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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吳克儉有腰骨
查看: 6453|回覆: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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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克儉有腰骨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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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3-8-19 12:43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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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發表於 13-8-24 15:07 |只看該作者
特首追殺老師,冇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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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4
113#
發表於 13-8-22 22:44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shadeslayer+於+13-08-22+發

原帖由 carriebaby111 於 13-08-22 發表
但學校希望她能“向有關方面”道歉,可圈可點
公眾爆粗駡警察,純粹自我發洩,沒有實質對任何事有任何幫助。教師與否,此風不可長。道慊也合理。

警察有冇偏幫,和應不應該爆粗罵警察,是兩回事,不可混為一談。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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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發表於 13-8-22 20:20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carriebaby111+於+13-08-22+

原帖由 shadeslayer 於 13-08-22 發表
好似係口頭警告,聽落合理。林老師說學校無提警察有錯在先就是不合理要求。



  ...
但學校希望她能“向有關方面”道歉,可圈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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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發表於 13-8-22 19:33 |只看該作者

引用:昨天校方已對老師作出了處分(可能處分的輕

原帖由 carriebaby111 於 13-08-22 發表
昨天校方已對老師作出了處分(可能處分的輕重未必合所有人的期望),大家又點睇呢?



  ...
好似係口頭警告,聽落合理。林老師說學校無提警察有錯在先就是不合理要求。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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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發表於 13-8-22 13:28 |只看該作者

回覆:吳克儉有腰骨

昨天校方已對老師作出了處分(可能處分的輕重未必合所有人的期望),大家又點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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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發表於 13-8-22 13:02 |只看該作者
//事實可能如你所言,她失的更多。如果人人能預計得失結果,馬票都有得中,監獄都少好多人,學生都唔敢任意作弊,因少失大,也請你實際啲!不過我都比喻不倫,這些人是有意而為,有信老師是為正義衝動而為,但邊個前後放二段片上網,她是否中伏,作了有意預計不到的政治炮灰?//

其實林小姐此行動是有意或無意,對我來說都不是問題,客觀事實是 A 妨害B 的言論自由,我不對任何政黨及宗教存有任何偏袒.....在政治上是失是得要問林小姐自己...老師當眾說粗口是不當行為...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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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發表於 13-8-22 10:29 |只看該作者

回覆:吳克儉有腰骨

不好意思囝囝爸,不經不不覺下,又被你拉開了我的話題。其實之前我有表明過,不在粗口老師的粗口和對錯上再糾纏發表了,因為我已發表過很多次,再討論下去都是你有你堅持,我有我睇法,沒有意思,沒完沒了,不如就此暫停了,若果有人覺得先提出暫停討論的一方是“退縮或自知理虧或輸了”,我也沒有所謂,因不是事實。各人的觀點與角度大不同,有知音者便是了,對嗎?



點評

囝囝爸  明白! 並多謝你的諒解和意見。  發表於 13-8-2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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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發表於 13-8-22 10:08 |只看該作者
吳靄儀
法政隨筆 - 議會語言
明報 2009-03-30

立法會議員應否在立法會會議上講粗口?

問題的核心在於我們應建立一套怎樣的議會文化。

應否容忍講粗口,當然是要視乎場合禮儀,與表達意見自由扯不上關係。市井之徒慣常講粗口,我相信就是斯文人有時也會講粗口,但無論粗人或斯文人,有權有勢或無權無勢的人,也不可以在法庭上講粗口。進了法庭,就要把粗口留在門外。無論你覺得對方律師多麼不合理,對方證人多麼謊話連篇,你也不可以講粗口。法庭不是用這種表達方式的地方。同一套規則,約束所有在法庭裏的人。要表達強烈的不滿,也只可以用法庭容許的語言表達。

一位立法會議員或政府官員在立法會的前廳舉止粗鄙,污言穢語,這是他的個人問題,得不到他人尊重是他個人的損失;但走進會議廳出席會議,這種行為,就直接關係到議會應有的文化。同一套規則約束所有出席會議的人,從特首到市民大眾。任何一位議員可以講粗口,即是其他議員、官員、出席的市民,都可以講粗口,可以互相辱罵,可以辱罵主持會議的主席。我們要問一問,這是不是香港應有的議會文化?這樣的議會文化,會不會讓世界尊重?議員不守規矩,何以叫他人守議會的規矩?

一位議員或官員偶一不檢點而犯規,對議會或不會構成多大的損害,但故意、甚至策略上的破壞秩序,不受執行規則的主席約束,令會議無法有秩序進行,議會很快便無法運作;或者可以說,能否運作,要視乎有意破壞秩序的部分議員的旨意。我們要問一問,這種策略,對發展以民選議會為軸心的民主政制是利是弊?是功是過?

