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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福建中學附屬學校 我對事件的疑問- 家長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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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事件的疑問- 家長角度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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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9-5-28 17:15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打印
房太話有家長聯名的信
我未見過, 又無簽, 點解有我份?
如果家長會事前係知情, 點解仲係電視話大家覺得好突然, 我真係唔係好理學校d事, 問番個女d同學既家長都話無簽過, 無聽聞過...好奇怪
**偽做文件係刑事**

有無家長都係電視見到先知件事呢?



[ 本帖最後由 jwebby 於 09-5-28 17: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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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15 01:45 |只看該作者

真係唔留心上堂!

原帖由 mrs.chow317 於 09-6-14 22:33 發表
唔怪得知高副校同呢個團體攬頭攬頸啦,但係我見房太太都同佢地好熟wor,唔通佢都.............????


仲要問?!OF COUR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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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09-6-14 22:33 |只看該作者

唔怪得知!

唔怪得知高副校同呢個團體攬頭攬頸啦,但係我見房太太都同佢地好熟wor,唔通佢都.............????
原帖由 wan-wan-ma 於 09-6-14 00:16 發表
哈哈!隱身咁耐,醜婦終於要見大家喇!

十三個團體的名單中有法住背景的「喜耀文化」!大家若想了解它是什麼,沒有好得過直接求問高副校吧!

BTW,高副校有沒有事先申報利益?

我一早已同各位家長提到我的觀察!

當時時機未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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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09-6-14 00:16 |只看該作者

法住學會終於現身啦!

哈哈!隱身咁耐,醜婦終於要見大家喇!

十三個團體的名單中有法住背景的「喜耀文化」!大家若想了解它是什麼,沒有好得過直接求問高副校吧!

BTW,高副校有沒有事先申報利益?

我一早已同各位家長提到我的觀察!

當時時機未成熟,「法住先頭部隊」死口唔認,還反咬我!現在大家可以回想我所講的一切,自然會更明白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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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09-6-10 20:38 |只看該作者
eviepa,
      你在這裏發言了七年了,除了當年的Jackiesau,你對臻美的感情及支持,我們這些老鬼最知道,「觀其行,聽其言」往往能知道一個人的心術,我們對你多謝還來不及。套用孩子們在校討論時的術語。
      「只要你有points,我橕你!」
                                                     豬妹媽咪

[ 本帖最後由 豬妹媽咪 於 09-6-10 21: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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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09-6-10 17:43 |只看該作者
大家也不要太介意了, 遲D呢個版面"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一定會改名, 到時也要大家留言比意見.
寄望明天會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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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09-6-10 17:40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rs.chow317 於 09-6-10 17:06 發表
我都覺得無論誰對誰錯,也不應人身攻擊,我也認同,他們所說的自相矛盾,他們也是主觀過強,試問他們有沒有想過學生會看這個討論區,如果他們有樣學樣咁又何必呢!

...


To: Wan-wan-ma, Mrschow317, GBH243

不如我們不要再懷緬過去, 大家展望將來吧.  大家也不要再鑽牛角尖吧, 反正臻美巳即將成為歷史, 一笑泯恩仇如何?

很少見wan-wan-ma發表你對新辦學團體的高見, 請問你對不同的辦學團體有甚麼睇法呢? 喜歡被那間接辦呢? 發表下你d高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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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5#
發表於 09-6-10 17:06 |只看該作者

絕對同意

我都覺得無論誰對誰錯,也不應人身攻擊,我也認同,他們所說的自相矛盾,他們也是主觀過強,試問他們有沒有想過學生會看這個討論區,如果他們有樣學樣咁又何必呢!

原帖由 GBH243 於 09-6-10 16:36 發表
本人是第一次在這裏發言! 我都是一個從來不會理會有關學校問題, 我同一般家長一樣, 只要小朋友返學開心, 學到野就夠啦。 自從近來學校發生了咁多有關內政問題, 我才會入黎看此網站。

以下只屬我個人意見, 我非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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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10 16:36 |只看該作者
本人是第一次在這裏發言! 我都是一個從來不會理會有關學校問題, 我同一般家長一樣, 只要小朋友返學開心, 學到野就夠啦。 自從近來學校發生了咁多有關內政問題, 我才會入黎看此網站。

