(晴報)
其中一個辦學團體將有關空置校舍改建為教堂,據悉為現時南區的聖伯多祿堂。
空置校舍問題備受關注,《審計報告》指,據教育局空置校舍數據庫,共有234間空置校舍,當中4成半即105間未使用,其中71間位處新界、被教育局認為不適合作教育用途,已交回地政總署但未分配用途,總面積等同一個維園。
報告指,有71間辦學團體未歸還的空置校舍,當中有9間位於政府土地,學校已停辦6.6至18.6年,62間則位於私人土地。審計報告未有列明辦學團體,其中一個辦學團體將有關空置校舍改建為教堂,據悉為現時南區的聖伯多祿堂。
未分配用途 總面積等同維園
至於在數據庫的整體234間空置校舍中,有4成半即105間校舍並未使用,當中教育局及地政總署分別持有29間及71間,該等學校大多位於元朗、北區及大埔等新界區,平均面積3,204平方米;最高空置達35.6年。以有關面積計算,等同1個維園(19公頃);若以整個項目單位數字計,規模僅次於將軍澳康城站的日出康城項目逾萬伙。
審計署建議,教育局應改善空置校舍的處理機制,並每半年就校舍用途提出建議,亦建議地政總署應以更方便的方式,供市民可短期租用地皮。在重置位於私人土地的學校方面,教育局應與辦學團體簽訂的服務合約中,加入歸還土地條款,訂明辦學團體應自願歸還現有學校用地及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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