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Classroom 的帖子
直接資助計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直接資助計劃(Direct Subsidy Scheme),簡稱直資,是一個在1991年開始推行的香港教育資助計劃,也是香港政府的公共政策之一。計劃目標是以促進優質的私立學校發展,為鼓勵學生提供教育水平的非官立中學及資助學校以外的更多選擇。教學以開放式為主,以提高私立學校的教育素質,直資學校有相對高的自主權,可自訂課程、收費及入學要求,接近私立學校。但可得到政府只能幫助直資學校按合資格學生人數提供的資助[1]。受此計劃資助的學校稱為直資學校。
歷史
1970年代,香港政府推行的九年強迫教育要大量學位,當時的官立及資助學額不足以應付突然而來的龐大需求,政府決定向私立學校「買位」,暫時解決問題。由於買位政策只是一時權宜之計,政府在這段期間亦以各種方式(例如新建學校)不斷擴充公立學位,同時減少從私校買位。在整體學校數量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加上買位數量不斷減少,令私校營運更困難,引起私校的不滿[2]。另一方面,一直未能加入統一派位機制及資助計劃的「愛國學校」的聲音亦日漸強烈[2],最後教育統籌委員會於1988年因應各種需求,在《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三號報告書》發表了直接資助計劃的建議,主要針對以上問題,以及利用私校提升香港的教育質素。
最初期的直資計劃由1991年9月起在中學推行,成功加入的學校可以收取學費並同時獲得政府對每名學生的資助,限制是學費不能多於資助額的三分之二,否則不會獲得資助。當時只有五所「愛國學校」、五所國際學校,以及恆生商學院提交申請。恆生商學院及另外一所國際學校並未獲教育署批准加入[2]。由於初期計劃未能吸引資助學校參加,教育署多次修改直資計劃的條款。至1998年,《中學教學語言指引》硬性規定學生英語能力未能達標的學校,不能繼續以英語授課;直資計劃則作出特別優待,直資學校可以自由選擇教學語言而無須向當局證明語言能力,同時容許直資學校加入統一派位機制。不過,儘管政府推出各項優待措施,依然沒有受資助學校的青睞。
在2001年,政府再修訂直資計劃的條款,容許直資學校大幅增加學費,學費限制更改為不能多於資助額的二又三分之一倍。計劃同時擴展至香港小學[1],買位計劃亦於2001年年底取消。新修訂計劃出台後的第一個新學年,隨即有三所資助中學及兩所資助小學轉為直資[2]。此後,加入直資計劃的學校數量不斷增加。政府後來提出的「一條龍」辦學模式,規定「結龍」的中小學必須使用相同資助模式[註 1],亦令部份學校轉為直資。在2006年,香港共有64所直資學校,提供的中小學學額佔全港總數大約6%[3]。2011年9月增至74所[1]。
2.
^
2.0
2.1
2.2
2.3
曾榮光. 新精英主義與新直接資助計劃:對侵蝕香港特區教育資本的批判.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 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