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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港大副校長懸空 陳文敏:理由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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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副校長懸空 陳文敏:理由荒謬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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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2 09:05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打印
港大副校長懸空 陳文敏:理由荒謬
2015-07-02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日前決定暫緩委任負責學術人事及資源的副校長一職,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重申,委任依照程序進行,無損港大聲譽。不過,被指為副校長唯一候選人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以及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均認為有關解釋難以令人信服。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表示,校委會認為副校長將成為首席副校長的直屬副手,因此候任首席副校長亦應參與有關的人選討論。他指首席副校長的遴選程序預計八月完成,相信屆時才會再討論懸空的副校長人選。他指任何高層的任命都是由校委會決定,所有人都應尊重校委會的集體決定,並認為委任依照程序進行,沒有損害港大聲譽。
        
         港大發言人昨日回應指,已委任副校長(研究)譚廣亨教授,為署理首席副校長,接替剛離職的錢大康,明日起生效。
        
         一直盛傳是副校長唯一候選人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昨在同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對校委會拖延副校長人選委任的決定感到失望,認為會影響港大的聲譽。
        
         他又批評校委會決定在港大首席副校長上任後,才考慮有關副校長的任命,是「三歲小朋友都覺得的荒謬理由」;又指港大已於全球公開招聘副校長一年,卻連番拖延委任,屬行政失當。至於報告指他處理捐款時不符合預期表現,他認為有關的指控有「莫須有」的感覺。
        
         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在另一電台節目亦認為校委會的解釋牽強,質疑副校長應向校長還是首席副校長負責。他又認為校委會的組成上,由校外人士干預大學任命,當中政治因素的考慮蓋過學術自由。
        
         對於港大審核報告指戴耀廷收受捐款表現不符預期,又指他看似不情願披露捐款來源等指控。戴耀廷解釋二○一三年引進捐款時,大學並沒有明文的捐款指引依據。他又指捐款者朱耀明牧師初時並不希望披露其身分,經六個星期考慮後才回覆答允,因此認為不存在延遲告知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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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開學勳章 王國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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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表於 15-7-6 12:05 |只看該作者
版主按: 討論內容已跟標題不符, 現將此帖關上,謝謝!
主愛我
生活世上幸福多,樣樣豐富主愛我;
天父造人像首歌,開心音符天天播。
星為我伴奏,風跟我握手;
天地海合奏,都表明主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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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54#
發表於 15-7-5 15:08 |只看該作者
eviepa 發表於 15-7-5 15:01
我要講的理據已經講過了,同意就同意,不同意就不同意。不再回你了。

我當然要回應你, 不一定是要有語言暴力, 才叫網上欺凌的, 聰明的發起人會怎樣做? 然後達到目的?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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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15-7-5 15:01 |只看該作者
20120808 發表於 15-7-5 14:53
你的未必是語言暴力,但肯定是扇動...為何要追打前世...前身?
我要講的理據已經講過了,同意就同意,不同意就不同意。不再回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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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4
52#
發表於 15-7-5 14:5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5-7-5 14:58 編輯
Artie 發表於 15-7-5 14:01
過去幾年,都有幾多 account 被禁言,現在隨口 up 都講到幾個名。
有部分,說話一樣不客氣,我又唔信全部 ...

絕大部分被封戶的,當然都不是聰明仔爸。



版主要核實一個新網民就是被封殺的網民需要一段時間去觀察。不過,記憶中,一遇到有質疑自己論點的網友,就用上述不禮貌言辭去開始辯論,而沒有經過先禮後兵的過程,除聰明仔外,記憶中沒有第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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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51#
發表於 15-7-5 14:53 |只看該作者
eviepa 發表於 15-7-5 13:50
EK老早就聲明仔爸列為封殺對像,一再當眾明言,只要核實任何一個網名是聰明仔爸,就會不論有沒有違規,馬 ...

你的未必是語言暴力,但肯定是扇動...為何要追打前世...前身?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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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50#
發表於 15-7-5 14:4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20120808 於 15-7-5 14:48 編輯

回覆 eviepa 的帖子

幾年前,我曾經與你對壘,但在言論沒有犯版規下被封戶,當時只是觀點不同....是從前的版主,我只欣賞沒有立場的版主,所以我不喜歡曾玉成....在這裏我曾經在兩天內無故被封戶五次(5個不同網名),這些網名都沒有對其他網友不敬,也只是觀點的不同.....現在的版主沒有太大的教育上的立場,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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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9
49#
發表於 15-7-5 14:38 |只看該作者

引用:+本帖最後由+eviepa+於+15-7-5+13:54+編輯+

原帖由 eviepa 於 15-07-05 發表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5-7-5 13:59 編輯
😁嘩嘩,佢犯左死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明知不受歡迎,仲要硬闖,有心挑戰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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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1
48#
發表於 15-7-5 14:01 |只看該作者
eviepa 發表於 15-7-5 13:50
EK老早就聲明仔爸列為封殺對像,一再當眾明言,只要檢實任何一個網名是聰明仔爸,就會不論有沒有違規,馬 ...


過去幾年,都有幾多 account 被禁言,現在隨口 up 都講到幾個名。
有部分,說話一樣不客氣,我又唔信全部人都冇再開新戶口。
其實未必個個冇禮貌的新戶口都是聰明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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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4
47#
發表於 15-7-5 13:5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5-7-5 13:59 編輯
20120808 發表於 15-7-5 13:05
咪 law, 等我又玩網上欺凌..........大家一齊趕走 Exxxpa, 因佢玩網上欺凌.....