以下只屬我個人意見, 我非常同意wan-wan-ma 的發表, 我留意到每個topic, 佢都有發言, 我唔明點解佢每次發言後, 都會有某幾個網友聯手話佢不是, 是否中言永遠都係易耳呢? 當我見到某某話人地係die hard fans, 咁我又唔見得你地好中立姐, 你地咪同佢一樣,又係家校會既die hard fans, 講到你地認為唔arm聽既野, 你地用埋d難聽既說話去reject人,  點解唔可以平心靜氣討論件事呢?既然我地又唔係法官, 怎能在這裏去判決誰錯誰對呀? 我本人覺得上得黎發言, 就甚麼都可以講, 香港有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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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10 14:41 |只看該作者
Nataling,

我原本想不再回應wan-wan-ma,讓這話題自然停止。但你說的真好啊,我忍不住上來給你拍掌。

原帖由 nataling 於 09-6-10 14:32 發表
如果你熟悉梁女士, 請你叫她保持近日跟教育局之合作態度, 並且不要把臻美的物資掏空, 留下來給臻美的學生繼續使用.希望她真的本著基督的精神, 不要背著基督的名字, 幹著基督不容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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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10 14:32 |只看該作者

To: wan-wan-ma

我知道你是梁女士之die hard fans, 我亦認同你說的王英琦在臻美事件上亦要付上責任, 而且亦多得你把房太所做的小動作一一揭露給其他不知情的家長.

但我想跟你說, 你再把究誰要負什麼責任, 現在已經不重要, 因為新的臻美快要誕生了, 作為家長的是希望新的辦學團體能保持學校的理念等等. 你再為梁女士在此護航已經沒用的了, 因為她已把辦學權交出. 而且, 我可以大膽的跟你說, 如果報紙上所說的事是真的, 而我們家長不是現在知道, 而是之前已知道的話, 相信梁女士早早已經要下台了.

所以我多謝今年家校會之執委, 夠膽發動這場"政變", 因為沒有他們, 我們真的不會知道那麼多事情. 但當然, 你說的房太未經我們同意便用我們的名字發信特首辦及公然支持高副校, 而倒李校長等行為, 亦是要讉責的.但相信經過你在BK的揭秘, 相信她應該不夠膽再做這些有遺家長意思的事了.

正如另一位家長的留言:是時間停止一切的撕裂. 明白你要為梁女士討回公道, 但真的已經不重要了, 因為公道自在人心. eviepa的女兒雖然已經離校, 但如果不是我們的高中辦不成, 你以為他會讓其女兒轉去其他中學讀嗎?如果你一向有留意他在bk的留言, 你應知道他是200%支持臻美.我相信他跟其他在校或離校的家長一樣, 不會因為知道學校種種的事實而發現自己錯愛, 感到痛心嗎?

如果你熟悉梁女士, 請你叫她保持近日跟教育局之合作態度, 並且不要把臻美的物資掏空, 留下來給臻美的學生繼續使用.希望她真的本著基督的精神, 不要背著基督的名字, 幹著基督不容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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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10 14:00 |只看該作者
想聽下你對梁校監由5月中事件開始到而家的表現有何見解
原帖由 wan-wan-ma 於 09-6-10 06:13 發表
值得思考的問題:

1. 當年周夫人身兼臻美機構的副主席、學校的校董並校監,同時又作為當代文化的辦學人,一身同兼兩個辦學團體,作為一個政府高官太太、前區議員與律師,她到底有沒有申報利益?若然沒有申報利益,到利益衝突時,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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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10 06:13 |只看該作者

我相信香港仲容得下異見份子!

值得一再深思的問題:

1. 當年周夫人身兼臻美機構的副主席、本校的校董並校監,同時又作為當代文化的辦學人,一身同兼兩個辦學團體。作為一位前政府高官夫人、前區議員與執業律師,她絕對不可能跟信任她的家長們說她不懂得什麼叫「申報利益」吧?若然她從來就沒有「申報利益」,到「利益衝突」時,別人自然而然會對她產生合理的懷疑,她是沒有自辯的餘地,對嗎?