傳媒把講粗口的問題焦點放在「泛民進一步分裂」之上,並不令人意外,但這種態度正是將本末倒置:本,是民主運動應走的路線和目標,不是民主黨派應偏幫哪一方。連天的粗話,已將問題變成了整個社會關注的討論。我歡迎所有支持民主運動的市民參與這個討論,對我們應維護的和應摧毁的表達他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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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發表於 13-8-22 10:05 |只看該作者

回覆:吳克儉有腰骨

有腰骨?有智慧就真。兩條友一唱一和,把一個政治議題成功轉化為粗口之爭。香港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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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8
105#
發表於 13-8-22 08:42 |只看該作者
回復 shadeslayer 的帖子

//議會內有議員用議員身分說粗口,又該拿何種報告,受甚麼批評呢?
雙重標準得很利害。//

間中聽議員會內外爆粗,我心中都爆粗。議會應有人筆錄,也算報告吧。粗言或問候娘親四字真言,議員唔知有冇咁激,有否記錄,有否被驅逐離場? 受甚麼批評,傳媒和網上應找到不少。

單一標準真係較少有,雙重或幾重標準見得多。有不同人物、事件、場合、因由;報告也有了解內情、探索原因、追究承擔、事後結果等等不同。如一齊有報有告,冇報冇告,劃一而為,世界就簡單得多。議會外群眾打架捉番差館,世界非少見,會內尊貴議員群毆唔知捉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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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8
104#
發表於 13-8-22 08:3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carriebaby111 的帖子

//你的概念有點混亂, 教師不也就是普通市民嗎? 任何人放左工就是普通人? 一個普通市民說句粗口,就有這樣的厚待, 真是...

是否政治人, 都是市民, 難道政治人, 說了句粗口, 就應該得到這樣的後果? 真是前無古人, 後無來者.

結論, 這位小老師已成為政治爭抖的炮灰.//


混亂不是我的概念引起的,只是你過份清醒,但社會不是,是已見事實。教師無論返工放工,都可以係普通人、政治人、市民。厚待是你提出,所以無論她屬什麼身份,起碼現在是成了事實。是否前無古人,或後無來者,歷史已有不少或將有見證。此次事件不會是世界獨有,天下無雙。

小老師大作為已成政治炮灰!我再講一次,食得鹹魚抵得渴。


//點評
carriebaby111  難道你希望全世界都要反對她? 這是不切實際的.作為家長, 我沒有厚待她,沒有這本事, 而事實她所失的,比所得多//

我只是批評她作為教師,大庭公眾連串粗言穢語,咁就代表我希望全世界反對她? 咁支持她粗得有理的家長,又是否代表希望全世界支持她。你沒有這本事,我點解會有?  事實可能如你所言,她失的更多。如果人人能預計得失結果,馬票都有得中,監獄都少好多人,學生都唔敢任意作弊,因少失大,也請你實際啲!不過我都比喻不倫,這些人是有意而為,有信老師是為正義衝動而為,但邊個前後放二段片上網,她是否中伏,作了有意預計不到的政治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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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4
103#
發表於 13-8-21 20:31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復+samuel89+的帖子Sam,手機打嘢唔方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3-8-21 20:47 編輯
原帖由 囝囝爸 於 13-08-21 發表
回復 samuel89 的帖子

Sam,

議會內有議員用議員身分說粗口,又該拿何種報告,受甚麼批評呢?

雙重標準得很利害。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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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4
102#
發表於 13-8-21 20:27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carriebaby111+發表於+13-8-21+15:46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3-8-21 20:46 編輯
原帖由 samuel89 於 13-08-21 發表
睇來身為老師講粗口, 所犯既道德錯失, 引致既後果may be仲嚴重到犯刑事罪.......... ...

這事件裏,老師是休班後講粗口,縱然有錯,但所犯的道德錯誤不應被如此批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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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0
101#
發表於 13-8-21 18:13 |只看該作者
lokfail 發表於 13-8-21 18:07
我之前已講過,那視乎是甚麼專業呀!

唉......我真系唔明你甘都有得分........或者我將專業人士改成"知名人士", "高知識人士",你會否ok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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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發表於 13-8-21 18:0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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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發表於 13-8-21 18:08 |只看該作者
samuel89 發表於 13-8-21 17:57
明白....其實我真的都唔想再"拗"舊屎d野, 但網上討論吹下水, 大家應該對住個論點討論, 絕對唔應該將舊屎d ...

好啦,好啦, 難得今次的帖子咁敏感,都可以和平討論, 實是好事, 你們也看過之前很多敏感題目,最終也引發互相指責,人身攻擊,潑婦罵街,好地地都哎咬收場, 結論是大家的eq道行不夠和溝通有問題, . 當然對手也很重要啦, 你們算是理性和見識廣博的朋友了, 我在大家處學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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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21 18:0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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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發表於 13-8-21 18:0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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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3
96#
發表於 13-8-21 18:04 |只看該作者
lokfail 發表於 13-8-21 17:46
嚴格上林老師不算政治人物,不應如此被「厚待」,被這樣的批鬥。
dont want to start another heated debate on what 政治人物 means but according to the link in post 51, there seems more about this ms lams background.

點評

carriebaby111  是的, 覺得有點中伏,哈哈  發表於 13-8-21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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