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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我不知其實安排教育部的學卷組所得的有關小童資料會否與小一派位組交流如是,有關小童可能會在進入統一派位階段前被要求再申報另一類在自行分配提交的地址.
例:
你住34網而小朋友的幼稚園都在34網, 而那幼稚園有參加學卷制, 你申請學卷時報了34網的地址.
到自行分配學位, 你交了有你名的16網電費單的地址證明到16網的心儀小學.
如假設學卷組同小一派位組會互交資料, 那你有可能再比要求提交如差向,有里印租約或進行家訪!!
這個是小心眼的想法, 我仍不知政府是否好systematic的有共同的資料庫!!?? 你知政府d嘢一時時,不過,如不是用真在住的地址, 想多少少會好d.....以謀對策嗎!!??
原文章由 aliceykm1 於 08-7-29 11:56 發表 
我女女幼稚園係九龍區, 但我想報東區的小學, 我亦有東區住址證明.
咁相同校網的定義係咪會受幼稚園的區域所影響? 還是我有住址證明便ok?
[ 本文章最後由 d2343130 於 08-7-31 10:3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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