2.作為執業律師與前區議員,於5月13日家長會當晚,在眾多的鋪排,做妹的家長預設的發問中(可不可以當著全場家長澄清有關偷地的是非?),面對一個澄清的大好良機,周夫人沒有用鏗鏘踏實的語調簡單地吐出任何聲明如:我現在可以當著所有的家長面前清楚的回答大家,我絕對沒有如傳聞所言偷了臻美中學用地!然後接著解釋為何會有這樣的誤會。(這亦是我和其他抱持開放態度的家長對真相的一致期待。)

可惜,相反的是周夫人只自顧地忙著在臻美的禮堂內,報告她如何替當代文化申辦高中用地的過程與經歷(有點遊花園的味道)。做了臻美六年校監,好像一點也不關心臻美申辦中學用地的事!在任六年,除了有違家長意願向當年的教育局高層(現已離任)透露還不是辦一條龍中學的時候,就連中學用地都無法申請到(還是不願去申請就不得而知)!這樣嚴重的失職,難道還要開脫嗎?

當日的家長會在今天看來,大家已有共識,那是一場經過預先編排、精心步署的批鬥大會(甚至有自詡為家長運動,我實在不敢苟同!)。可能辦開戲劇班的周夫人過度投入,以至在後半部的回答,當談到本校是以其尊親命名時,一時用上了極不自然的假震音,以圖告訴大家她心中的情感。可惜,或許是粉墨登場擔正主角太緊張,她在舞台上一時忘記自己縱然是一界「前議員」,但始終不是一個專業的「演員」呀!家長縱然不會演,但肥皂劇看多了,還是會分得出演技的逼真與否!

3.當年周夫人先是被邀進入臻美機構擔當副主席,才有資格被委任做臻美校董與校監。當年她已知臻美機構的數位董事有親屬關係,為何她當年不指正,亦沒有立刻脫離傳媒報導中如此有問題的機構?

當她不再是臻美機構副主席時(機構絕對有責任要請失職的人讓位!),從上而下,她當然不能擔當校監,只能留任不屬機構的校董,就在此時出現所謂的「獨立校董」與「消息人士」!從此傳媒不斷收到單方面的指控:什麼有人獨攬大權、校董會內過半數都是機構的人,機構的人有親屬關係、有人身份重疊……

在討論下去之先,我想大家必須要有一個共識,就是報章雜誌上的報導是不能盡信的!若然仍執迷斷章取義所描繪的「事實」,我們是無法進行理性分析和判斷的!報章上的指控表面聽上去好像很有道理,但仔細想想如果某人真有獨攬大權,橫豎親屬那麼多,憑什麼要將大權分落到別人田,要讓個外人當機構的副主席呢?可見獨攬大權的指控是站不著腳的,相反,卻可見當中基於開明,而對合伙人有的充份信任與尊重!

而校董會的成員(就我所知)最初是由機構委任八位會員,外加兩位社會賢達組成。最好笑的是現在有人不斷發放校董會內都是機構的人,機構手握大權等的訊息。指控者本身當時就是機構「副主席」的身份!自己現在沒有機構的身份就話別人攬權獨裁!大至社會,小至一個辦公室內大家早已是見怪不怪!同意嗎?

至於親屬關係,我曾上網用一眾有關人士的名字在yahoo search,意外地發現原來周夫人的親弟是父親駐中國辦事處的負責人。我大概是被傳媒近期如海嘯般的報導所淹沒,不知為何腦中突然會飄過「私相授受,利益輸送」!因為不知從何時起,大家被傳媒勳陶到只要見是親屬關係就必然有利益輸送!我猛然驚覺自己已被人荼毒強加了這種意識!

4. 捆綁式合約
最離奇的是,從最初周夫人應該是知道由於投標底價低,經過正常投標程序後仍找不到各方的服務供應商,最終接納以這種形式,由機構去承擔幾項服務。若然有問題,周夫人應該即時指正,相反她卻簽名批核多年。想深一層,若涉嫌利益輸送,幾年前廉署的調查就應該夠料落簿charge辦學人!同時也會請一樣有嫌疑的周夫人返去飲咖啡才對。

結果非但沒有任何人被起訴,政府還極神奇地頒了個 MH 勳章給傳媒一致負面報導,大眾都懷疑佢作奸犯科的人!奇怪!奇怪!抑或是……政府對梁校監失落了某個要覆行的重要承諾,苦無轉彎餘地!而將真相呈現在大眾面前,最終會使教育處並涉嫌的公眾人士付上極沉重的代價。惟有送一個很多人渴望的銜頭以作安撫!不過,我的猜想正正與教董鄧牧師的訴求(在立法會召開特別聆訊大會)不謀而合,到底真相是如何,最終能否水落石出,真是只有天曉得!