EK老早就聲明仔爸列為封殺對像,一再當眾明言,只要實任何一個網名是聰明仔爸,就會不論有沒有違規,馬上封戶。這政策與我無關。



假若你覺得EK管理層不應不由分說便封聰明仔爸戶,我雖然不同意你的想法,但我鼓勵你到「使用意見」或在此和版主商榷。





EK亦歡迎舉報聰明仔爸。通常舉報是不具名的,聰明仔爸敵人多多,所以有多少網友舉報我不得而知。而我曾在《使用意見》中見過有網友具名向版主舉報,要求封戶。


其實相當弔詭。


我的態度很清楚,一,不會向EK版主舉報;二,當聰明仔爸沒有過分言論不會揭穿,甚至嘉許。


如果他有過分言論,我去揭穿他,你認為是網上暴力,但這暴力你頂多說我是「以暴制暴」。但同時間,你見到我的「暴力」,你又號召網上欺凌,你做的又是不是「以暴制暴」?又會不會有網友學你一樣,為了「以暴制暴」,號召欺凌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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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46#
發表於 15-7-5 13:05 |只看該作者
samchan2179 發表於 15-7-5 12:54
我認為最好係對事不對人!
咪 law, 等我又玩網上欺凌..........大家一齊趕走 Exxxpa, 因佢玩網上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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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45#
發表於 15-7-5 12:5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eviepa 的帖子

根本沒太多的人會反對任何網名的出現或發言, 唯獨是你不許那個獨特的網民, 不能被新的網名取締..
你要唱一首鄭秀文的.........唯獨是你不可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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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44#
發表於 15-7-5 12:5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20120808 於 15-7-5 13:00 編輯

rep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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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9
43#
發表於 15-7-5 12:54 |只看該作者

引用:針對前世及或針n代前世的言論及行為,而要

原帖由 20120808 於 15-07-05 發表
針對前世及或針n代前世的言論及行為,而要求别人反對他(她)或要求版主封戶,我認為這是網上欺凌多於除暴安 ...
我認為最好係對事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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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4
42#
發表於 15-7-5 12:2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iepa 於 15-7-5 12:26 編輯
friendlyguy 發表於 15-7-5 11:03
Eviepa,

我同佢接觸時佢係用DaydreXX, LeehomaXXX, 大约十年前了, 你可能未聽過,仲係我睇唔過眼主動「挑 ...

Friendlyguy,


既然你認識他已有十年,你大概知道聰明仔時常對人不對事,他對不喜歡的人的言論,無論多麼的有見地,他都會嗤之以鼻。比如說,在EK多年,享有相當高聲望的judy, laorenjia,在他眼中,都是一錢不值,最近突然又覺得Dr ANChan的意見極之無料。小弟在他公高調表示改過遷善至到故態復萌期間,他認為我所講的,很多金石良言。到他故態復萌,我和他劃清界線後,我的言論就變為只有垃圾,沒有好東西了。


不過,聰明仔爸將我言論的水平,似乎等同於judy,laorenjia, Dr ANChan,對我來說,有點兒抬舉的味道。


不過,一個長大成人,已經不是小學雞的正常網民如我,不會有這樣的行為。他用鬥爭mode時,我很討厭。但當他運行著正常mode時,寫的東西其實很有趣,我相當喜歡看。當他一直正常時,我樂得欣賞他的留言,而且將他當作是新網民適當地給予鼓勵拍掌。這方法已經進行。至於我會不會再揭穿他的真身,要看他會不會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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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41#
發表於 15-7-5 12:09 |只看該作者
針對前世及或針n代前世的言論及行為,而要求别人反對他(她)或要求版主封戶,我認為這是網上欺凌多於除暴安良,封戶言論要跟當下的網名,不是n代前世的網名。

點評

dlam141231  認同閣下看法  發表於 15-7-5 14:33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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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4
40#
發表於 15-7-5 12:0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港大副校長懸空 陳文敏:理由荒謬

上嚟EK目的是收吓料,分享吓,吹吓水,打後時間!理應開開心心,現實生活還未夠煩咩!


咁鬼多江湖恩怨情仇,重十多年糾纒,為乜呢?



點評

MASAYA  根本佢地就享受冤家關係  發表於 15-7-6 00:13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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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39#
發表於 15-7-5 11:0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friendlyguy 於 15-7-5 11:05 編輯

永遠的零

I know you here. Please don’t let me down if you come back.

Friendlyguy

Rank: 5Rank: 5


3200
38#
發表於 15-7-5 11:0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friendlyguy 於 15-7-5 11:07 編輯

Eviepa,

我同佢接觸時佢係用DaydreXX, LeehomaXXX, 大约十年前了, 你可能未聽過,仲係我睇唔過眼主動「挑釁」佢先。我果時唔係friendlyguy。不過我用friendlyguy呢個名都是因為佢。

當佢回歸,如果佢冇挑釁行為,希望你唔會明示或暗示他已回來!

Friendlyguy

Rank: 6Rank: 6


5451
37#
發表於 15-7-5 09:45 |只看該作者
eviepa 發表於 15-7-5 00:44
Friendlyguy,
  聰明仔爸前後起碼用過幾十個網名,相信你未見過他真正過份的言論。
如你所講,國有國法, ...

原來如此, 咁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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