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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riebaby111 發表於 13-8-7 11:38
你當然可以不答,道理只會越辦越明,這證明你的論點不堪一擊,上得論壇跟別人討論,就是要將自己的理念厘定 ... ***得論壇跟別人討論,就是要將自己的理念厘定清楚,跟我討論這麼久,如果自己的理念都含糊其詞,連自己都說服不了,這叫盲從自己的論點,為支持而支持。
***
呢個都係你自己覺得遮. 定唔知原來你一直都幻想同我討論. 但我就唔會詞窮到好似你咁, 笑我的無知, 同埋因為咁而話你有被害妄想症或其他病來話你. 因為我唔係想同你鬧交. 就算我真是無知, 應該另你覺得可笑? 你咁樣都好唔尊重人.
正如你話你都會係FACEBOOK話自己個仔係百痴仔, 你問我這樣是否也枉為人母? 我也覺得是因百痴也是有感覺的. 但我冇資格去替人教母, 如果要拿來比, 我冇資格批評你就等於冇資格批評林慧思? 所以我咪係度講, 而唔係你收到信, 就算你收到投訴, 點處理又或者告我我都控制唔到的.
我再清楚D告訴你, 既然大家意見不一, 你是有你的發表我不阻止. 我不是和你討論. 下次有辦論比賽你比FORM我填, 因為唔係你想討論我必需同你討論的.
唔該你分清楚我是講比你知而唔係想同你討論, 我很反對林慧思的做法. 亦會多個途徑投訴她不配為人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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