5.教育局與傳媒的角色
至此,到底係政府有病,還是當中另有內情,定還是一眾家長早已被人教育到非懷疑,懷恨某人不可?縱然各方傳媒與教育局好像聯手般,將單方面的所有指控排山倒海直撲某一人身上,要她內對群眾壓力,外被輿論壓力重重包圍!只是到如今整件事的發展,除了辦學人交出辦學權成就了臻美學生有中學讀的局面外(一條龍臻美理念的教育名存實已亡),仍然沒有人被起訴!教育局的態度又是有明顯的頃向,只指責年頭才剛上任校監的梁女士,對前面兩任校監的缺失又隻字不提!真是令人解費!

現在的情況從任何角度看完全和千夫所期有很大的差別!
事件至今,還沒有進入司法程序,就常識而論,任何人都仍然可以在BK與及其他討論區作出任何的評論,對嗎?但奇怪的是,有部份的人,竟將報章的所有報導照單全收當作呈堂證供,沒有用自己的辨別力去分析,沒有用上臻美所教導的批判思維去發出疑問,沒有呈現開明社會會賦予疑犯的人權!

而所謂的「持份者」卻紛紛做起檢控官,越過辯方陳詞的關鍵環節,疑點沒有歸於被告,就行使法官的權責,判定梁校監十惡不赦!公平嗎?傳媒的態度亦無異,縱然梁校監已召開了記者招待會,但他們卻沒有盡責的將反駁指控的證據清楚報導。相反,卻基於報章自己的立場,刪除了大部份的訊息!最令人側目的是,記者會進行期間,廉署基於有人舉報,差不多同一時間到學校搜證!(明眼人一睇都知道有人耍上了政治手段,進行打壓!)種種行徑所施行的集體暴力,實在令人髮指與嘆息!

BTW,當年我的中學,都是某某人式的學校,我又無見到某某人D後人會係校董會度。有無高人指點,香港其他學校的校董會組成有無如我地間臻美咁,機構話事人肯放權俾捐款人係校董會入面話事?

另外,只要有耐心聽畢5月22日家長會上的對質(周夫人曾放了一條過百萬的數落學校的帳目,跟住梁女士就被廉署調查!事後證實條數從來沒有過戶!咁離奇既!),你自然就會有「咁麻煩,不如我地家長夾番錢俾妳走喇,唔好再攪到學校咁多事啦」的感受!

當然以上純屬講笑,論有錢、有地位、有面子、有權力、有人脈、有手腕、與各大傳媒良好的聯繫…… 絕大部份的家長與「社會人士」,完全無得同佢比!承然,小市民如我,需要人地捐開辦費550萬,我的孩子才可以就讀此校,但幼承庭訓,要代代相傳,就係做人做事要光明磊落,品格為上先會得人由衷的尊敬!

另據聞學校初中部的開辦費,仍然在被拖欠的狀態!怪不得實驗室設備不盡完善!嘴上講什麼「一切以學生利益為大前題」!這種極好的意識形態在現實社會裡,只淪為公眾形象的一種裝飾,不知道我們應為幾位「獨立校董」感到可憐,還是要為在臻美讀初中的孩子感到痛心才是!

現在回想起來,亦唔怪得之前辦學團體派過一張好特別的同意書,渴望家長支持!內容就是若有新的捐款人,是否贊成分拆小學與中學校名!辦學團體在這件事上又不能對家長說什麼,只有自己墊支不知為數多少的初中開辦費!真是有苦自己知!亦怪不得周夫人極渴望將初中部關閉!現在大家才知道原來內中大有文章!

大家共同的親身經歷就是縱使某些公眾人士投放在公眾面前的形象再好,是否就等於講個套一定會落實個一套?並且會對教育有真正貫切始終的承擔呢!?我對所謂的教育人士真的徹底地失望!臻美事件,不幸被朋友言中:所謂的教育界本身就是社會的小縮影,她的黑暗可以比現實社會存在的更甚!

以上純屬個人心底的疑問與感受,不喜勿插!謝謝!

[ 本帖最後由 wan-wan-ma 於 09-6-19 12: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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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19#
發表於 09-6-10 02:52 |只看該作者

賊喊捉賊!

