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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elbar 於 15-7-20 12:11 編輯  
 
 
 
文化人、知識分子、文豪……文字工作者的頭上總像有光環,但其實在香港,靠文字維生的一群,薪金可能還不及最低工資。他們可能要靠另一份職業維生,才能繼續他們的寫作之路。在「識字」的風光背後,他們到底有甚麼辛酸?今日香港,「識字」真的能保障現實的生活嗎? 
  
香港人少看書,出版界與中台相比也不算興盛,能銷量過萬本的書已經是「驚世之作」,但更多的是一、兩千本銷量的作品。新一代的作家,要靠寫作維生近乎不可能。現時出版界,一般提供給作者的版稅都不超過百分之十,資歷淺的甚至更低。也就是說,每賣出一本書,作者得到的不過是數元的收入,而一本書,由寫作到出版,動輒要花上三個月至半年的時間,得到的卻不過是幾千元的回報。到底是香港作家真的無法吸引讀者、是香港人不愛看書、還是業界對作者的報酬太過刻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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