我睇完笑左好耐!  

臻美這個版面自4月29日前都乏人問津,但我留意到之後有人突然開左一個 Topic,甚麼「有趣的對話」。一看,原來是慳水慳力之作!不過將舊有對話 copy過來。目的是要先坐暖張凳,免得起身做打手時太突然,想運用過去殘留的公信力,發放主導思想時會較易被一般家長接受!

眾所周知,有人亦公開承認,自己已是離校家長,不如在此告訴大家自家千金所讀何校,好等其他有興趣的家長得閒入去該校討論區坐下,又如何?自家校政不理,硬要理他家的事!無人邀請,自行出來做議事主席,按自家喜歡叫人暫停,既侮辱發言者,也侮辱BK版主!既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別人!所以我之前已經三次謝過局外人!唉!所謂面是人家俾,架是……!

局外人埋堆的小圈子實在太細!從全民投票的數字反映,少則10數餘,多則30左右。核心人士思想係只要小學,不要再辦高中,什麼咁樣會分薄小學部教育資源云云,最好先攪好成績去派位,正中一些壓根兒渴望要得到分數的家長的心願,攪到一小撮,正正就係這樣一小撮家長頭暈轉向,言聽計從!可能當中無人懂得make noise,只好……!訊息接受始終是隔了一重,所以再發放就有點講不出,但感受得到的怪!

如果局外人話俾人知,佢做過臻美家長都笑死人!臻美仔件校服都有六七種顏色天天任過佢地揀喇!唔arm嘴形唔答嘴,就話我唔係家長?唔係依家唔俾權過我選擇自己既生活方式瓦?佢係邊位?喂!議員都可以高呼曾先生唔代表我!我亦有權話家校會唔代表我遮!唔埋堆就唔係家長。你不如話唔上BK就唔係臻美家長,上到黎唔發言齋睇者又唔係臻美家長好過喇!
D邏輯好有問題!

[ 本帖最後由 wan-wan-ma 於 09-6-10 19: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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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2
18#
發表於 09-6-9 22:45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an-wan-ma 於 09-6-9 16:31 發表

我亦係家長,

...


Wan-wan-ma,

事實是怎樣,我不知道,但如果有朝一日,證實原來妳根本不是臻美家長,我也不會有太大的驚奇。

1. 從去年於東周刊事件後,我第一次看到妳的出現到現在,妳的發言只局限於兩個功能:保衛總舵主以及攻擊總舵主的敵人。這和一般家長時而談論校政,時而閒話家常有所不同。

2. 一般家長,如果肯抽時間在BK發言,談論臻美校政的,大概只有兩類人:很愛臻美,或是對臻美懷恨的。認為臻美調教到自己兒女中英數不濟的會討厭總舵主;愛臻美的會希望新臻美快點健康地出生。

新臻美的出生,有賴教育局、家教會、獨立教董以及兩個校長的領導。閣下一方面扮演著護法角色,另一方面,企圖帶領家長憎恨上述的parties。如果妳的如意算盤真的敲得響,家長真的不信任他們,新臻美差不多會註定變畸胎。

3. 去年妳擔當護法,並不出奇,小弟也是護法之一。不過到了今天,壓倒性的資料曝光了,基本上是全港沸騰。不過,妳仍是橫眉冷對千夫指,立場毫不動搖,不像一個有獨立思考的家長,反而像個扯線公仔,主子叫妳做甚麼,妳便做甚麼。像個受薪的打工仔多過獨立地暢論校政的家長。

4. 妳行文的流暢,文思的敏捷,小弟自愧不如。正常來說,這樣的文筆應該伴隨著一個懂分析的腦袋。不過以妳的發表的文章來看,邏輯能力只及得上星期天維園….. 實在令人費解。可能是,巧婦難為無米炊,焗住做打手,但苦無實質理據去護主,唯有做假,講歪理,兩者都不奏效,便連列出學生資料這下三檻手段也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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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17#
發表於 09-6-9 16:58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mju 於 09-6-9 16:41 發表
To WanWanMa:

Would you mind to show your kid's name in this forum?  I really feel angry for you showing all the kids name in this open forum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m. If you are charging others, y ...


To: wan-wan-ma

I agree - you should at least show the name of your kid to let us know first before complaining others and prove to be a real parent.

"大多數家長只係諗住放低個細路,開開心心上學去,點會理埋咁多事!五百幾個學生,請問俾$50 入家校合作委員會的家長又有幾人?攪事(核心)的只係少數,可惜卻累死其他家長!"


請問攪事意思是什麼? 是令至全校家長知道梁女士之惡行? 是以令你如此要玉石俱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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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16#
發表於 09-6-9 16:52 |只看該作者
To : wan-wan-ma,

其實我一的都不覺得家校會攪事,我反而感謝家校會的努力,現在我終於看到6+6的一絲生機了。

我也終於知道, 為何盼望這麼多年, (說辦高中也說了四~五年了) 都是只聞樓梯響, 不見人下來。如果沒有家校會的努力,還會有多少家長, 跟我一樣被瞞在鼓裏, 一年年癡癡的等,最後才發現原是一場空。

自從赤柱那棵被蟲蛀的老樹壓死一位準大學生後, 食環署開始檢查樹木了。如果臻美辦學團體不是因為已經開始腐朽了, 又怎會怕家校會的舉報呢?!當臻美辦學團體迴避家長會而不敢出席的時候,我就對她投上不信任的一票了。

現在她自願放棄辦學權,不能說是壞事啊!!


原帖由 wan-wan-ma 於 09-6-9 16:19 發表

大多數家長只係諗住放低個細路,開開心心上學去,點會理埋咁多事!五百幾個學生,請問俾$50 入家校合作委員會的家長又有幾人?攪事(核心)的只係少數,可惜卻累死其他家長! ...

Rank: 3Rank: 3


116
15#
發表於 09-6-9 16:47 |只看該作者

請房太出黎講清楚件事就最好!

封信有六頁,係房太的大傑作,佢咁鍾意 e野,就請佢 e晒俾全部家長過目先算喇!佢敢咩?

房太同一件事會寫至少三層電郵,一層係一般家長,用語一般。

第二層係伙伴,什麼剷除毒瘤雖然有點痛……。

第三層就係策劃攪事的通訊,亦即什麼要攪到愈亂愈好!5月22日家長會曾被讀出,但當日佢面皮厚到,對住出席會議的家長話,電郵有唔同意思試圖脫罪!佢真係當我地D家長無收過佢D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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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1
14#
發表於 09-6-9 16:41 |只看該作者
To WanWanMa:

Would you mind to show your kid's name in this forum?  I really feel angry for you showing all the kids name in this open forum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m. If you are charging others, you are doing much irresponsible act than them.

Even all of us have the right of expression, it should be in a responsible way.  I hope the webmaster could dismiss his/her right in posting.

[ 本帖最後由 mmju 於 09-6-9 16:50 編輯 ]

Rank: 3Rank: 3


116
13#
發表於 09-6-9 16:31 |只看該作者

我相信香港仲有言論自由!

俾人盜用名義的家長發現房太差不多日日都 e D感受俾家長,實在好煩,無理過佢,(點知俾房太覺得佢係唔理事既家長,諗住落手盜用家長名義,絕對唔會有手尾!點知天網恢恢!)房太做得出,就要有勇氣出黎面對家長!

至於投票係公開、公平、公正的做法,絕對會得到大眾的認同。但就所謂5月13日的會議「紀錄」所見:司儀係房太、做會議「紀錄」係房太、以主席身份確認「紀錄」又係房太!之前寫俾曾特首封信已經係佢一手包辦!

我不理妳在家中或公司(杏X村)裡是否慣了目中無人,任意橫行,但這裡是間學校,是教導孩子遵守社會法規的地方,你做埋咁多有違公眾意願的事,能服眾嗎?

在最後一頁 5.28 又是計「寫信俾曾特首」後另一是暗渡陳倉的代表作!其實家校會的任期會隨著學年結束而自動終結。任何延長任期的要求都要得到校董會通過!大家有興趣可以拿起「紀錄」來研究一下!

5.28上面寫著:「另因家校會任期年度銜接而出現真空期,故要求延長任期至十一月至另一屆委員會成立為止。全場約150至170名家長,全部贊成,沒有反對票。」這樣符合公眾會議常規嗎?如果咁樣就算為已徵詢同匯集民意的話,大家認同嗎?

[ 本帖最後由 wan-wan-ma 於 09-6-12 14: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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